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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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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林棉,出生在巷子街,这是县城城南一条古朴繁华的街巷。

    我最好的小伙伴她的名字叫做朱丽,没什么特别,也不动听,更无法让人铭记于心,所以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在点名的时候,她自作主张纠正老师说,我叫朱丽叶。就这样,朱丽变成了朱丽叶。

    在那条一眼望不到边的冗长的巷子街,我家住在最东,朱丽叶的家住在最西。小时候我总认为每次找朱丽叶都相当于逛一遍又长又窄的小市场,每到雨天,雨水成河,光滑老旧的石板路缝隙里泥土流出,常弄脏我的小白鞋。

    朱丽叶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呢?十三岁之前,她就是一个混在巷子街里孩子群中的假小子。十三岁之后,她是美女,就是那种不深究她老底的第一眼美女。我们同年同月,但不同日生,她在前,我在后,只相差十八天。

    在巷子街里,朱丽叶是我唯一的朋友。她最有特点的标志,就是一整个秋天都会穿着一身英姿飒爽的迷彩装。那是她爸爸年轻时当兵的绿色迷彩,朱婶为她重新裁剪。那时的她像极了电影里的女战士,潇洒的要了命。我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不止是因为我妈妈与她妈妈是老同学,更多是因为她的厉害之处实在太多太多,多到数不清。比如,她为了替我出头,用石头砸破了我读六年级时同桌的脑袋。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做脑袋开花,面目全非。我想这辈子只有朱丽叶能做的出来。所以,我喜欢任她摆布,这样我就不会受欺负。

    要知道巷子街像我和朱丽叶只是最普通的无名小卒,可是朱丽叶从来不把自己归类为普通之中,从小学三年级到六年级,她几乎每晚都到我家门外扯着她的大嗓门喊我的名字,哦,还有我的弟弟林煦,我们仨屁颠屁颠地加入巷子街最大的孩子群里,夏天捉迷藏,冬天打雪仗。

    就这样将我的童年与那些稚气的时光紧紧绑在一起,直至陪伴我走近那段漫长的青春期,转身回忆起一个又一个傍晚黄昏,却发现我能记起的只不过是某一个人从我身边跑过去的一阵风,或者一个不经意间的笑脸。我想,这样难以捉住的美好就是无忧的一去不返的童年。

    十三岁我念初一,我和朱丽叶不再同班,但每天上学和放学,我都会在她家门前等她,我们一起骑车去学校。她的骑车技术一流,常常双手离开车把,只用双脚骑车,像是一道光转眼就要消失在我眼前。朱丽叶最喜欢的是每天放学把自己的普通自行车租给其他同学,每次一块钱,然后让我用林先生买给我最新款的自行车载她回家,像电影里那样神奇,她真的可以站在后车轮的某个车件上,张开双臂,倾听风声,与我和朝霞为伴,欢喜地回家去。

    深秋时分,我爸要和我妈离婚,原因非常简单,林先生有钱就学坏,学大款找新欢,虽然离婚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可哪家夫妻离了婚会被人嚼牙个一年半载,小孩子更是在别人眼中成为异类。在这个摇摇荡荡的社会,人人都小心翼翼的活着,生怕丑事外扬,可偏偏我就这样倒霉的成为了少数中的异类。

    林煦跟林先生,我跟梅姐。梅姐就是我妈,她叫吕之梅,大家都叫她梅姐。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林先生走之前对梅姐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话,总之她一夜之间一无所有,没有了经济来源,没有了丈夫,最重要的是她的宝贝儿子离开了,这比起我成为她最后的亲人还要痛苦。

    林先生在和梅姐签字前一天,他开着红色桑塔纳在学校门口等我,我朝他飞奔过去,还没等上车,他就急匆匆下来,一只手摁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盒子递给我,俯身对我说:“林棉,爸爸送你的新鞋,你看看,喜欢吗?”

    我完全被突如其来的惊喜哄住,三两下就打开鞋盒,是一个红色的皮靴,橡胶底,鞋帮两侧还镶嵌着水晶,我举过头顶,对着太阳晃了晃,璀璨的光映在我的脸上。

    我非常满意,笑着说:“好喜欢!”

    林先生轻拍了一下我的头顶,又看一眼手表说:“回去上课,爸爸有事要先走了,你要好好学习,听你妈妈的话,知道吗?”

    我此时心心念念的都是我的新靴子,含含糊糊地答:“知道啦,爸爸再见。”然后我转身,连唱带跳回到学校。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丝毫察觉,那是我与林先生见的最后一面。

    第二天我换上新靴子,趾高气扬的走进教室,每一节下课我还故意在各处走来走去,可就是没有人识货的赞美我,连朱丽叶也没有。

    中午失落的回到家,梅姐早就准备好午饭,但快要凉透了,我尝一口立刻放下筷子,心情不快,也许是因为新靴子没有带给我预想的虚荣感,回到家饭菜还是凉的。

    我气冲冲地走进梅姐房间,拉起门帘,见她正躺在床上,背对着我,没好气的问:“你想让我拉肚子吗?饭菜那么凉怎么吃呀!”

    她蜷缩一处,像是在睡觉,我干脆走到她身旁,“你去重新给我做饭!”

    她的睫毛蠕动,没有睁开,声音低低的,如果不是我是她女儿,根本猜不到她在说什么,“有你吃就不错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走近她一步,不依不饶地说:“我不吃凉饭,肚子疼!”

    梅姐不动,我一气之下伸手拉扯她的胳膊,发现她正在哭,压抑的抽泣,她不想被我看见,立刻翻过身,命令我:“赶紧出去!”

    我发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梅姐流泪,就算她去年和婶婶因为爷爷奶奶赡养费大打出手,她的耳朵受了很严重的伤她都没有流一滴眼泪。可是现在,为什么?

    梅姐的泪水将我从虚荣的小山谷里解救出来,恢复正常。我绕过床的另一边,好言好语的问:“你怎么啦?”

    她一手捂住脸,另一手挥舞,哭声变大,“出去!”

    我怎么可能出去!我急的要死,用力移开她捂住脸的手,“发生什么事了?你干嘛哭呀?”

    梅姐忽然停止哭泣,起身下床,擦干眼泪,去厨房将饭菜重新热一遍,又去卫生间洗了脸。然后跟我坐在一起吃饭,我只是觉得今天实在太诡异,但又忍不住问:“林煦呢?”

    梅姐抬头看我一眼,红肿的眼睛深深的凸显她已经老去的目光,“快吃你的饭!”

    我决定不再说话,乖乖听话吃我的饭。

    梅姐只在饭桌上吃了不到五分钟就下了桌,半碗饭她只咽了三口就走了。好吧,大人的事我少问,这是平时梅姐常教导我的,说不定晚上放学回家后她就会一切正常。

    午觉醒来,我准备去上学,换鞋时,梅姐问我:“谁给你买的鞋?”

    我穿上两只后,特意站在一处空地,得瑟的扭动我的脚,说:“我爸呀,昨天下午去学校给我的。”

    梅姐脸色一变,命令我:“赶紧扔了!”

    我尖声一叫:“我才不!”

    “我和你爸离婚了!”梅姐想要转身,我立刻喊住:“为什么?”

    梅姐垂着眼睛,拖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只看着我的鞋尖,声音却无比冷漠,“小孩子不该问的少问!林煦被你爸带走了,以后这个家只剩下你和我,他就是个畜生!你还穿着畜生送你的新鞋?马上扔掉!”

    梅姐说完这一段话转身回到房间,而我只是站在那里拼命的回想刚才梅姐的话,纵然心里依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为什么,我却不敢再问。

    可是,就在我去学校的路上,我想清楚一件事,林先生离开这个家,他唯一想带走的只有林煦,不是我。

    晚上放学,我和朱丽叶坐在旗杆的花坛下,晚风徐徐,同学们都急着投奔站在校门口的爸爸妈妈怀里,而我只是盯着眼下那双新靴子,不知在想些什么。

    朱丽叶终于忍不住问我:“你是不是傻了?”

    我慢悠悠的点头。

    她咯咯地笑,抓着我的胳膊,试图将我拉起来,但我根本不想动,也不想回家,她干脆狠狠地踢一下我的新鞋,“快起来回家呀!”

    我抬头问她:“我的新靴子好看吗?”

    她嘟着嘴,扭捏地观察半天,还假装说:“凑合吧,我不喜欢红色,黑色比较酷!”

    但我猜得到,她在说反话,她特别喜欢。

    于是我迅速地脱下来,说:“我们俩脚丫大小差不多,你试试。”

    她立刻瞪圆眼睛,问我:“干嘛呀?”

    “你试试嘛,快点。”我催她。

    她见我诚心诚意,很快地试穿在脚上,那一刻,我从见过朱丽叶那么欢喜,她跳在我眼前,像中午我在梅姐面前欢喜地显摆一样。我有一瞬间觉得委屈又不舍,可是我必须这样做。为了梅姐,为了我自己。

    我对朱丽叶喊:“你穿上这双红靴子像仙女一样漂亮!”

    她陶醉在新靴子的美丽和我的赞美里,然后我继续说:“送给你啦。”

    “真的吗?这不是你爸新给你买的吗?昨天我都看见了。”她难以相信的问。

    “真的,我总觉得我穿着很别扭,其实我特讨厌红色,我爸没眼光。”我挤着笑脸,撒谎说。

    朱丽叶一听,欢喜地跳起来,像天上掉馅饼一样兴奋,当然,这就是。她在落日的暮色里跳来跳去,尽管她身穿那身绿色迷彩配上一双红色的靴子很奇怪,但没有人注意其他,纷纷看向她脚下那双耀眼夺目的红靴子。她陶醉地笑着,美丽极了,我喊道:“朱丽,你就是美丽的仙女啊!”

    她转身面对我,露出向日葵般的笑容,说:“请叫我朱丽叶!”

    好吧,朱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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