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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你和那些好东西,一定会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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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绽放一次的人生

    马姑娘与张公子

    读大学时我在校报社,经常写点儿小文章。当时校报每期都看,有一个作者的名字最是记忆深刻,因为她写得一手好文章,字字句句都讨人喜欢。

    她就是马姑娘,也是校报社的,后来被我特意勾搭来做朋友。

    读书时,我有些不穿的衣服,马姑娘偶尔拿去寄给家乡的妹妹。我有些不好意思送,她却毫不介意,笑嘻嘻地跟我讲:“那件小棉服,妹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穿呢!”

    马姑娘有个男朋友,高高瘦瘦,从我认识她时他们就在一起了,马姑娘喊他“张公子”。

    校报社的老师都非常喜欢马姑娘,但不喜欢张公子,而且是不讲道理地不喜欢,简单粗暴地总结说:“不行!”“配不上!”有位女老师总爱对马姑娘说张公子坏话,一心要拆散他俩,再介绍更好的男生给马姑娘,但马姑娘每次都嘻嘻哈哈地替张公子辩护。

    马姑娘生在冬天,有一次她过生日,喊我去他们租的房子吃饭。张公子买了鲜花,买了蛋糕,做了一锅好吃的。马姑娘切蛋糕,中途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儿摔倒。我切切实实地看到,张公子的眼神瞬间无比恐慌,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了即将滑倒的马姑娘。马姑娘愣了愣,然后继续笑得没心没肺,反手将蛋糕一把抹在张公子脸上。

    虽然张公子只是个小小的眼神,我却很有些吃惊。因为那种眼神,我只在有一次自己差点儿烫伤,从父亲的眼睛里看到过。

    好像从那个时候起,我就非常羡慕马姑娘了,觉得她和张公子特别般配。

    毕业后,马姑娘跟随张公子去了上海。两个人各自找了工作,工资不高,在闵行租了间小小的房子,房间被马姑娘收拾得一尘不染。马姑娘和张公子的工作都不稳定,有时要派去出长差,有时要调动到外地,他们不想异地,于是轮流辞职。这次是马姑娘辞职,下次是张公子辞职,然后重新找工作。

    只要不分开,便万事大吉。

    马姑娘不喜欢跟人联系,亲戚朋友也不,手机总是关机,QQ一直隐身,也不爱接电话,只愿意与张公子黏在一起。大家经常找不到她,就连马姑娘的大姐打电话,也要打到张公子那里,再转给她。

    张公子给马姑娘买了睡裙,以马姑娘的明眼一看就知道买贵了,但她不告诉张公子,偷偷对我说:“我老公那个笨蛋……”转眼又对睡裙喜欢得不得了。马姑娘看到一部好电影,就必定叫张公子也看。张公子不看,马姑娘就把电脑打开,电影下载好,然后从外面锁上门,自己出去买菜,逼迫他看。

    马姑娘第一次去张公子家,未来的婆婆看见她,悄悄把儿子拉到一边,说:“她好像没有一米六吧?”张公子当即反驳说:“电线杆子倒是高,我能给你娶回来当儿媳妇吗?!”

    马姑娘迷恋诗词,爱听戏唱曲,一背起诗词来就不接地气地神采飞扬。爱唱歌的人炒菜也唱歌,洗澡也唱歌。马姑娘则炒菜也背诗,洗澡也背诗。但是,不要以为马姑娘是林妹妹的类型,她曾经得意地大笑着告诉我:“老娘的愿望就是将来做个包租婆,双手掐腰颐指气使,骂起人来伶牙俐齿一口气噎死对方。”

    我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当然,张公子更爱。马姑娘喜欢看书,张公子就喜欢看书;马姑娘喜欢吟诗,张公子就喜欢吟诗;马姑娘开心,张公子就陪她开心;马姑娘不开心,张公子就逗她开心。张公子曾经笑嘻嘻地说:“我听别人说话时串上诗词,总觉得酸溜溜的,特别矫情,怎么一从老婆嘴里说出来,就那么自然动听了呢!”

    这话也矫情,但是我听得自然动听。

    马姑娘上班早,每次离家前张公子都还在睡觉,却必定迷迷糊糊地说:“今天冷,多穿衣服。”“今天下雨,带伞。”因此,马姑娘一直对温度没什么概念,也从不看天气预报。马姑娘有次喊张公子下班顺路帮她买卫生棉,张公子去超市,恰好遇到两个女同事也来买,闻说张公子买给女友,大赞体贴,并热情介绍说“苏菲”好。于是张公子就认定了,每次都买这个牌子。

    张公子对马姑娘很大方,对别人很小气,有谁说马姑娘一个“不”字,他就要跟人家记仇。

    这般恩爱的马姑娘和张公子,即使我认识至今从未曾阔绰,依然幸福过许多人。但是,两个人小心呵护的这番美好,还是被抽去了一段时间。

    当然不是外遇、出轨、小三,但是也很严重。因为,不爱与人接触的马姑娘、喜欢读诗听戏的马姑娘、被张公子宠爱无边的马姑娘,忽然之间疯了。

    那是最黯淡的日子,所有人都手足无措,张公子片刻不离地守护在身边。

    马姑娘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张公子紧紧拉着她的手,看着她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无端狂笑,一会儿打出出家人的手势一遍遍地念阿弥陀佛,不停地说自己是上帝,指着花朵和小狗说只有它们的灵魂是清凉干净的……

    亲人很快到了上海,紧紧抱住嘶喊的马姑娘落下泪来。他们一起去精神病院、去超市、去马姑娘的公司、去挤拥挤的地铁……马姑娘一会儿狂躁一会儿安静。父亲带她回了老家治疗。住院、打针、吃药,连医生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恢复,又或者,能不能恢复。

    但是这个时候,张公子却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娶马姑娘,现在就要和她结婚,就像是很害怕忽然有谁会把马姑娘夺走似的。张公子对身边人迫切地说,他坚信她一定会好。

    一向了解儿子的婆婆,是个内心善良的女人,坦然接受了她唯一的儿子此时要娶一个精神失常的女孩子这一现实。

    马姑娘穿了婚纱同张公子照婚纱照,相片上她大笑,那笑容却有些怪异。带病的马姑娘糊里糊涂,或许根本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嫁给了这辈子最爱的人。

    过完年,马姑娘坚持跟张公子回了上海,就算头脑不清醒、不正常,她也知道,只有跟张公子在一起才踏实安全。到上海后给婆婆打电话报平安,婆婆在家哭,说马姑娘走了之后就一直难受。马姑娘不工作,每天在家看电视、睡觉、闲逛,心情极度悲观抑郁,一遍遍地问张公子:“你说过会永远在一起的,是吧?”

    张公子每天下班后陪马姑娘说话,把办公室各种好笑的事说给她听,夸她漂亮,夸她的各种优点。张公子每次都耐心地听马姑娘倾诉,告诉她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生活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其实,张公子从前是急性子,说话爱着急、翻脸,只是那段灰暗的时光,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相信马姑娘会真的好起来。也是真正好起来之后,张公子才敢告诉马姑娘,其实背地里他一个人痛哭了好几次。他不明白,活泼伶俐的老婆怎么会变成这样。

    马姑娘的家人、婆婆、老公都对她表现出极度的耐心,终于令她一天天思维平稳下来,加之药物维持,慢慢好转,找了工作。只是不工作时思维经常空白,所以总是安静不说话。

    那段时间天天都有家人给马姑娘打电话,后来家人见她越来越正常,电话打得越来越少。马姑娘自己却悄悄改变着,开始经常给家人打电话。

    马姑娘终于好了起来,想起那段时光,泪流满面,觉得委屈了张公子。大病痊愈后的马姑娘,依然喜爱读诗听戏,却不再孤立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试着主动联系从前的朋友,诉说近来读的好书、收获的道理。她开始让自己不再看别人的缺点,而是去欣赏优点。她说,要做一个有缺点的俗人,亲近这个世界。

    我也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春天的时候,马姑娘在计划外怀孕了。刚开始很烦恼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这个小孩。因为药物还没有停,害怕孩子有问题。医生反复跟她说,后期用的药都是B类药,对孩子没有影响,娘家、婆家都支持要这个孩子,老公也很强烈地想要这个孩子。

    就这样惶恐又矛盾地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开始的时候他们时常担心,日日祈求健康平安。终于,一个可爱的小生命来到了他们家中。

    马姑娘的婆婆一直待她很好,为马姑娘炖鸡、炖排骨,带她买衣服,给宝宝洗尿布,给张公子发信息说马姑娘是个好孩子,要好好待她。

    马姑娘写空间日记,都是些与张公子的琐碎片段,于我看来却很是动人:

    一天,老公跟我说:“我真是捡了一个大宝贝,我看老婆哪里都好,漂亮,有内涵,讨公婆喜欢,唯一的不好就是有点儿懒、不会照顾人、生气时死倔……”

    我立马喝止:“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借机发牢骚!”他讪讪地笑起来:“我本来是想夸你的。”

    下班,张公子给我买了个西瓜大小的柚子,一问价格,花了17块多,我就念叨他:“干吗买这么大、这么好的?”张公子:“老婆值得吃最好的。”

    马姑娘说:“并没有人觉得我嫁得好,但是我心里无限稳妥,什么风花雪月、阳春白雪……我只想跟张公子朝夕相守,一天又一天,过日子,平淡、清欢、细水长流。我不要了却尘缘,不要放下,不要不动心不起念,只求百年相守。如果还能有更多,就请菩萨在轮回路上再让我们遇见。”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上个月,朋友跟一个大佬级别的经纪人吃饭,把我顺道捎上了。刚一落座,那个大佬就讲起前段时间去美国旅行的经历,劝我们好好打拼,争取今后能到那个自由的国度去看看。聊了一会儿见他的朋友还没到,就斟满茶水,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我们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宇宙。”

    阿Ken是个香港人。

    因为一直怀抱着内地梦,于是从港大毕业后,他拒绝了香港公司的offer(工作),直接投奔成都。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受他影响,阿Ken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

    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里。

    来成都的前两年,阿Ken全然陶醉在自己的游客身份上,靠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他异常钟情于火锅,几乎隔两天就会吃一次,还必须是牛油锅底,辣到嘴巴红肿满身大汗才能爽快。最好笑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麻将,成都的麻将叫“血战到底”,一桌四人和到最后一人为止,他说这种畅快淋漓的“厮杀”打牌方式非常带劲儿。这份比成都人都还爱成都的情怀,让阿Ken短时间内就交到一帮挚友。

    到了第三年,阿Ken败光了家里给他的钱,回头看身边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忙碌,才从桃花源里醒了过来,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对一个普通话还说不标准的香港人来说,找工作其实不易,多次碰了壁,最后因其是艺术设计毕业生,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婚纱店设计婚纱。

    一晃又是两年。二十六岁的阿Ken从刚进店的学徒到自己动手设计婚纱,看似步履不停,却遇见了自己的瓶颈,店铺不大,生意也就还好,况且因为放不下面子的缘故,有些单子还得让给另一个女设计师。那个时候,他骗家人说他在一家外企上班,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但实则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下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根本攒不下钱来,手里靠两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勉强过活。为了省钱还时常逃掉朋友组的酒局和出国旅行,渐渐地朋友也少了。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下班后宅在家里枯燥地上网、写博客。

    真称得上穷困潦倒。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阿Ken接到了笔大单,说是那个要嫁人的富二代是阿Ken博客的忠实粉丝,点名要他设计的婚纱。第一次见面沟通被对方邀去仁和春天顶楼的咖啡馆,他丝毫不敢怠慢,打扮得油光锃亮地去了。

    还没来得及消化女生的劲爆身材,就地震了。当时大地就像哀号似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所有人都疯了,四处乱窜,尖叫声和杯子的破碎声此起彼伏。阿Ken想都没想,拉起女生就往应急通道跑,女生吓得一边哭一边叫,高跟鞋都跑掉了,于是他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拦腰把她扛了起来。小小的楼梯间止不住地晃悠,天花板一直在落灰。那种恐惧,看客们无法感同身受。

    两人安全到了街上,外面黑压压挤满了人。女生下了地站不稳,整个人就瘫在阿Ken身上,他当时非常尴尬,因为她的胸,真的太大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天意,女生逃了婚,跟阿Ken好上了。但女方的家长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见面聊了工作后更是戴上了有色眼镜,“不可能”三个字给了他们这段恋情最好的回应。

    地震后余震不断,整个城市都人心惶惶的,阿Ken一慌神不小心向妈妈说漏了嘴,让家里人知道他在婚纱店工作,于是家里人坚决反对,劝其改行。面对家庭和爱情的压力,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彷徨。

    好在那个大胸女生是个典型的“我喜欢谁关你屁事”的白羊座女孩,瞒着爸妈偷跑去阿Ken的店里,一有机会就给他加油打气。久而久之,他被女生感染,于是重新振作,跑去女生家立誓说,给他一年时间,如果还是没有改变,他就放弃女生。

    说实话,这份冲动不全是女生给的,而是他真心觉得自己在设计这块可以搞出名堂。他从未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爱情给他最好的助力,就是有了责任以后,自己的行为不会太荒唐。

    阿Ken说他有次无意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采访,张艺谋说当初拍《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跟葛大爷谈剧本到凌晨三四点,葛大爷撑不住睡着了,他就看着身边的工作人员谁眼睛还睁着就跟谁说。跟张艺谋合作过的人都说他精力特别旺盛,一进摄影棚就亢奋。

    亢奋绝对是做一件事最源头的动力。

    就好比习惯早起的人,拉开窗帘后看见蓝天白云就莫名兴奋,厨师看见食客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做的菜心里就觉得异常满足,摄影师遇见一个好模特,一股脑儿拍完才发现自己满身泥泞。

    怀着这份心情,阿Ken花了半年时间,让自己彻底爱上画婚纱,然后没过几个月,他就被一个国内知名的独立设计师团队挖去当设计总监,北京、成都两地飞,加上自己是香港人的优势,让内地的客户有种国际化的归属感,赚得盆满钵满。

    再问女生他们的恋情如何归置时,对方却说她要移民了。

    事已至此,阿Ken没有多挽留。在双流机场跟她告别时,女生抱住他的脖子,在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放弃她吧。阿Ken没有回答,只是拍拍女生的背,像是安慰。

    成都刚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慵懒且随意,让闲适的节奏更添几许,只是地震后的天府之国,鲜有蓝天,每天都是雾蒙蒙的。女生走后,阿Ken经常去他们相遇的咖啡馆小憩,想起当初他扛着女生逃跑的画面,觉得又可笑又励志。

    这些年,他们靠手机联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阿Ken会飞去美国找她。于是不管女生之前是刻意不回短信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叫嚣着分手,见到他后必会以缠绵代替。来来回回几次,女生的父母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他们这段异地恋。

    直到2011年底,女生突然跟阿Ken说她订婚了,这次是她喜欢上对方,逃不了抢不了。不信邪的阿Ken飞过去想弄清事情的原委,结果出了机场,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她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

    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她找过阿Ken几次,但阿Ken的手机号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色,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信。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起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新泽西州的一个小镇上生活。

    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大佬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他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流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大佬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他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就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新泽西州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动荡的那几年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南门大侠

    1。

    我无法忘记那张丑脸。他太丑了,丑得堪比现代艺术,嘴巴宽厚,鼻梁塌陷,脸上雀斑横生,两只小眼几乎没有眼白,仿佛刀片在倭瓜上划出的两道小口,让人一度怀疑他无法看清这个世界。

    比长相更奇怪的,是他的名字——周红霞。这是女孩子的名字,是地道的乡下女孩子的名字。没人猜得出他父母起这名字的初衷,或许连他父母都曾松一口气,幸亏这不是女娃,男娃长成这样,已属家门不幸。他的同乡大勇告诫我们,不要叫他“老周”或“红霞”,“老周”是他爹,叫“红霞”他会急。从小到大,他只认“大霞”这一个名字。

    大霞与我同上县中,准确地说是县里的三中,是全县教学质量最差的高中。这里收容的尽是没考上一中、二中的小败类,也从没有人自这里升上过大学,莘莘学子,碌碌青春,不过是为了高二结束时的会考,会考结束,拿着一纸高中文凭走人。

    大家第一次在宿舍相会,坐在床铺上群聊。孩子们认识的方式很简单,每人讲一个黄色笑话,我显然不在行,憋半天,憋出“莎士比亚”的老梗。多数人面露憾意,应付性地咧嘴了事,大霞却不懂,扭头问身边的人,瞪着小眼期待答案,然后狂笑不止,谁都劝不住,越劝笑得越放肆。他也不许任何人碰他,一个乐到极点的人,全身都是敏感的。

    当晚,他贿赂同学,调换床位,主动与我做起朋友,自此阴魂不散,自习课挪过来聊天,放学拉我一起吃饭,连晨跑都故意挤到我后面。我虽然不敢正眼瞧他,还是接受了这份情义。大霞其实人不错,有着山里人特有的仗义与豪爽,只要你开口,他什么都肯干。

    周末,大霞从老家带来一袋粮食,准备去食堂换成粮票,有同学问:“大霞,这么一大袋子,你抱得动吗?”大霞愣一下,搬起地上的粮食抛向空中,一边抛一边咬牙切齿地说:“你看我能不能!你看我能不能!”宿舍里哄笑起来,叫好声此起彼伏,大霞受到鼓舞,咧着大嘴将粮食抛得更高。突然,他停下来,丢掉袋子,收起笑意,噘着嘴巴说:“笑你们个头,就知道你们是爱笑话我们山里人。”大家笑得更开心,劈里啪啦倒在床铺上。

    熄灯前,有同学问:“大霞,你老说你一米七八,你能脚蹬住这边的上铺,手摸到那边的上铺吗?”大霞放下手里的书,坐起来说:“什么叫摸到?我能用手抓住对面的上铺,不信你们把我托起来试试。”众人托起大霞,大霞完成任务,正待炫耀,门口传来女班主任的声音:“都几点了,闹什么闹!”所有人第一时间滚回床铺,只留下撑在空中的大霞。班主任走进来问:“红霞,你干吗呢?”大霞汗如雨下,却动弹不得,喃喃地说:“张老师,我……我没干啥。”班主任说:“还不回你床铺睡觉去!”大霞委屈地说:“张老师,我……我回不去。”

    春季运动会上,大霞代表我们班参加三千米长跑比赛。他显然不懂什么是三千米长跑,枪响那一刻,即开足马力狂奔,龇牙咧嘴,昂首挺胸,将一干名将远远甩在身后。全校师生惊呆了,一个个站起身来,哄笑声、叫好声回荡操场。一圈半后,大霞体力不支,步伐失去平衡,像只中了毒的螃蟹,名将们陆续将他超越,接着超了他一圈、两圈,他停下来,望望天边的红晕,径直走回自己的班级。

    我问大勇:“这家伙一直是这样吗?”大勇笑着说:“怎么会?以前在老家他不这样,他家特别穷,爹没本事,是个瘸子,娘跟人跑了就再没回来,他爷爷奶奶都嫌弃他们家,一直住在叔叔、大爷家养老。总之,他们家属于抬不起头做人那种,现在出来上学了,当然很开心,这边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也没人孤立他。”

    我相信大霞是享受自己的“活宝”身份的,因为再傻的人也能分辨出那些笑声的真伪,可他始终如一地扮演着二百五的角色,并乐此不疲。

    黑暗中,他翻过身,静静地望着我。我揉揉眼问:“怎么了?”他说:“莎士比亚……”然后捂着脸咯咯笑起来。

    2。

    我们当初所在的那所县中,地处牛城郊区,毗邻火葬场,空气里终年弥漫着奇怪的焦煳味道。这种味道激发出青春期男生潜在的暴戾,从教学楼到宿舍,从校门口到操场,每日厮打声不断,几乎所有男生课余都在打群架。学校南门是主战场,逢周末,那里的群架动辄百人,声势滔天,荒唐的是,这些群架多数以半娱乐姿态出现,同龄人之间哪儿有那么多仇恨,大家不过是无聊,两三个学生的拌嘴,片刻便演变成一大堆闲人的群殴,其实只是为了精神层面的饱满。

    大霞成为南门外的明星,不是因为他身手有多好,实在是参与度无人可比。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只要认识他的,都约他助阵,有时候两边应下来,不知怎么办,就抽签决定帮谁,失败一方也不会恨他。大霞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出身不好,长相不好,成绩不好,甚至连个黄色笑话都不会讲,能够支撑自己在这个地方立足的,只剩下仗义和豪爽,他期望自己无私的付出能够换来更多人的信任,然而事与愿违,大家还是习惯将他当作活宝,对他的期许,永远只是一阵可以缓解压力的笑声。

    大霞开始挨打,各帮派火并的规模越来越大,争相拉拢低年级新人,大霞成为这些新人练手的靶子。他们有个共识:此君白打,不会记仇,不会告发。楼道里,食堂里,操场上,南门外,大霞和一个又一个男生动手,被一伙又一伙男生追打,他果真没放在心上,从未告发过,他觉得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江湖恩怨,江湖上的恩怨,不算恩怨。

    但他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许别人打他的脸,每每失势关头,第一件事便是护住那张丑脸,任凭拳打脚踢,就是不松手。我不理解,去问大勇,大勇说:“他爹当年就是被人打脸打蒙了,跌到沟里摔断腿的。”也许是命运安排,大霞每次参与斗殴,总会被对方打脸,他的脸实在太大了,这种先天性的缺憾真是令他伤透了脑筋。

    学校里最著名的地头蛇盯上了大霞,这次他无论如何是护不住了,索性主动前去讲道理,他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过去无冤无仇,今后只想做个朋友。”地头蛇一路把他打出宿舍,再一路打到他的宿舍。最后,地头蛇打累了,嘲弄大霞,呼出一个耳光问:“今天打你的事,敢告诉老师吗?”大霞含着泪故作镇静地说:“你放心,我……我不会告诉老师。”地头蛇乐了,再戳大霞脑袋一下说:“那你说说我们这次该不该打你?”大霞委屈地挤了下眼泪,恢复脸色说:“是我的错,我……我以后不敢了。”宿舍里集体哄笑起来。

    一般来说,遭此大辱,人的性格与行为会不同程度地发生改变,可这逻辑不适用于大霞,没过几天,他又和别人约架去了。支撑大霞对生活充满正能量的,是班上一个叫爱琳的姑娘,她与我同桌,有几分姿色,外加性格开朗,能够接受班上坏孩子的玩笑,是为数不多愿意跟大霞聊天的女生,于是大霞迫不及待地迎来了初恋。

    一个月后,爱琳成为大勇的女朋友。

    大霞心碎不已,通过我给爱琳送了封信,满纸的语病错字迸发出山呼海啸般的爱意。大勇暴怒,指责大霞不义,大霞强硬回击,坚持自己有表白的权利,他大声告诉在场的人:大勇能认识爱琳是自己的功劳,他才是第一个认识爱琳的人。

    南门外,大勇领着几个手下围殴大霞,大霞流着鼻血滚在地上惨叫。我冲过去拉住大勇的胳膊喊:“别打啦!你至于对老乡下这么重的手吗!”大勇停下来,望着我不作声,大霞爬起来,用脏手抹了把鼻涕,抓住大勇洁白的领口喊:“张大勇!你有种今天弄死我,你弄不死我,就不算男子汉!”大勇一脚将大霞踢翻,招呼手下离去。

    这个丑陋的、辛酸的、幽默的、可怜的男孩子再次哭了,这次,他哭出了声,他再不顾旁人的脸色,崩溃式号丧,他连哭都哭得这么难听,仿佛一只病入膏肓的豺狼,凄凄厉厉,点燃远处的夕阳。

    多年后,他告诉我,和大勇这场架是他前半生最痛的一段记忆,以往的种种欺负不过是些皮肉之苦,而这一次,他感到心底有块柔软的东西被践踏了,这是一种无仇可报的屈辱,是一种直达心底的悲凉。

    2001年秋,三中的学生在一次群架中闹出人命,随后检察院的车开进操场,学校南门竖起“派出所常驻治安办公室”的牌子,从此那个地方再没有人敢打架,而远在城里学美术的我也渐渐失去了老同学们的消息,我只听说大霞被班上的坏孩子孤立了,在万分痛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会考结束后他第一个离开了校园。

    进城前,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超子,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别忘了我。”

    3。

    2009年春,我离开CBD,前往崇文门附近一家企业上班,在那边的楼道里邂逅卖便当的大霞。

    当时我十分尴尬,接过他递来的打火机点烟,火苗蹿出一尺高,把前面的刘海儿烧掉大半。他望着我头顶升起的那团烟雾,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笑了足足两分钟。八年没见,我们第一时间就回到了熟悉的节奏。

    大霞说,他2007年来京卖便当,先替别人跑了半年腿,表弟来京后俩人合伙干,他负责做,表弟负责送,忙不过来时自己也出门送餐,没想到今天第一单买卖就遇到了故人。下班后,我赶到大霞住处,约他们哥俩出来吃饭,席间以一个专业营销人士的身份帮他们做产品分析。我告诉他们,想赚这一带白领的钱,首先要增加菜量,其次是样式,最好学学韩式、西式快餐。大霞为难地笑了笑,鉴于哥俩的实力,我的要求显然高了。

    当时最令大霞头疼的,不是拙劣的生产力,而是他的竞争对手二丫。二丫是个黑黑瘦瘦的关中姑娘,也做便当买卖,后台硬,舅舅在崇文门附近开餐厅,她的便当全部出自那里,口味、花样远胜大霞哥俩。面对二丫这样的大敌,大霞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继续打价格战、服务战,反正他不嫌累,表弟忙不过来时,他就放下勺子骑车送饭。

    一个月后,二丫成为大霞的女朋友。

    我不明白这俩人是怎么掺和在一起的,向他请教。他告诉我,他和二丫在这一带便当市场斗了很久,今天你赢,明天我赢,直到有一天,二丫当街拦住他的车子向他道别。她说她舅舅要她回老家相亲,届时如果村长儿子点头,她就得嫁人,她不想离开北京,也不敢拒绝舅舅,她父母双亡,是舅舅养大了她,还供她上完高中。大霞大惊,驱车杀到二丫舅舅所在的餐厅,拍着前台处的桌子嚷嚷自己要做二丫的男朋友。二丫舅舅现身,唤出后厨二百斤重的大胖,大霞气运丹田击出双掌,被大胖一脚踢出门外。大霞不忿,隔天再去,又被轰出。他干脆停下手里的工作,每日专挑午餐和晚餐时间赶往二丫舅舅的餐厅,扮演滚刀肉,大胖明显招架不住,二丫舅舅亲自抄拖把上阵,大霞把大脸放在桌上让二丫舅舅敲,二丫舅舅大喝一声敲下去,大霞起身跑了。

    公寓门口,大霞望着二丫傻乐,二丫放下行李说:“我舅不认我了,我也不想再跟着他干,既然大家是做便当认识的,那就一起做吧,我有手艺,炒的菜比你炒的好吃。”自此,二丫成为便当小分队大当家,大霞则成为职业送餐员。

    大厦一楼大厅,物业经理发现我与大霞交谈,走过来问:“这就是给你们公司送饭的那个人?”我说:“是,正和他商量我们那一层的订餐情况。”物业经理转向大霞,扬起下巴露出鼻毛说:“我告诉你,卖盒饭的,以后你们这种人少用大厅这边的直梯知道吗?你们这种小个体经营者,连身像样的制服都没有,我们这边上楼下楼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你以后上楼用拐角处那个直梯。”

    物业经理走后,我看着大霞,期待他找补面子,向远处骂上一句“傻×”,可他没有,他缓慢地卸下笑容,憨厚地抿了抿嘴,接着又笑起来,说:“那就这样了,我和我弟十二点送过来,我先回去帮二丫炒菜。”

    即使有了二丫的手艺,大霞的便当生意依旧不好,园区做快餐的越来越多,多是韩式、西式口味,菜量虽不如大霞给得多,价格也偏贵,可女白领们喜欢,现在的女孩子已不在乎午餐价格,她们喜欢新潮的口味,也生怕自己吃得太多。

    大霞没什么挫败感,反而精神头比以往更足,早上奔波各处散发传单,中午奔波各处送饭,下午还要拜访那些习惯加班的广告公司。他奉行着和早年类似的人生哲学:自己什么都没有,没学历,没身家,没后台,有的只是使不完的力气和一腔的执着。他似乎总有一种超然的乐观,认为相比同龄人,自己已经收获了爱情,并在为娶那个姑娘而奋斗,市井中的嘴脸与刁难就算了,那都是些小坎坷,事业上的坎坷,不算坎坷。

    为了给大霞抹平一些坎坷,我支出损招儿,告诉他以后每个月给这边大公司的前台姑娘们两百元钱,即便是大公司的前台,实际工资也并不多,两百元同样值得尊重。大霞采纳了我的意见,销售业绩开始增长,一季度下来,聘用的临时工增加到两个,半栋楼都能闻到二丫饭菜的香味。可好景不长,一家以数字开头的知名快餐企业入驻园区,人家既有实体店,又附带送餐服务,送餐员还都是水灵灵的小鲜肉。大霞的两百元政策失效,送餐员恢复到他和表弟两人,渐渐地,表弟也用不上了,他的便当生涯走到了尽头。

    新年过后,大霞打来电话,告诉我他迎来转机,二丫舅舅终于认可他与二丫的交往,并答应借给他们八万元。他们转投郊区,在职大南门附近的平民市场开了个小餐馆,经营早点与油泼面。

    4。

    由于地理原因,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复往日,彼此间联系愈发地少。直到2010年夏末,我搬到女朋友家所在的三间舍社区,才与大霞有了第二次团聚的机会,他和二丫所在的市场与三间舍相隔不远,步行不过十几分钟路程。周末,他亲自下厨招待我和我女朋友,坐在桌边笑嘻嘻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我媳妇老家的秘方,别看就一碗面,我学了一个多月才出师。”

    可惜,大霞的境遇从来不会像他做出的饭菜那样美好,他们的生意刚刚有了点儿起色,就面临关门歇业的危险,他们招惹了三间舍最著名的一个浑蛋。

    当年的三间舍,地痞丛出,很多无所事事的本地混混儿以欺负外地商贩为乐,其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叫作老虎,老虎和他的手下很好辨认:光头,文身,出入乘坐一辆红色马自达。这帮人专门在职大附近收取外地商贩的保护费,且专挑证件不全的下手,老虎自称上面有人,不给钱就捣乱,扬言一个电话就能封店抓人。

    二丫说,老虎要的不算多,一个星期三百元。可大霞表示心疼,他是卖便当出身的,知道这三百元来得有多不易,何况自己和女友舅舅间还有份巨额的债务。他害怕老虎那帮人,也知道这地方很多做生意的都在交保护费,但他就是不愿意。

    他站在门口,看着老虎和手下进去轰掉吃面的顾客,踢翻滚烫的汤锅,二丫和表弟站在原地不敢动弹。老虎返回门口,用力扇大霞一个嘴巴子,说:“小子,明儿还这点,有种你就开门。”自此,大霞和他的店成为市场的“明星”,每天早上成堆的闲人围在外面欣赏老虎踢馆扇人,从没有人报警,大霞也不许别人报警,他大喊:“谁报警我跟谁急!”

    二丫找到我,要我出面劝大霞交保护费,她不心疼这个钱,只是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这么傻。二丫流着泪说:“你认识他最久,你告诉我,他一直是这样的吗?”我说:“算了,还是报警吧,或者你们干脆换个地儿做生意。他现在不见我,电话也不接,看样子是铁了心。”二丫哭得更加厉害,抹着眼泪说:“我想报警,大霞不让,说现在报警,生意就真没法儿做了,老虎他们最多被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出来后还是不会放过我们。我也想过搬走,可开这个店的大部分钱是我舅舅的,我舅妈一直在逼着我们还债,离开这儿,我们怎么还啊?这该死的大霞,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该来找他。”

    漫长的一个月过去了,大霞的店早已没了顾客上门,窗口的玻璃碴儿被淅淅沥沥的秋雨一点点敲到地上,他每日里准时来到市场开门、打烊,端坐在椅子上注视来往人群。老虎来闹的次数越来越少,他对这个丑八怪愣头青厌恶到了极点,这小子无意之中拆穿了那个“上面有人”的谎言,至少所谓的“工商局关系”始终没有出现。市场里其他商贩陆续开始拖欠保护费,他们给老虎的理由是:“那个卖油泼面的活宝什么时候交钱,我们就交钱。”老虎向大霞发出最后通牒:保护费降为每星期两百元,要么交钱,要么两周内关张走人。十月份的最后一天,他会带全部人马来做个了断,害怕的话,可以报警。

    我不知道他哪儿来的勇气,事实上,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从未见他有过真正的胆识,他就是个外表豪爽仗义、骨子里仅仅靠蛮力汲汲于生存的素人,他早就习惯了被嘲弄、欺负,也忽略了诸多嘴脸与刁难,他默默无闻的人生躲避着各种波澜与变数,苛求的不过是一隅之安。

    早上七点,他来到市场,在众人注视下重新打开那扇残破的门,瞪着小眼站在自己的店前,一缕阳光从棚顶滑过,照亮人间无数个不屈的灵魂。

    我急匆匆向单位请了假,打车赶到事发地点,没有找到大霞和他的家人,整座天棚下都是交头接耳看热闹的人,警车呼啸着从人堆里穿过,小贩们抻着脖子对着车窗后座叫骂。

    老虎留了大霞一条命,只打折他一条腿,大霞的余生将成为一名瘸子,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警队队长也当场打折老虎一条腿,老虎逃跑时暴力袭警,并试图抢夺一辆三蹦子(三轮车),队长只好拔枪相向。子弹击碎了老虎的膝盖,他摔倒在路边的泥水里,在干警按压下,像只待杀的肥猪发出凄厉的惨叫,那时所有人明白过来:他在警局也没什么人。

    我跟着二丫走进病房,对绷带护体的大霞说:“干吗收老虎家里人的钱?”大霞转动眼珠子说:“你小声点儿……过来讲。”我挨着床头坐下,说:“你看新闻了吗?检察院在公诉老虎那帮人,政府要一口气端掉三间舍所有的混混儿,你是主要人证之一,你张嘴,他一准出不来。”大霞咧嘴笑笑,说:“我就是不张嘴,他也出不来了,其他人已经联名举报,市场管理处的干事也被抓了,他和老虎的手下把老虎以前的案子全供了出来,里面还有劫运钞车的事情,你想,他还出得来吗?”我说:“这谁告诉你的?”他说:“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打电话说的,我把店里这一个多月的录像资料都给了他,他还是训我,训我不早点儿报警,训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

    二丫无话,坐在床边含泪剥了只香蕉给大霞,大霞放下香蕉,侧脸看着我说:“超子,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们是穷人,穷人做不了什么大事,不是吗?现在这样,已经算最好了,我拿这个钱不亏心,这原本就是我们这些人的辛苦钱。有了它,二丫舅舅那边的债就还上了,我和二丫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开个像样点儿的店。还有,你跟你朋友搞的那个培训班再干起来吧,关了多可惜呀,谁做生意没失败过,接着干吧,我再借你钱。”

    我心头泛起一阵酸楚,擦眼望了会儿窗外,回过头笑着对他说:“大霞,跟你说个事,你还记得当年在学校里带人打你的那个地头蛇吗?咱们老同学说这小子被判了死刑,他帮一个竞选村长的人闹事,结果闹出了人命,跟他一起混的你那个同乡大勇因这事也进去了。”大霞摆正脸庞,望着灯光说:“我知道这事,前天爱琳在网上跟我说了,她说她不想受连累,要和大勇离婚。唉,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都是命。”

    从医院出来,我乘着夜色走在路上,静静地回忆了当年我们在那个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县中的生活,我觉得大霞赢了,他输了二十多年,却一朝赢得这么彻底。这些都跟命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人情使然,活宝们一旦聪明起来,便很少有人再是他们的对手,因为他们拥有我们不曾拥有或不敢拥有的东西。

    5。

    2014年夏,大霞的瘸子父亲死在了牛城三院,他花费二十多万元在老家办了有史以来最风光的一场葬礼,各种铜鼓洋号、露天电影、杂耍大戏整整折腾了小山村半月有余。出殡那天,队伍里开着裹着白布的豪车,风中飘荡着金箔制作的花片,大霞举着孝幡走在众人前面,始终高昂着头颅。

    他的快餐店发展到三家,引起同行关注,最终他选择与以数字开头的那家企业合作。店面重组后,旗下员工开始戏称他“周董”,大家喜欢这个称呼,也发自内心地觉得有喜感。周董发福了,圆润的大肉覆盖了大部分不雅的棱角,他看上去不再像当年那样恐怖,多数人惧怕的肥胖,却成了他这种人的福利。周董的太太也发福了,简直又黑又胖,她不见我们这些老朋友,即使一窗相隔也不肯出来。大霞告诉我,二丫就是这个脾气,早年他也没看出来,她恨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当年曾看不起她的丈夫,现在她也不需要看得起我们。

    “干吗非得还钱?”他扶着栏杆说,“你朋友不是说那个培训班正需要钱吗?接着干啊,钱不够再说话。”我说:“算了吧,自己开的班自己清楚。知道你现在不缺钱,还你钱是为了断我自己那份念想,我不是个做生意的料。”我转过脸问他:“听大勇说你现在在帮他老婆的忙,怎么回事?”他说:“算不上帮忙,爱琳挺不容易的,带着孩子跟着丈夫来到北京,半年多都找不到个像样的工作,我借了点儿钱给他们,他们去安贞门那边卖油泼面了,听说生意挺好的,孩子也马上要上那边的小学了。”我笑起来,说:“你是个好人啊大霞,好人……对了,我以前说过你是个好人吗?”他说:“没有。”我说:“你是好人,真的,大霞,你比我们这些人都好。”他也笑起来,说:“我算哪门子好人,我只对自己喜欢的人好,他们知道,我就知足了。”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爸爸什么都知道

    从小我就一直觉得,我爸有一种很神奇的能力,他总是能和我的老师关系良好,从而掌握我每一次的上课胡闹、考试失败。每次我回到家妄图掩盖考砸的事实,他都已经笑眯眯地告诉我“老实交代”,简直是我少年时期心理阴影的直接黑手。甚至直到今天早上,我出门上班之前,他还乐滋滋地跟我说,我初中的班主任在朋友圈传了自己包的饺子的照片。

    小学时,有个叫公文数学的课外班,专教应用题,我爸乐滋滋地让我去参加。我倒不是不乐意做应用题,而是小学时候的老师规矩甚严,设和答都要把题目最末一句抄一遍,做题只需两分钟,写完那两句话花的时间却很久。每周四中午在学校做完一套题,还要再领一套题回家做。那时候,双休日我还在福州路上学画画,在文庙学数学,生活得非常不幸福。终于在一个小伙伴们都在玩儿而我却要独自在家做题的下午,心中愤懑大爆发,偷偷把题目纸撕下两张,然后撕碎冲进了马桶。

    下午我爸回家的时候,我正高高兴兴地看电视,我爸一脸笑意地问我:“你今天作业做完了吗?”

    我一脸纯真地说:“做完了!”然后继续看电视。

    “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这次的作业只有三张纸呢?”他从我书包里拿出数学作业。

    我继续假装很自然地说:“因为这次老师少布置了呗。”

    “那第一页后面,为什么是第四页呢?”

    “……”

    这事以我被暴揍一顿而告终。

    上了高中之后,有一次和同学闹得不开心,回到家里也没和父母说。总觉得自己的自我意识特别强,什么都能自己处理。被人误解,被人议论,也议论别人,也试图反击。半夜睡觉前给朋友发短信讲述,有时候觉得委屈,就在被子里哭,哭到睡着。后来有天早上,我爸送我去上学,也没有说什么,就很淡淡地说了一句:“如果你没做错事,那没什么好怕的。”

    大学以后,他对我的现状并没有以前那么了如指掌了,许是没有了“内线”吧。每次他给我打电话,我总说忙,然后匆匆挂了电话。想想那时候,忙学生会,忙谈恋爱,忙着玩乐与吃喝。一周回一次家,吃完晚饭就开始玩电脑,他总是在客厅里扯着嗓子骂我:“再玩儿,再玩儿眼睛都瞎了!”我不理他,或者回他一句:“不要来烦我。”然后把门关上。

    几年前的夏天,我和K先生分手。回想起来,当时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剧情,目之所及不过是人人都会经历的寻常事。但是在几年以前的那个时候,心里还真的觉得很难过。分手之后不久,朋友们来我家吃饭喝酒,打趣解闷。一顿饭吃到半夜才结束,我爸送朋友们出门,我站在门口,听到他对他们说:“你们安慰安慰她。”

    等他回家,我和他为了这句话大吵一架,与其说是他和我吵,不如说是我在指责,而他在听。我爸并不是一个很能沉得住气的人,因此我们经常开玩笑地斗嘴。几年前,我对于自尊的需求远比现在要更为执念,做什么事都想着不能丢脸,连分手亦是如此。可能当时在我的想法里,由父母插手孩子的感情生活,实在是一件让我脸上无光的事情。

    不久前和K先生聊天,说到当时,大家不免都觉得无论在一起的决定,还是分开的理由,都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我与他除了做朋友外,并不适合做恋人。说着说着,我难免想到当初的那顿饭,也明白了为何那次我爸没有反驳我关于面子问题的谬论。他站在那里,不说话,也许也只是因为无能为力。

    后来,这种无能为力的时候便多了起来。我不再是小孩子,我们都不再是。我们不开心的时候,不再是以前的一块巧克力就能哄好,我们流泪的时候,不是一句“爸爸在”就能止住流泪。我有了我的梦想和打算,与他对我的规划却是背道而驰,经历了无数争吵,有了太多的抱怨,却都忘了去理解。我们与父亲,终究要走各自的人生路,我们说我们并不怕跌倒受伤,可是他们却不愿意看到我们去流泪流血。

    有时候想起来,我和我爸很像,都不太会安慰人,有着奇怪的笑点,明明一开始在争执,最后却会控制不住地笑起来。他很好哄,跟他说对不起就会不再生气。他很闹,我妈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句:“妇联发布——你现在流的泪和汗都是你当初挑老公时脑子里进的水。”他必定要不服气地再发一句:“联合国说,你现在流的泪和汗,都是当时挑老婆时脑子里进的水。”有时候他会说错一些话还不承认,我说你怎么那么笨,他很直白地说:“所以生了你也不聪明。”

    前几天,小妞心情不好,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她说起正好刚才她爸爸给她发短信,她才说了几句,爸爸就问她:“囡囡你是不是不开心啊?”小妞说她当时就不争气地哭了,然后对我说:“可是我没有告诉他我心情不好啊。”

    可是爸爸知道。

    爱你的人,什么都知道。

    遇见总有意义,哪怕只是告别

    曾经在心里住过的故事,今天就让它告别吧,有一天你终会对那些在你生命里住过又离开你的人提不起一丝恨意。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忘记我为什么爱上你,但还好告别前我们都握紧过。如今的我终于可以确信,我来到这个城市,也许就是为了遇见你;而我遇见你的全部意义,就是为了与你告别。

    在我把Kim哥的故事写完之后,他不依不饶,说虽然感激我,但让我怎么着也得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

    我说:“尼玛,你不知道写自己的故事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吗?”他以我前所未见的正经表情对我说:“卢思浩,这就是考验你的时候了,你这货从来不写自己的故事,这就是看你是不是真的走出来了。”说完,那浑蛋居然还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深沉地点了下头。我想了想也是,就坐下来试着把一些事情在忘记前记录下来。

    故事的开始,要从Jimmy的生日趴说起。我和Kim哥聚会十次能疯九次,唯一没疯的那次就是遇到她。那时Kim哥还没有分手,照样各种腻歪让我们很是蛋疼。同样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还有她,以至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Kevin哥,他们两个多久没见面了?”

    我用力地想了会儿,说:“我猜,应该是从早上Kim哥去上课开始……”

    那时候的夏天,我们都还算无所事事,整天混在一起,怎么在一起的连我自己都说不清。大概所有说不清的顺其自然,到后面都会有说得清的分道扬镳。我们度过了一个很开心的夏天,然后如同身边情侣大多都要经历的,我们开始了异地恋。

    异地恋最麻烦的事情在于,你没有办法在她需要你的时候赶到她身边。异地恋的唯一好处大概只有,你们避免了很多情侣生活中会面对的小摩擦。虽说我们早就过了相信真爱无敌的时段,但我依然相信异地恋本身不会导致太多影响本质的问题,能熬过去的终将能熬过去,会分开的迟早会分开。

    就好像我的好友和女友异地六年,一个在澳洲、一个在美国,感情至今依旧,不久以后就会结婚修成正果;自然身边也有异地然后输给距离的故事。其实分手每天都有,有人天天见面还是会分开;有人相隔万里,也没分手,一切都在于两个人自身。

    区别只是我们没能熬过去而已。

    现在的我,如果不是Kim哥提起来,老实说已经不会经常想起你了。我以为这么写的时候我会很难过,但好像也就是这样而已。我们终究要习惯分道扬镳,你终究会遇到几个曾经住在你生命里、然后离开的人。这不好也不坏,关键在于你能怎么看待它。难过、失落都是正常,但之后你总能度过那段时期。

    回国之后我们如约见面,你和我说分手。你用了一个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理由,你说你不是不爱了,而是不知道怎么去爱了。我说:“你是呆逼吗?”你说:“没错啊,我就是呆逼,就是因为呆逼我才不知道怎么去爱的,你懂不懂有一种东西叫作付出了怕失去?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频率上,你不要告诉我你没察觉到。”

    我说:“傻×,距离什么的可以弥补,你只需要走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来走,行不行?”你说:“那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去找一个一开始就能跟我并肩同行的人?为什么要等你走九十九步,而不去寻求一个在同一频率的人?”我说:“你不觉得只有这样的感情才算是真的吗?”你说:“那你就错了,谁说只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感情才算是真的?你难道没想过很多时候很多问题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吗?”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面对面说话,没想到我现在还记得每一句。那时候彼此都在火头上,现在想想谁都没有错,只是那时候时机不对、想法不同。有人就能一下子遇到特别合适的,有人偏偏会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或者对的人,你也说不清为什么。

    那时我常想,说不定晚点儿遇见你我就能成熟点儿了,后来又觉得或许我在你面前,永远成熟不起来。

    分手后的第二天,我收到了你的长邮件,让我注意身体,不要熬夜,多喝牛奶,记得热一热。如今那个邮箱的密码我都已经丢了,邮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也不是说从来没有担心过距离什么的,但那是我们感情最好的时候,大概当时的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距离是那么严肃的问题。后来很多人都问我,距离到底能改变什么。我说距离什么都改变不了,但那前提是你要意识到距离是什么样的东西。有的东西,会因为距离而实实在在地改变,如果你意识不到,很多东西,说溜走也就溜走了。

    这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一件事情是当你最需要爱的时候,你需要的那个人却不在。你和我说你大学里的教授只会坑学生,你说你大学城旁边的商城里贴起来五月天的海报;我对你说堪培拉今天下雨了,给我上ECO的老师特别搞笑,我在电话这头想着印度老师的口音一阵好笑,你好奇地问我是怎么回事儿。我突然发现,我怎么也学不像那语气,后来我去你的大学,五月天的海报早就换成了我不认识的组合的。

    我们是一个高中的,但是直到死党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了这些。奇怪呢,高中三年我一直是个不怎么安分的人,大大小小的人我也认识不少,怎么偏偏没有认识你呢?我总打趣说,你高中时肯定没现在这么漂亮,不然我早就认识你了。

    你说那是因为缘分还没到,早认识了说不定就不能在一起了呢。我说那倒也是,认识之前我们说不定擦肩而过无数次了。

    那时候我刚开始写东西,杂七杂八。有一天我给你写,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就是她会让你觉得你们的相遇是一件值得被祝福的事情。

    你一拍脑袋,说:“尼玛真想不到你也会矫情,不过有道理,我觉得我们肯定是会被祝福的那一对。”我心说,去你的,你矫情起来全世界都不是你对手。那时候我经常坐飞机,你总说不准出事。有一天你突发奇想硬逼着我写你的缺点,写着写着我就写出了一长串。你作为报复就在一旁列了一个我缺点的大单子,硬是凑到比我写的多一条,然后在优点的那一栏里写:因为你是你。

    到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老友记》里罗斯和瑞秋做的事,他们分分合合绕了无数个圈,六年后又在一起了。

    刚开始异地恋的时候,你有一天发信息过来说:“我朋友都觉得我已经病入膏肓了。”我说你怎么了。你说:“因为他们觉得我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手机看,上课看、吃饭看,上厕所也带着。”

    然后你说:“要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只能靠短信联系,鬼才傻×样地握着手机不放。”我说:“你看我就说吧,你矫情起来,全世界都不是你对手。”你说:“尼玛,那不还是因为你?”

    其实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写,但我回想起来也只能想到这么些要写的事情。时间不见得总是好的,但它总能把很多事情抹平。我见过太多分手,要么彼此折磨,要么吵得天翻地覆,我一直庆幸的就是我们分手的时候,不诅咒对方,也不真诚地祝福。美好的该记得就记得,毕竟曾经陪伴过;糟糕的能忘就忘,本来也没什么好记得的。

    刚分手的时候,自然没能像现在写得这么洒脱,很是难过了一阵子。于是想着到处旅游散心,就把以前说着要一起去的地方都去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失恋后的世界和恋爱时的世界其实没什么两样。如果有心,你照样能发现闪光的那些;如果你没那心情,再美的风景都是白搭。

    本来想着有关你的故事可以写个大长篇,就像当初说的那样,每个人的感情故事都可以写成长篇小说。但写到这里突然发现没什么好写的,以前的事情,放在以前就好。学到的东西,把它留到现在。有些人遇见,就意味着告别,不甘心也好,甘心也罢,随着成长我开始变得越来越能够接受,也越来越懂得珍惜。我想,这就是以前那些没有结局的故事的意义。

    Kim和我说我给他总结的故事棒到他想给我生孩子,又问我会怎么总结自己的故事。我想了很久,发现没有什么好总结的。大多数人在生命里都会经历至少一次的失恋,你会明白有些东西是没办法强求的。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学会以前学不会的东西。比如珍惜,比如坚持,比如如何看待异地恋。

    任何一段感情,如果让你回忆起来心存感激,或者让你变好的话,那就不算一段错误的感情,说明你没有遇错人,你们之间的相遇就有意义。没有什么感情是浪费时间,只要在那段时间里你们彼此祝福过。

    关于异地恋,距离或许是问题,但并不是本质问题。有人能够坚持下去,也有人会放弃。只要你还相信,他也在坚持,就没有什么好怀疑的。我相信的不是条件多好的感情,我相信的是人。没有靠谱儿不靠谱儿的感情,只有靠谱儿不靠谱儿的人。所以我希望,我们都能在不断的失去和得到中,变得更加靠谱儿些。

    关于对的人,都说之后总能遇到对的人,可是又说不清什么才是对的人。我也不知道什么才是所谓的对的人,只是我觉得其实不需要那么多条件,反复地挑挑拣拣。只要你在对方身边,温暖来自内心就行,你不会患得患失没有安全感,其他的都是锦上添花。所以,希望你能遇到这样的人,不必费尽心思去考虑什么才是真爱,你能够感受到那些。

    关于最后想对你说的话:有些人想要联系的时候突然联系不到了,尽管她曾经是你生命里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即使是我们最需要彼此的时候,我们也没能陪在对方身边。然而我希望现在的你,在需要某个人的时候,他会在。

    好了,我还是把这篇文章写完了。现在我要抄起家伙去打Kim哥了,这尼玛真的很难写,但我也庆幸,如今我可以把这些都写下来。

    希望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能安好。

    差等生的峰回路转

    九岁之前,我在农村。

    那时候的性格与现在截然不同:抄作业,爬墙爬树,跟男生打架,玩到深夜才溜回家。父亲一直在城里打工,母亲独自在乡下带着我和哥哥。田里的那块地快要荒了,所以只要没有惹下大祸,她就腾不出工夫管我们,我有足够的时间自由玩闹。

    令我得意的是,我虽然贪玩,成绩却是相当不差,每次考试都当仁不让地排在前面。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班主任格外喜欢我。

    班主任姓秦,教语文,短发,微胖,是城里来的女老师,说话声音很好听。

    小学二年级,有一次课间,我忽然流鼻血,不知所措。有个同学大喊,快找老师去!我和同学一听,想也不想就真的去找老师了。在去的路上,身边走过两个高年级的同学,不屑地随口说:“找老师有什么用,难道让老师帮你洗吗?!”

    我也愣住了。对啊,找老师有用吗?

    这时候秦老师已经找来了,她二话不说,把我领到水龙头前,叫我举起另一只胳膊,开始帮我洗鼻血。那时候,我第一次隐隐感觉到,老师和老师是不一样的。

    秦老师虽然在农村教书,但她觉得农村的孩子不能什么都不知道,于是不时地给我们讲些有意思的见闻,还带着城里的女儿来教我们跳舞。

    因此,我九岁之前的童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反正没什么痛苦的记忆。但之后的小生活一路颠簸,脑海里连“不幸”的细节都清清楚楚,这大概就是开始“记仇”了吧。

    九岁那年,全家要随父亲迁到城里。我要转学了。

    知道我要走,秦老师似乎很难过。那时候有一些感情我还不能够完全体会,之前奶奶去世,自己也是迷迷糊糊的,还笑着招呼在门口看热闹的同学。现在想起来,心底很是悲伤。最偏袒我的奶奶永远不会再把柿子藏起来留给我了,我还傻乎乎地站在院子里冲别人可耻地笑。

    转学前几天,秦老师特意到家里来看我,说了什么话我都忘记了,当时只是在想,老师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父亲知道秦老师对我好,转学当天,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回学校同她告别。秦老师一直送我到学校门口,临走,还抱了我。我一直怀疑自己记忆有误差,因为我记得,秦老师居然哭了。

    我当时并不能够明白,我转学,我没有哭,可是秦老师哭了,还抱了我。农村里是没有临别拥抱这一说的,因此那个拥抱,我当时还不太适应,甚至没说出一句有点儿煽情的话,就那么木木呆呆地被她抱完了,然后愣愣地坐上了父亲的自行车,看着秦老师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了一个小圆点。

    转学之后的生活算是跌宕起伏。我所在的城市虽然不大,但是极其重视素质教育。音乐、书法、美术、舞蹈都非常正规,我非常自卑地记得,小学三年级的同班同学,看着五线谱可以唱出歌来。后来音乐课上老师放给我们听的,似乎也是《蓝色多瑙河》《胡桃夹子》这样一些世界经典作品,叫我们闭上眼睛感受。但在我转学之前,音乐课就是秦老师教我们唱歌,《粉刷匠》《劳动最光荣》……五线谱简谱是什么,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当然,在音乐上的自卑是后面的事情。转学第一天,语文老师批评了我。当时要写作文,我似乎没听清楚,写错了。

    老师用满是粉笔的手用力点着我的脑袋说:“你这脑子刚才干什么去了,给狗吃了吗,现在还挂着脑袋干吗!”

    我当时就受不了了。听错了就骂我听错了好了,为什么这个老师非要骂我脑袋给狗吃了呢,而且,真的戳得好疼啊!我头发上印了许多粉笔的印迹,我强忍着,走回自己的课桌,才偷偷哭起来。秦老师不批评人,就算生气,也不会打比方骂人。或许因为自己之前太顺利,所以太娇气,被这么一骂,从此厌倦了语文课。

    转学没两天,数学老师也批评了我。数学老师是班主任,南方人,说话我听不太懂,而且我转学之前还没有学到珠算,他们已经学完了。所以转学之后立马到来的数学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我记得好像是29名,或者39名?数学老师骂我:“学习不行就说不行,还说什么之前学习好,还是三好学生,狗屁三好学生!”

    那是转学的时候父亲对老师说的,希望能给他们留下好印象。但是,第一次考试结束,我因为这些话被骂得很惨,所有同学似乎都在看我,仿佛在说,这个农村来的小骗子!

    可是,我之前的确是三好学生啊!我考第一的啊!

    不久后的家长会,班主任对父亲说:“你做好准备,虽然她之前可能学习不错,但你们村子里的教学水平实在太差了!三好学生这种事情,她在这儿就没什么希望了。”

    父亲非常沮丧,很多年后才敢告诉我这些话。

    我那时不知道,否则可能连学数学的动力也没了。三年级的题目并不难,我因为讨厌她骂我“狗屁三好学生”,发狠补了一下数学,很快提了上去。再次考完试,我的成绩排名还不错。数学老师又说:“不愧是三好学生啊!一下子就赶上来了!”

    我当时心底非常不屑,做人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好歹也对之前的话负一下责好不好?这么快就转变立场,打起仗来应该很容易投降吧。

    因此,我不喜欢这个新学校。虽然这个学校的好多玩意儿我都没见过,孩子们花花绿绿的衣服闪亮了我的眼睛,但我在心底郑重地宣布:我,非常不喜欢这里!那时我在大家眼里是小村姑一个,不懂打扮,穿衣土气,第一次做眼保健操就被检查出来指甲不够干净,差点儿给班级扣分,而且当时我水土不服急火攻心嘴角长泡,因此也没什么同学乐意与我玩。同学、老师都不待见我,我也不爱学习,个子矮矮的却被分在最后一排,连性格都变得沉默起来。三好学生这样的字眼从此彻底与我绝缘了。我只想做个被忽略的人,只要不被老师随时拎起来就行。因此成绩始终不上不下的,徘徊在二三十名。

    我以为自己大好的灿烂人生从此就这么黯淡无光了,没想到还有峰回路转的一天。

    转学前,秦老师曾经叮嘱我,去了新学校要经常给她写信,对她说说近况。我还算听话,写了不少信给秦老师。后来听同学说秦老师经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我写的信。我有一点儿不高兴,干吗读给他们听。

    每次回老家,我有空就会回母校转转。有一次回去,赶上秦老师在上音乐课。她看见我后一下子就把我拉到教室里,让我教大家唱歌,还坚持要我指挥。我之前哪里有这种待遇,虽然学了不少歌,但在音乐上小自卑的我瞬间成了指挥和教导,一下子傻了,一首歌也想不起来,最后十分不开眼地唱了一首校歌。这真是一个傻到可以去跳河的举动,我的老同学们居然还认认真真地跟着我唱。秦老师听出是校歌,也没有因我的犯二举动生气,只是让我把学校名称换了一下接着唱。

    终于下课了。秦老师把我拉到教室外的长凳上,微风里,她一一详细过问我的情况。前面说的什么我都忘了,只记得她后来问:“在新学校成绩怎么样,肯定很棒吧!我就知道你到哪里都差不了,是不是前三名?”

    秦老师问得那么自信,仿佛根本没想到还有“不是”这一说。我也傻了眼,觉得辜负了她的厚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又笑着猜:“前五名?”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愣了一下,依然笑着说:“前十名?”

    天啊,还是给个墙让我撞过去吧。我怎么可以再摇头呢?于是,我很卑鄙地点了点头。

    真是卑鄙极了。九岁的自己心里难过得要死,我撒谎了。但是秦老师似乎还不是太满意,很认真地帮我分析:“可能是刚转学还不太适应,所以才只考了前十名。以你的能力,在哪里都可以到前五名的。回去继续加油!”

    我点了点头。那一天,我非常狼狈地离开了学校,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对秦老师撒的谎。

    其实,我是非常受宠若惊的。以前被宠爱时没有比较,不知道珍惜。后来被骂习惯了,一旦夸起来,没有兴奋,只是火辣辣的,觉得好对不起秦老师。

    大概小孩子是非常容易分清谁是真正对你好的。这么好的秦老师,我不想骗她。撒了一个谎,回城后一周心里不踏实,不开心,气自己。想来想去,觉得只有把谎话给落实了,良心才过得去。因此,回城不久后我暗下决心:向前十名迈进!

    于是就猛学了一阵。具体怎么学的也忘了,只记得期末考试,我很骄傲地考了第六名!第六名哎!这之前,咱可是20名都进不去的“差同学”!

    此举震惊了全班师生,老师和同学都傻眼了。我很开心。也不该说是开心,是终于有点儿安心。秦老师,我之前对你,就不算撒谎了吧!

    那之后,也没什么特别的,成绩上去了,居然也没有再下来。因为我很担心,担心万一下次没考好,又要被骂狗屁三好学生。我实在不爱听,而且我也担心他们怀疑我是抄的,更担心会对秦老师再次良心不安。

    所以,那之后一直因为害怕落后而认真学习,成绩居然渐渐稳定了,徘徊在三四五六名。小学毕业的时候,又领到了一个“三好学生”的证书。

    遗憾的是,后来我回家乡的次数越来越少,学校也拆了,移了。秦老师后来退休了。我再也不知道往哪里寄信了。

    她不会看到这个故事。

    可是小时候我欠着她的感情,终于在长大后补了回来。很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她在水龙头前帮我洗鼻血的样子、她来我家看我的样子、她在学校门口抱我的样子、她在长凳上问我第几名的样子。

    年少的记忆并不多,秦老师是最留恋的一章。

    生鲜小龙虾的爱情

    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虾子死了,再放锅里烧,味道就没那么好?

    因为活着的虾子,当被丢进爆油的锅里,它痛啊,浑身缩紧,大叫:“我×,疼死爹啦!”然后虾子扭动,伸展,蜷缩,抱成一团死去,肉质紧致,QQ弹弹。

    反过来,死掉的虾子丢进锅里,它没知觉没反应,四仰八叉一躺,肉越烧越松散。

    将死的虾子也不行,奄奄一息,弱弱地吐出一句话:“哎哟哟疼的。”就挂了。

    当年跑到松花江吃鱼,那个鲜美滑嫩,赞的。

    一样的道理,这些傻鱼从小在冰冷的江水里长大,又没有棉毛裤穿,冷得瑟瑟发抖。它们每天疯狂地游泳取暖,打着寒战,一路暴喊:“狗东西你冻死大爷了啊!”

    就这样,缩着身体发育,脂肪又紧又肥,好吃到战栗。

    澳龙的肉比小龙虾还要紧密弹牙。因为它们活在海里,水压很厉害,天天被压得透不过气,走两步还要喊三声:“嘿哟嘿!”就像码头的纤夫,身体紧绷。压着压着,肉就绵密厚实,一咬“呱嗒呱嗒”的。

    所以小龙虾要好吃的话,去馆子不行,要自己冲到物流市场,那里是各省刚运回来的货,才落地。

    打开箱子,里头的小龙虾昂首挺胸,跳着桑巴,还瞪个眼睛,斜着瞟你。看到它这个鸟样子,你还不干它吗!赶紧买回去洗洗涮涮下油锅。

    我是跟一个年长的朋友聊这些。

    他端着酒杯,叹口气,说:“这是不是跟感情一样?有了艰难的岁月,才可以造就甜美。共苦过,同甘尤其绚烂。”

    我一愣:“他娘的,不知道啊。”

    他说:“我有了女儿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好想把一切拥有的东西都给她。她是意外的产物,出生在计划之外。可当她来到这个世界,我豁然找到新的意义。这么说吧,我最着急的事情,是每天都想还有什么可以给她,让她开心让她满足。我恨不得把自己的命都给她。”

    他喝了口酒,说:“不夸张,我很真诚,我真的很想把自己的命都送给女儿。”

    我呆了一下,问:“那你的太太呢?”

    他沉默,开口:“我的命已经给女儿了,所以,就这样。”

    我说:“我换个理解,吃货也能吃出道理来的。比如吧,现在女生动不动就想找一个男人,一个房子车子工作全部落实完毕的男人,物质生活已经接近完善的男人。可是这种现成的经济条件,就好比一锅死虾子,它们没有经受过苦难,直接软趴趴煎好盛在你碗里。它们虽然表皮明亮,然而肉质疏松,气味难闻,吃着吃着就哭了,第二天还会拉肚子。”

    朋友说:“嗯,我的太太就这样。我在想,比如吧,两个人共同还贷,迎来的房屋,你打开门的刹那,才会满心欢喜,充满感激与珍惜地去打造这个家。”

    其实我明白,他们相逢后,女生一门心思抓住这个尚算富裕的男人,通过各种手段,两人结合了。

    三年前,朋友一家三口,和项目投资人一家,共同去泰国旅行。

    他给太太在免税店买了一堆奢侈品,太太一高兴,同意集体去观看人妖表演。

    表演结束后,人妖排成一长队,欢送客人。朋友非常兴奋,对着其中最美的一个人妖飞吻,打招呼,大叫“我爱你”。

    太太翻脸了。

    她说:“你什么意思?”

    朋友说:“我能有什么意思,我能干什么?”

    她说:“你这样我心里不舒服。”

    朋友说:“好吧,那我们走吧。”

    她说:“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人妖比我漂亮?”

    朋友看看投资人一家,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下意识地调侃着消除尴尬,打了个哈哈说:“人妖当然漂亮了,不然怎么出来混。”

    太太喊:“你不是说这辈子只会觉得我漂亮吗?”

    大家无语,朋友说:“走吧走吧。”

    我们常说,轻易得来的,不会懂得珍惜。

    其实不然,轻易得来的,你会害怕失去。

    因为自己挣来的,更可贵的是你获得它的能力。而从他人处攫来的,你会恐惧失去,一心想要牢牢把握在手中。

    朋友的太太,无比害怕失去他的心。

    回到宾馆,朋友跟项目投资人在房间喝酒,两个男人打开笔记本,搜索那个最美的人妖资料,指着屏幕赞叹,是他妈的美。

    太太进来,脸都绿了,砸了笔记本,转身就走。

    朋友跟投资人道歉,打太太电话关机,冲出去寻她。

    两个人都忘记了四岁的女儿。

    小姑娘自己从开着的房门哒哒哒跑出来,一头扎进车流汹涌的街道,然后被一辆三轮车剐到。

    没有生命危险,脑震荡,从此左耳失聪。

    三年后,朋友坐在这家酒吧里,听我胡说八道吃货的道理。

    他说如果可以,想把自己的命给女儿。

    说的时候,女儿正沉沉入睡,醒来后只有右耳能听见这个世界的旋律。

    说的时候,他哭得一塌糊涂,包里装着离婚协议书。

    我们都知道,风雨之后,才能见彩虹。

    但我们都希望,最好能直接坐在彩虹里,他人已经为你布置好绚丽的世界。

    可惜别人为你布置的景致,他随时都可以撤走。

    所以,虾子要吃活着烧的,痛出来的鲜美,才足够颠倒众生。

    重新绽放一次的人生

    每次加班到天黑,集团的“鬼楼”都安静极了。不敢坐电梯,一路从楼梯走下来,到一楼转角处的卫生间收拾自己。总在这时候碰见一个神气活现的姑娘,跟我一样的黄毛短发,唇红齿白,极白皙精致,眼睛大大的,穿着ONLY范儿大黄大紫的衣服,脚踏10厘米的恨天高。虽然彼此不认识,但见得多了,就对着笑一下。

    一次中午出去逛,又见着她,打了个招呼。挨着我的同事问:“你认识她?”我说不算认识,见过。“这姑娘也是新来的吧,编辑培训怎么没见过啊?”同事说:“姑娘?人家孩子都上学了。”

    于是八卦了一番。原来她是集团的元老了,十几年前已经在大楼里上班。刚来的时候胖墩墩的,梳一根稀疏的马尾辫,深蓝大褂一直垂到脚踝。扫台阶,从19楼扫到1楼;擦扶手,从1楼擦到19楼。每个人都见过她,可她见了人也只是头也不抬地擦扫,神情郁郁的。几年之后,大楼里的每家出版社都有了自己负责的区域,各自雇了清洁员,她转行去操作电梯。据说十几年前的她总是穿着工作服或黑衣服,闷闷不乐,竟日没有一点儿神采。进电梯的人都避过不看她,她也把别人和自己都当透明的一样,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后来人人都会使用电梯了,她就不见了踪迹,据说是读书去了,一两年没见,大家都忘了她。又出现的时候,已经女大学生一样清新可人,长发直直披下来;白色连衣裙穿在身上,见人也知道说笑和打招呼。出现的次数多了,都知道原来是已经进了局里实习。

    所以等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早过了30岁。头发长了又短,黑了又黄,纱裙变成热裤,平底鞋换了恨天高。

    从同事的语气和神态中,我明白,在我们这样一个开放又封闭、年轻又古老的单位,关于她的归去来兮,一定有许多揣测。

    如果一个家世和眉目都稀松平常的女孩想倔强地漂亮地活着,她必须跳出不得意的童年,回视无数质疑的目光。默默擦扫的那几年,她穿暗色宽大的衣服;电梯上上下下,在那些西装革履的人面前,她只盯着那些按钮,不说话。她想用最没有特色的衣服和冷漠把自己藏起来,这个不如意的、普通的、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甚至鄙陋的自己。她可以选择就这样下去——在大多数人看来,她就属于那样一个世界。可她终于选择继续读书,让自己的人生绽放一次。我不信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用“女人,这辈子就那么回事儿”的话劝阻和挤对过她。在她获得那次权威考试的认可之前,她还是大多数人眼中自不量力的失败者,可她真的就成了。然后她回来,宛然新生,穿鲜亮的衣服,戴夺目的饰品,虽然照样跟森严的机关作风格格不入,可她已经拥有了跟环境正面交锋的勇气和信仰,像一个小巧可人版的堂吉诃德。

    这样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眉头和眼角没有一点儿皱纹,眼神像20岁时一样澄净。我愿意相信,十几年的大起大落,使她走的每一步都不容置疑。对或不对,值得或不值得,选择或不选择,没有人有资格授意给她。她有清醒的自知和强大的内心。

    对大多数人来说,年龄是累赘,是筹码里的负值。而对于心如赤子的人,皱纹不过是纪年工具,他们不再有少年的无所适从和青年的碌碌浮躁,正在度过逐渐完善自身的、最好的年华。

    不要吝啬“我爱你”

    我为成人大学上课时,曾经给全班布置过一个家庭作业,内容是:“在下周以前去找你爱的人,告诉他们你爱他(她)。那些人必须是你从没对他(她)说过这句话的人。”

    这个作业听起来并不难,但是你得明白,这群人中大部分超过35岁,他们从不轻易表露情感。他们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人,既不会在别人面前落泪,也不会表露情感,他们认为成熟的人就应该那样,所以对某些人而言,这真是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家庭作业。

    下一堂课开始前,我问是否有人愿意分享自己的“作业”。有个男人举起了手,他看来深受感动,而且有些紧张害怕。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老师,上星期你给我们布置这个家庭作业时,我非常生气。我并不感觉我要对什么人说这些话。还有,你是什么人,竟敢让我去做这种私人的事?但是当我开车回家时,我的意识开始对我说话——它告诉我,我确实知道我必须向谁说‘我爱你’。自打五年前父亲与我交恶,这事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我们避免遇见对方,除非在圣诞节或家庭聚会非见面不可。”

    “即使见面,我们也几乎不交谈。所以,上周二我回家时,我跟自己说,我要告诉父亲我爱他。说来也怪,做出这个决定后,压在我胸口的重量似乎就减轻了。我一回到家,就冲进卧室告诉太太我要做的事。她已经睡着了,但我还是叫醒了她。当我把这一决定告诉她时,她紧紧抱着我。自从我们结婚,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我哭。”

    “我们聊天、喝咖啡到半夜,感觉真棒!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精神奕奕地起床了。我太兴奋了,几乎整夜未眠,很早就赶到办公室,两小时内做的事比从前一天做得还要多。上午九点,我打电话给父亲。他接电话时,我只是说:‘爸,今天我可以过去吗?有些事我想告诉你。’父亲用暴躁的声音回答:‘又是什么事?’我向他保证不会花很长时间,他终于同意了。”

    “下午五点半,我到了父母家,按门铃,祈祷父亲会出来开门。我怕是母亲来开门,而我会因此怯懦,干脆告诉她代替算了。幸运的是,父亲来开了门。我没有浪费一丁点儿时间,一踏进门就说:‘爸,我只是来告诉你,我爱你。’父亲似乎变了一个人,他的脸变得柔和了,皱纹消失了。他开始哭了,伸手拥抱我说:‘我也爱你,儿子!而我竟没能对你这么说!这一刻如此珍贵,我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父亲和我又拥抱了一会儿,长久以来,我很少感觉这么好过。但这不是我发言的重点。两天后,从没告诉我他有心脏病的父亲忽然发病,在医院里结束了他的一生。我并不知道他会如此,所以我要告诉全班同学的是,你知道必须做的,就不要迟疑。如果我迟疑着没有告诉父亲,可能就没有机会了!把时间拿来做你该做的,现在就做!”

    母亲的礼物

    父亲母亲都是20世纪50年代生人,母亲18周岁那年,和16岁的父亲订了婚。订婚之前两人互不认识,还在读书的父亲骑着自行车,到媒人处远远地望了母亲一眼,母亲也看到了父亲,彼此算是见过面了。然后父亲飞快地骑车离开,谁也不好意思说一句话。

    父亲18岁,城里的事业单位来招临时工,把唯一符合条件的他招了去。未曾和父亲说过一句话的母亲,于是一直等,等到六年之后结婚,等到有了我哥,又有了我。这么多年里,父亲都是每个月末骑上四五十公里,回家和我们团聚。

    七八十年代,父亲当时的月工资是30元钱。因为回家少,每次都会为我准备礼物。母亲则恰恰相反,她没什么钱,每天种地、做饭、看孩子,早已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心思想礼物这种东西。所以,父亲的到来就显得格外令人期待。周末,我时常搬着小板凳,到村东口父亲来的方向去等他。到家第一件事,便是迫不及待地去翻父亲的黑色手提包,搜一下这次又带回了什么宝贝。

    有时候是本小人书,有时候是一把糖,有时候是简单的玩具。我还记得,父亲送我的第一本图画书是《三个好朋友》。

    可惜,母亲不识字。我认字之后,开始为母亲讲书上的故事。母亲说,那是她最高兴的时候。从地里忙一天回到家,抱起我,听着我嘟嘟囔囔,再累都不觉得了。

    母亲最不喜欢傍晚,家家户户的人都从地里回来,点灯吃饭,这种最简单的温馨,母亲羡慕了十几年。因为每到晚饭,她总是一个人,一手抱着我,一手托着菜盘,一趟趟地搬。等吃过了,又一趟趟地把饭碗端回厨房,单手刷碗。那么简单的事情,对于她却做得比别人都难。很长时间里,母亲做什么都要抱着我,把我放下,我就大哭,而且,我当时小,她怕地上的蝎子伤到我。

    我想,很多年后,母亲还是会觉得委屈吧。因为她常常提起来,有一次自己想上厕所,急得不行,却放不下我。她抱着我团团转,终于在大门口看见邻居经过,才忙让对方帮忙接过我,自己跑去厕所。

    母亲说,上个厕所都难。

    哥哥也委屈。因为他读小学时,每逢下雨,别的同学都有家长来接。只有他,飞快地冲到雨里,飞快地跑回家,每次都被淋成一个落汤鸡。

    母亲从来不接他,也接不了他,因为我还在母亲怀里哭闹。

    父亲也委屈。家里还种着地,母亲照看不过来,地总是种得比别人家差。赶上农忙,父亲就请假回家帮着种,有一次晚上9点多,父亲才回到村庄,可是家里没有工具,于是跑去向邻居家借。邻居家有只大狗,上去就把父亲咬了,血呼啦啦地流。

    父亲的裤腿直流血,却根本没有时间理会,因为请不到单位的假,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回来干活。当天晚上,父亲带着伤一瘸一拐地跑去地里把活干完,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鞋子、裤子里满是血,可实在太困了,就随它去流。第二天还要早起骑着自行车赶去上班,他只想赶紧睡一觉。

    可即使如此,父亲还是因为请假次数过多,差点儿被单位开除。

    因为父亲常年不在家,家里种的地总是村子里最少的,收成也向来不好。有一次,母亲骑自行车背着农药去地里,但药太沉,路又崎岖,母亲不小心摔下来,膝盖破了,两个药桶也破了。还有一年,母亲只种了大半亩花生,但刚到收获的时候,就在一夜间被人偷光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多年,直到我读小学时,我、哥哥和母亲,终于搬到了城里,和父亲团圆。搬家的时候,母亲还以为只是去城里住一段,还会回农村,然而却再也没有回去。

    而我也有委屈。

    那时候我已经见了“世面”,发现了城里的种种不同,看到班上同学穿得花花绿绿的,连玩具都很新奇,说是爸爸妈妈从哪里哪里给买的。

    可是,母亲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件礼物。

    因为母亲没有钱。母亲根本不拿钱,钱都交给父亲。父亲有时候给她一点儿零花的钱,她也不花。我一点儿也不怪母亲,只是觉得,如果母亲能送我一件礼物,什么都行,我一定会好好留着。我很想珍惜它。

    也许有时候,就是会想什么来什么吧。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终于得到了母亲的一件小小的礼物。

    但是很有些遗憾,记不清为什么,我上午跑出去叫人把头发剪了,从一个打小爱扎马尾的姑娘变成了锅盖头。中午,母亲就兴冲冲地回家,手里拿着根彩色的头绳,说是路上看见觉得好看,买给我戴的。可是她看见我就傻眼了。我看见头绳也傻眼了。

    那根头绳,我从来没有用过,但是我从母亲手里接过来,还是夸了好看,说过两年还可以用,从此一直收了起来。

    母亲只是愣了愣,很快恢复了表情。大概失望与失落经历得太多,母亲的表情总是淡淡的。

    但其实那天我难过了好久。我没有告诉她,终于得到了一件母亲的礼物,却变成了无用之物。我很委屈,也很后悔,干吗发神经跑去剪掉了头发!

    好在,没有多久。母亲又送了我一件真正的礼物。

    那天是周末,和母亲一起逛街。就是那种像菜市场一样的大棚,里面有些卖杂货的。我路过一家卖小玩意儿的,忍不住停下,看见一把木梳很顺眼,于是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看完又放下,跟着母亲和邻居阿姨往前走。我知道,母亲没有钱,也不会买东西给我,所以连要求买点儿什么的想法都从来没产生过。

    小时候的我,哪怕馋死了雪糕,也从来没开口要过一次。

    可是母亲回头望着赶来的我,忽然顿了顿,拉着我回去,拿起我刚才看的那把木梳,问店主多少钱。老板说:“一元钱。”母亲摸着梳子说:“还挺好的呢,给你买下来吧。”

    我一愣,那把梳子就成我的了。

    从此,它成了我的宝贝。

    我不舍得经常用。只是在心里想,马上就读中学了,就是大人了,或许,这是母亲送的唯一一件礼物了吧。我得一直留着。

    于是就一直留着它,上了初中,上了高中,它一直放在我的宝贝盒里,高兴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

    可是,有一次拿出来看时,我不小心把梳子摔到地下,摔成了两半。

    真的形容不出自己当时的心情,我一下子就哭了。

    我捡起地上的梳子,心想,这是母亲送我的唯一的宝贝啊,怎么就摔成两半了?!拿着梳子发了半天呆,我还是心有不甘。最终把透明胶翻出来,把两半梳子重新粘在了一起,很傻,但是,终于又是一把梳子了,我把它重新放回盒子,它依然是我的宝贝。

    后来,我读大学,毕业,工作。

    那把梳子,仍然是我的宝贝,并且,真的成了母亲送给我的唯一一件礼物。

    前年的时候,我收拾东西,母亲看到了那把用透明胶粘着的梳子,哈哈大笑,说:“你哪里淘来这么个破梳子,都成两半了还用透明胶粘着,这怎么用,快扔了吧,笑死人了!”

    我也跟着笑,但是才不会扔呢!母亲啊,你忘了它,我可舍不得忘。

    上个月,哥哥终于开车载着父母来北京看我。因为母亲总是担心我来北京是不是很辛苦、租了什么样的房子、小区里安不安全、吃饭方不方便。

    母亲60多岁了。她说,自己在家没事,就会想起我,觉得必须来看看,否则觉都睡不踏实。

    母亲来了北京,进到我租的房子里后就长舒了口气,说:“原来你的房顶这么高啊!”我一愣,她接着兴奋道,“我听邻居老田说,北漂挤的房子可小啦,伸手就能够到房顶!”母亲一下子情绪好起来,说,“这我们就满足了,放心了,你过得好就行。”

    母亲跟我去逛故宫,出门前要梳头,嫌弃自己头发乱。我把牛角梳拿给她,她说:“哎呀,你这个梳子咋这么高级,真舒服!”

    我一愣,赶紧说:“这是牛角梳,对头发最好了,你拿回家用吧。”

    母亲不肯要,说:“这么好的梳子你自己留着吧,我用你哥哥从宾馆捎回来的塑料梳子就行了,也梳不了几次。”

    我哈哈大笑,说:“宾馆免费送的那种梳子怎么行,这个给你了,我还有呢!”

    说完,我又拿出一把牛角梳给她看。她也一愣,笑着说:“就一个脑袋买那么多梳子干吗!”

    我没说什么。因为不好告诉她,自从小学五年级那年,她买了一把梳子送给我,从此我就对梳子有了特殊的感情,甚至,有点儿梳子控。送别人礼物,有时候也是送梳子,木梳、牛角梳、造型奇特的梳子。甚至有一次送男朋友礼物,也送了把梳子,他摸着板儿寸委屈地对我说:“你这个礼物——很实用,哈哈……”

    我相信,每个人对一件事物的钟爱,背后或许都有一个故事。而我的故事,和当年一把一元钱的梳子有关。

    那是我今生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何必想太多

    如果当初我勇敢

    辽宁北部有一座中等城市:铁岭。在铁岭工人路街头,几乎每天清晨或傍晚,你都可以看到一个老头儿推着豆腐车慢慢走着,车上的蓄电池喇叭发出清脆的女声:“卖豆腐,正宗的卤水豆腐!豆腐咧——”那声音是我的。那个老头儿,是我爸爸。爸爸是个哑巴,我直到长到二十几岁的今天,才有勇气把自己的声音放在爸爸的豆腐车上,替换下他手里摇了几十年的铜铃铛。

    两三岁时我就懂得有一个哑巴爸爸是多么屈辱,因此我从小就恨他。当我看到有的小孩被妈妈使唤着过来买豆腐却拿起豆腐不给钱就跑、爸爸伸直脖子也喊不出声的时候,我不会像大哥一样追上揍那孩子两拳,我伤心地看着那情景,一声不吭,我不恨那孩子,只恨爸爸是个哑巴。因此,尽管我的两个哥哥每次帮我梳头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坚持不让爸爸给我扎小辫儿。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大幅遗像,只有出嫁前和邻居阿姨的一张合影,黑白的二寸照片。爸爸被我冷落的时候,就翻看妈妈的照片,直看到必须做活了,才默默离开。

    最可气的是别的孩子叫我“哑巴老三”(我在家中排行老三),骂不过他们的时候,我会跑回家去,对着正在磨豆腐的爸爸在地上画一个圈,往中间吐上一口唾沫。虽然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别的孩子骂我的时候就这样做,我想,这大概是骂哑巴的最恶毒的表示了。

    我第一次这样骂爸爸的时候,爸爸停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了我好久,泪水像河水一样淌下来。我很少看到他哭,但那天他躲在豆腐坊里哭了一晚上。那是一种无声的悲泣。由于爸爸的眼泪,我终于为自己的屈辱找到了出口,以致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跑到他跟前去骂他,然后自顾自走开,剩下他一个人发一阵子呆。后来他已不再流泪,只是把瘦小的身子缩成更小的一团,偎在磨杆上或磨盘旁边,显出更让我瞧不起的丑陋样子。

    我要好好念书,上大学,离开这个人人都知道我爸爸是个哑巴的小村子!这是我当时的最大愿望。我没留意过哥哥们是如何相继成了家,没留意过爸爸的豆腐坊里又换了几根新磨杆,没留意过冬来夏至那磨光了的铜铃铛响过多少村村寨寨,只知道仇恨般的对待自己,发疯地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爸爸头一次穿上1979年姑姑为他缝制的蓝褂子,坐在1992年初秋傍晚的灯下,表情喜悦而郑重地把一堆还残留着豆腐腥气的钞票送到我手上,嘴里哇啦哇啦地不停“说”着,我则茫然地听着他的热切和骄傲,茫然地看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去通知亲戚、邻居。当我看到他领着二叔和哥哥们把他精心饲养了两年的大肥猪拉出来宰杀掉,请遍父老乡亲庆贺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碰到了我坚硬的心弦,我哭了。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大伙儿的面给爸爸夹上几块猪肉,流着眼泪叫着:“爸,爸,您吃肉。”爸爸听不到,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睛里放出从未有过的光亮。泪水和着散装的高粱酒大口喝下,再吃上女儿夹过来的肉,我的爸爸,他是真的醉了,他的脸那么红,腰板儿那么直,手语打得那么潇洒!要知道,18年啊,18年,他从来没见过我对着他喊“爸爸”的口型啊!

    爸爸继续辛苦地做豆腐,用带着豆腐淡淡腥气的钞票供我读完大学。1996年,我毕业分配回到了距老家40里的铁岭。

    安顿好了以后,我去接一直单独生活的爸爸来城里享受女儿迟来的亲情,可就在我坐着出租车回乡的途中,车出了事故。

    我从大嫂那里知道了出事后的一切:

    过路的人中有人认出这是老涂家的三丫头,于是腿脚麻利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来了,看着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的我哭成一团,乱了阵脚。最后赶来的爸爸拨开人群,抱起已被人们断定必死无疑的我,拦住路旁一辆大汽车,用他的腿撑着我的身体,腾出手来从衣袋里摸出一大把卖豆腐的零钱塞到司机手里,然后不停地画着十字,请求司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嫂子说,一生懦弱的爸爸,那个时候,显出无比的坚强和有力量!

    在认真地帮我清理伤口之后,医生建议我转院,并暗示哥哥们我已没有抢救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几乎量不到血压,脑袋被撞得像个瘪葫芦。

    爸爸扯碎了大哥绝望之间为我买来的丧衣,指着自己的眼睛,伸出大拇指,比画着自己的太阳穴,又伸出两个手指指着我,再伸出大拇指,摇摇手,闭闭眼,那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哭。我都没哭,你们更不要哭,你妹妹不会死的,她才20多岁,她一定行的,我们一定能救活她!”医生仍然表示无能为力,他让大哥对爸爸“说”:“这姑娘没救了。即使要救,也要花好多好多钱,就算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行。”爸爸一下子跪在地上,又马上站起来,指指我,高高地扬扬手,再做着种地、喂猪、割草、推磨的姿势,然后翻出已经掏空的衣袋,再伸出两只手反反正正地比画着,那意思是说:“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女儿,我女儿有出息,了不起,你们一定要救她。我会挣钱交医药费的,我会喂猪、种地、做豆腐,我有钱,我现在就有4000块钱。”医生握住他的手,摇摇头,表示这4000块钱远远不够。爸爸急了,他指指哥哥、嫂子,紧紧握起拳头,表示:“我还有他们,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能做到。”

    见医生不语,他又指指屋顶,低头跺跺脚,把双手合起放在头右侧,闭上眼,表示:“我有房子,可以卖,我可以睡在地上,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我女儿活过来。”又指指医生的心口,把双手放平,表示:“医生,请您放心,我们不会赖账的。钱,我们会想办法。”大哥把爸爸的手语哭着翻译给医生,不等译完,看惯了生生死死的医生已是泪流满面。他那疾速的手势,深切而准确的表达,谁见了都会潸然泪下!

    医生又说:“即使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救好,万一下不来手术台……”爸爸肯定地一拍衣袋,再平比一下胸口,意思是说:“你们尽力抢救,即使不行,钱一样不少给,我没有怨言。”伟大的父爱,不仅支撑着我的生命,也支撑起医生抢救我的信心和决心。我被推上了手术台。

    爸爸守在手术室外,不安地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竟然磨穿了鞋底!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却在守候的十几个小时里起了满嘴大泡!他不停做出拜佛、祈求上天的动作,恳求上苍给女儿生命!

    天也动容!我活了下来。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昏迷着,对爸爸的爱没有任何反应。面对已成“植物人”的我,人们都已失去信心。只有爸爸,守在我的床边,坚定地等我醒来!

    他粗糙的手小心地为我按摩,他不会发音的嗓子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哇啦哇啦地呼唤着,他是在叫:“云丫头,你醒醒,云丫头,爸爸在等你喝新出锅的豆浆!”为了让医生护士们对我好,他趁哥哥换他陪床的空当,做了一大盘热腾腾的水豆腐,几乎送遍了外科所有医护人员。尽管医院有规定不准收病人的东西,但面对如此质朴而真诚的表达,他们都轻轻地接过去。爸爸便满足了,便更有信心了。他对他们比画着说:“你们是大好人,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治好我的女儿!”这期间,为了筹齐医疗费,爸爸走遍他卖过豆腐的每一个村子,用他半生的忠厚和善良赢得了足以让他的女儿越过生死线的支持,乡亲们纷纷拿出钱来,而父亲也毫不马虎,用记豆腐账的铅笔歪歪扭扭却认认真真地记下来:张三柱,20元;李刚,100元;王大嫂,65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终于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瘦得脱了形的老头儿,他张大嘴巴,因为看到我醒来而惊喜地哇啦哇啦大声叫着,满头白发很快被激动的汗水濡湿。爸爸,我那半个月前还黑着头发的爸爸,半个月就老去20年!

    我剃光的头发慢慢长出来了,爸爸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笑着。曾经,这种抚摩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啊。等到半年后我的头发勉勉强强能扎成小刷子的时候,我牵过爸爸的手,让他为我梳头,爸爸变得笨拙了,他一丝一缕地梳着,却半天也梳不出他满意的样子来。我就扎着乱乱的小刷子坐上爸爸用豆腐车改成的小推车上街去。有一次,爸爸停下来,转到我面前,做出抱我的姿势,又做个抛的动作,然后捻手指表示在点钱,原来他要把我当豆腐卖喽!我故意捂住脸哭,爸爸就无声地笑起来,隔着手指缝看他,他笑得蹲在地上。这个游戏,一直玩到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为止。

    现在,除了偶尔头疼外,我看上去十分健康,爸爸因此得意不已!我们一起努力还完了欠债,爸爸也搬到城里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他勤劳了一生,实在闲不下来,我就在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小棚屋作为豆腐坊。爸爸做的豆腐香香嫩嫩,块儿又大,大家都愿意吃。我给他的豆腐车装上蓄电池喇叭,尽管爸爸听不到我清脆的叫卖声,但他知道,每当他按下按钮,他就会昂起头来,满脸的幸福和知足,对我当年的歧视竟然没有丝毫记恨,以至于我都不忍向他忏悔了。

    我常想,人间充满了爱的交响,我们倾听、表达、感受、震撼,然而我的哑巴父亲让我懂得,大音希声,大爱无形。那是不可怀疑的力量,他把我对爱的理解送到高处。

    只有最好的爱情,没有伟大的爱情

    世界上只有三种东西是伟大的。伟大的风景,伟大的食材,和伟大的感情。它们与生俱来,无须雕琢,立地成佛——这也算三观吧。

    由于职业使然,会有女生问我,怎么控制男人?我说你的意思是男人有什么缺点,这样容易把握对不对?她说对。

    在追寻世界上最伟大的风景与食材的过程中,我四处奔波。其中在西安,接连碰到两位神奇的司机,他们可以解答这个问题。

    遇见第一位是在我刚下飞机,奔赴鼓楼的车上。当时忘记调整语系,我用了南京话。司机乐呵呵地问:“来旅游的?”我说:“对。”他说:“怎么不买张地图?”我说:“反正你认识路,那又何必呢。”司机不吭声了,埋头猛开。几十分钟后,我看手机导航,震惊地发现他在绕路。我喊:“师傅,你绕路了吧?”司机恐慌:“你怎么知道,你不是没买地图吗?”我喃喃道:“可我开着手机导航呀。”司机沮丧地说:“难怪哦,后座老是传来什么前方一百米右转、什么靠高架右侧行驶……我说呢。”我比他还要恐慌:“师傅你都听到这些了,还绕路?”司机长叹一声:“我这不想要赌一把吗。”

    第二位是我在回民街出口,拦了辆三蹦子。三蹦子要价十块,结果他也绕路。绕就绕吧,还斩钉截铁不容我商量:“太远了我讲错价格,应该二十块。”我气急败坏地跳下车,塞给他十块钱说:“那我就到这儿!”他踩着车溜掉,我愤愤前进一百米,在路口拐弯,斜刺里冲出一个人大叫:“哇哈!”吓得我差点儿一屁股坐地上。定睛一看,是适才的三蹦子司机。我怒吼:“你作甚!”司机得意地说:“我心里气嘛。”然后扬长而去。

    前一位司机说明男人永远都有侥幸心。你常常无法明白他这么选择的理由,事情的主次本来有目标、有结构、有轻重,往往一个忽闪而过的念头,就莫名其妙变成了最大的支撑点。

    男人总体讲究逻辑层次,自我规划出牛气冲天的系统,却失败于对待核心内容常常抱着“这不是赌一把嘛”的心态。这就像豁出老命造辆好车,刹车轮胎外壳底盘样样正宗缜密,处处螺丝咬合得天衣无缝。但就是发动机,他还不太清楚会不会转。要是转,开得欢快,要是不转,一摊杂碎儿。或者他就塞个痰盂在里头,赌一把,说不定痰盂也能启动,对吧,启动了就全运作正常了耶。

    后一位说明男人永远都有孩子气。女人会在思索他们某些举动的过程中死于脑梗。这位司机师傅在我走一百米的时间里,沿着大楼另外三条边拖车暴奔半公里,掐准钟点气喘吁吁地冲出来咆哮一句“哇哈”,取得让我吓一跳的成绩。投入产出如此不成比例,但我估计很多男人会狂笑着点赞。包括我自己,事后恨不能跟他浮一大白。

    男人能在事业轰然倒塌后,面色如旧卷土重来,“鸭梨山大”的情况中置生死于度外。但支持的球队输了也会让他成天吃不下饭,超级玛丽漏了个蘑菇直接掀桌子。就如同宁可用脚捡书十分钟憋得脸紫,也不肯弯下腰几秒钟用手完成。说懒吧,力气花得挺多。说蠢吧,的确还真有点儿蠢。这就是养于娘胎带进棺材的孩子气。

    大概这两点各磨损女人的一半耐心,让小主们得出男人无可救药的结论。

    就因为各自长着尾巴,握着把柄,优缺点沦为棋子,绞尽脑汁将军,费尽心机翻盘,所以我说,最伟大的感情,一定不包括男女之情。

    只要伟大,就不好找。去见莽莽昆仑,天地间奔涌万里雪山。去破一片冰封,南北极卧看昼夜半年。你得做出多大牺牲,多大努力,才迈进大自然珍藏的礼盒内。风景如是,食材亦如是,它孕育在你遍寻不到的地方,甚至行走经过却不自知。

    我在胸外科一室的走廊打这些话。父亲躺在病房,上午刚从ICU搬出来。心脏搭了五座桥,并且换了心瓣膜,肾功能诊断有些不足。

    我在北京出差时,母亲打电话说父亲心肌梗死。母亲在电话里哭,救救你爸爸,千方百计也要救他一条命呀。

    托了很多人,请来最好的医生。手术前,医生找我谈话,由于肾功能不全,手术死亡率是别人的五到十倍。虽然朋友事先同我打招呼,医生一定会说得很严重,但这个数字依旧砸得我喘不过气,全身冰凉。

    手术的五小时,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五小时。当父亲从手术室送出,推进ICU,医生说手术顺利,在这件事情中我第二次哭了。

    第一次是手术前,我去买东西回来,听见父亲在打电话,打给他以前单位的领导。他说:“我退休几年了,这次有个不情之请。如果我这次走了,希望领导能考虑考虑,千万拜托单位,照顾好我的家人。”

    我拎着塑料袋站在走廊上,眼泪止不住地掉。

    所以我说这是最伟大的感情。唯一世间人人都拥有的伟大。

    至于爱情,互相索取讨要平衡你对不起我我对不起你最后还得需要政府发放的红本本来证明的玩意儿,你觉得它伟大?它本身放着光芒,让你觉得世界明亮,其实跟黑暗中看不见东西的道理一样,照耀同样使你看不清四周。它的一切牺牲需要条件,养殖陪护小心呵护,前路后路一一计算。

    “这世上有没有奋不顾身的爱情?”

    “说得好像你没有经历过二十岁一样。”

    嗯,原因是年轻。没有与生俱来,没有无须雕琢,没有立地成佛。

    只有最好的爱情,没有伟大的爱情。

    所以一切为爱情寻死觅活的人哪,他们只是没在意那三种伟大。去不了,吃不到,最后一种也似乎忘掉。

    当然了,写这些的是个男人,所以车架完整油电充足,但发动机可能是个痰盂。

    你都如何回忆我

    1

    今年8月,我从H城回家后不久,在微博上和小五久别重逢,她是我的初中同学,但初中毕业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算到今年,正好八年,我和她失去联系的时间,与我和左边姑娘认识的时间一样长,所以说社交网络真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地方。

    我迫不及待地向小五展示自己在这八年里学会的机智和幽默,好改变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初中时期那个不可一世的艾斯比。但是小五的一句话把我打回了原形,当我们在QQ上聊天到第五个回合的时候,她发过来一句话:“你还是一点儿都没变。”

    看到这句话的我恨不得把手从电脑屏幕的那一头穿过去,像马教主那样抓住她的肩膀拼命摇晃:“这不可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不想听!”

    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只发了三个字“为什么”,并且加了一串“……”用以表达自己的漫不经心和气定神闲。

    小五回复我:“还是一样地喜欢说‘傻×’。”

    这个理由真是简单粗暴而又令我哭笑不得,我没有想到小五用来判断我变没变的依据竟然是一句口头禅,与此同时,我忽然发现,我们其实都不知道别人用来定义我们的标准是什么。

    2

    很多人提到我的时候说我是个“学霸”,但是他们不知道,“学霸”也有过害怕上学的时候,比如说幼儿园。

    幼儿园时期对于我来说真是一段痛苦不堪的回忆,那个时候因为考试成绩并不重要,所以大家划分圈子的标准无非就是好看和不好看——对的,从幼儿园开始就有圈子这种东西存在。

    就连我的一个幼儿教师朋友都曾经向我吐槽:“真不知道这些小孩子的家长给老师送礼有什么用,老师就是喜欢长得可爱的小孩子啊,大家都喜欢可爱的小孩子。”

    我的幼儿园之所以悲惨,就在于当时的我被分在了“不好看”的那个圈子。我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意识到别人不喜欢我,小孩子总是健忘的,有的时候被打一下掐一下也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又不是不会打回来掐回来。

    都是一时意气,直到有一天我被一群小姑娘堵在厕所里。准确地说是我去上厕所,被一个叫张×的女孩领着一群人赶了出来,她们堵在厕所门口,就是不让我进去,理由是我没有扎辫子,根本不是女孩子。

    后来上课的时候,我被尿憋急了,但是又不敢尿裤子,想来想去我只有回家,老师看到我背着书包站起来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迅速地冲过来抓住我。

    我解释说我要上厕所,老师责问我:“刚刚下课那么长时间,你为什么不去?”我说:“我去了,但是张×她们不让我上厕所。”老师转过头问张×:“是你吗?”

    如我所料,没有人承认。

    她们纷纷说:“是她瞎说,刚刚下课的时候她明明在玩,根本没有去厕所。”

    不仅仅那几个女孩子,其他的女孩子和男孩子都这样说,甚至还有模有样地帮她们做证。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小孩子的恶意,后来我比他们早上一年学,以至于很多欺负我的人都变成了我的学弟学妹。直到今天我都记得那个张×和她的样子。

    但她一定不记得我了。

    3

    从小学到初中,我因为学习成绩还不错,一直受到优待,优待到我逐渐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被排斥的人。

    直到中考结束之后。

    当时是我们初中第一年做网页,新闻还很少,而那一年我又在高中的提前招生中考了全市第一名,被本地报纸采访了,理所当然地被放在了母校网站的新闻中。

    但是那条新闻刚放上去没多久,就有了一条很长的匿名的评论。大意是说:“我跟她是同班同学,其实这个人并没有这篇采访中写的这么好,这是一个很狂的人,平时总是喜欢仗势欺人,看谁不顺眼就写文章攻击谁……”

    我看到这个评论的时候,努力地回忆了很久,印象中我跟所有人的关系都还不错,我不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怨念。

    那时候我确实自恃聪明,活得不可一世,总是跟老师对着干,而且因为学习成绩不错,傻×兮兮的自我感觉良好,总是以不拘小节自居。但是我并不记得自己仗势欺负过哪个同学。唯一一次出格的行为就是看了一个同学的周记,然后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她——这件事情真是我人生中无法抹去的污点,艾斯比指数直逼前十。

    但是那条评论就那样出现了,在之后的这么多年里,我一直不知道是谁写了那条评论。

    8月底的时候,我去小五家住了一夜,我把这件事讲给小五听,她问我:“你知道是谁写的吗?”

    “不知道。”我说。

    小五叹了口气,说:“其实你不知道,你还算好的了,最起码你学习成绩好啊,谁敢把你怎么样。但是像我们这些既学习成绩不好,又长得不好的人,就很惨啊。当时我们班的男生,那个钱××带头的,对长得漂亮的女生都特别优待,对长得不好看的女生就各种捉弄,你没注意过吧?”

    听她这样一说,我才隐隐约约想起来,当时的班级里面确实存在着那样几个拥有特权的姑娘,也存在着总是被嘲讽的姑娘,但是我因为没有受到波及而没有意识到这个情况,或者说意识到了却视而不见,大概是因为这种不公没有降临到自己头上,于是我在无意之中也变成了曾经把我堵在厕所外面的那些小孩中的一员。

    小五说:“你不用担心没有朋友,也不用担心被男生欺负,所以你没有发现吧,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初中的班级。还有一些人也不喜欢,我们觉得那个班级把我们很多人都扭曲了。”

    4

    进入高中之后,文理分科之前,我一直待在入学时默认的理科教改班。我的同桌是一个瘦弱而又沉默寡言的女孩子。她话特别少,刚开学我跟她也不熟,于是很少说话,后来有一天,班主任忽然给我换了新的同桌,我就更没机会跟她说话了。

    后来我转去了文科班,再后来我才在一次家庭聚餐中听说了换同桌的真相。有一个亲戚问我:“你认识那个L吗?”

    我说:“认识啊,我刚上高一的时候她还是我同桌呢。”

    亲戚说:“L说你总是欺负她啊。”

    “啊?”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明明连话都很少跟她讲,况且,都上高中了还玩欺负不欺负这种东西,也太幼稚了吧?

    大概是看我很惊讶,亲戚补充说:“那个L后来是不是不跟你同桌了?她父母跟我是同事,上班的时候跟我说的,说L回家之后说你老骂她,还打她,她说再跟你同桌她就要精神崩溃了,她父母才去找班主任要求调座位的。”

    如果说之前初中同学发表评论说我仗势欺人,我还需要回忆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这一次我则完全不用回忆就能够做出判断。我说:“不可能啊,我都没怎么跟她讲过话,怎么可能骂她,更不可能打她啊。”

    当时我已经去了文科班,已经高三,那个L也不在原来的班级了,我们之间隔了三个楼层。

    我至今都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恨我。明明我上了高中之后由于之前暑假整天吃喝玩乐完全无法适应上课的节奏,几次摸底考试成绩一落千丈,直到下学期去了文科班才慢慢缓过劲儿来,她完全没有理由如此恨我……

    5

    高中是仅次于幼儿园的让我无法回首的时期,尽管在去了文科班之后我认识了左边姑娘还有邵小Y等一群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但是高考失败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无穷的后患。

    去年我跟一个比我小三届的学妹一起吃饭,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们老师当时讲课的时候经常提到你。”

    “我知道的。”我说,“我是反面教材。”

    学妹说:“我们老师经常说你平时成绩不错,但是后来就不学习了,到了快高考的时候都不去上学了,所以最后成绩才那么差,本来的P大变成了F大。”

    我又震惊了,我说:“谁说我不上课了?我怎么可能有那么大胆子?虽然我上课不太听讲,也经常在课上睡觉,但是我人肯定来学校啊。”

    学妹耸耸肩膀,说:“我也不知道啊,我们老师就是这样讲的。学姐你好可怜,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天天被说……”

    “算了。”我说,“反面教材就反面教材吧,不仅高中老师,初中老师也在说啊,能警告大家好好学习也算是给我攒人品了,人品在手,天下我有啊。”

    其实我没有告诉学妹,这些年来,说我不学好的人有,说我人品差的人也有,甚至说我有口吃不能正常说话的人也有……

    就像当初学弟对我说:“其实很多人看到你高考没考好,他们很高兴的。”我也只是笑着说:“对的,我知道。”

    6

    人们经常说:“空穴来风。”其实这句话并不完全对。每个人在一生中的不同阶段,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遭受各种各样的非议。有些时候我们是舆论的受害者,有些时候我们是沉默的帮凶。

    大二的时候我看过一部叫作《波士顿法律》的美剧,我至今记得在第二季的第二集中,律师艾伦·肖尔辩护词中的一段:Schadenfreude,这个词来自德语中的schaden和freude,意思分别是破坏和欢乐。这个词的意思是幸灾乐祸,我们曾经不相信并且试图否认人性中丑恶的一面,但事实并非如我们所愿。最近,斯坦福的一位教授在人脑中发现了一个控制schadenfreude的部位,幸灾乐祸实际上是一种物理现象,看到别人痛苦有时候能够激发我们的大脑产生某种化学物质,从而让我们感到快乐。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永远都无法消除的不公平,那就是人们可以对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进行任意揣测和判断,这种揣测和判断无须成本,也鲜有风险,却可以满足每个人的schadenfreude情结。

    我不相信所有的非议都来自于嫉妒,因为人的感情实在是太复杂,但是我相信所有的非议背后都有schadenfreude情结的支撑。

    7

    在小五的单身公寓过的那一晚,我们聊天聊到后半夜,我明明累得像条狗,精神却很亢奋,她说的话我基本上都记得。

    她记忆中的初中跟我记忆中的初中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她回忆里的人跟我回忆里的人也似乎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我告诉小五,我初中的时候总是过于自负,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自己是个傻×。所以回想起来,我总是对初中那段时间感到既羞愧又懊恼。而且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向她道歉,那个时候我们明明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我因为自恃成绩好,活得非常不可一世。在我明白了自己是个傻×之后,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因为她曾经对我掏心掏肺,我却总是漫不经心。

    小五躺在我旁边,她说:“你不要这样说自己,我当初也很二啊,每个人在那个时间段都会很二吧,我从来都没有责怪过你啊,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然后她继续说:“你还记不记得郑××?”

    我说:“记得啊。”

    小五说:“你还记不记得她初三插班来我们班,很多人都不喜欢她?”

    “我当然记得啊,”我说,“我也不喜欢她。她好像总是正义感爆棚,有点儿装腔作势,所以大家才那么针对她吧。”

    小五说:“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跟她同桌,其实郑××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但是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那么针对她,而且,我也不敢站出来为她说话。”

    我仔细想了想,那个时候大家针对郑××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可能只是因为她是插班生,而且她不是美女。

    “可是,”小五忽然在黑暗中抓住我的手,“前一阵子我跟郑××说到初中,她竟然觉得我们班的人都很好,她一点儿都不记得大家欺负她的那些事情了,或者说她从来没有觉得当时我们是在欺负她。”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然后小五叹了一口气,对我说:“所以你看,我们怎么对待别人跟别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啊。有钱××那样喜欢欺负人的男生,也有郑××那样容忍一切的女生,这就是这个世界啊。”

    8

    小五最后对我说:“其实,你在别人记忆中是什么样子又有什么关系?我们记忆中的自己跟别人记忆里的我们根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内心里那些最隐秘和不为人知的想法,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你不要活在别人的回忆里,你要活在你自己的回忆里。”

    说出这些话的小五,是我八年未见的初中同学和朋友,是我记忆中那个温柔沉默、隐忍而又有些怯懦的内向女生。

    请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1

    我喜欢吃葡萄干。碧绿或深紫,通体细白碎纹,一咬又韧又糯,香甜穿梭唇齿间。最好吃的一包,是小学四年级,由亲戚带来的。她是我外公的妹妹,我得称呼她姑姥姥,长相已经记不清楚。

    但我记得这包葡萄干的口感,个头儿比之后吃过的都大一些,如果狠狠心奢侈点儿,三四颗丢进嘴里,幸福指数直接和一大勺冰西瓜并驾齐驱。

    姑姥姥年轻时嫁到乌鲁木齐,自我记事起便没见过。直到她和丈夫拎着许多行李,黄昏出现在小镇,我们全家所有人都在那个破烂的车站等待。小一辈的不知道正守候谁,长一辈的神色激动。姑姥姥一下车,脸上就带着泪水,张着嘴,没有哭泣的声音,直接奔向外公。两位老人紧紧拥抱,这时姑姥姥哭泣的声音才传出来。

    我分到一包葡萄干,长辈们欢聚客厅。小镇入夜后路灯很矮,家家户户关上木门,青砖巷子幽暗曲折,温暖的灯光从门缝流淌出来。我咀嚼着葡萄干,坐父母旁边,随大人兴奋的议论声,昏昏睡去。醒来后,父亲抱着我,我抱着葡萄干,披星光回家。

    姑姥姥住了几天,大概一星期后离开。她握住外公的手,说:“下次见面不知道几时。”

    外公嘴唇哆嗦,雪白的胡子颤抖,说:“有机会的,下次我们去乌鲁木齐找你们。”

    我跳起来喊:“我跟外公一起去找姑姥姥!”

    大家轰然大笑,说:“好好好,我们一起去找姑姥姥!”

    现在想想,这些笑声,是因为大家觉得不太可能,才下意识发出来的吧。亲人那么远,远到几乎超越了这座小镇每个人的想象。在想象之外的事情,简单纯朴的小镇人只能笑着说,我们一起去。

    2

    我长大的小镇,在苏北靠海的地方。一条马路横穿镇子,以小学和市集为中心,扩散出为数不多的街道,然后就衔接起一片片田野。

    记得田野的深处有条运河,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荡着波浪要去哪里。狭窄的小舟,陈旧的渔船,还有不那么大的货轮,似乎漂泊在童话里,甲板和船篷里居住着我深深向往的水上人家。

    电线划分天空,麻雀扑棱棱飞过,全世界蓝得很清脆。

    每天放学后,要路过老街走回家。老街匍匐着一条细窄的河,沿岸是些带院子的住户。

    河堤起头打了口井,井边拴住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子,衣服破破烂烂,都看不出颜色,黑抹抹一团。

    据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说,疯子几年前把儿子推落井中,清醒后一天到晚看守着井,不肯走开。结果他就越来越疯,镇里怕他闹事伤人,索性将他拴在那边。

    我跟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产生友谊,是因为那包全镇最高级的葡萄干。它的袋子上印着“乌鲁木齐”四个字,仿佛如今的手包印着“PRADA”,简直好比零食界飞来之客。每天掏一把给高年级同学,他们就让我追随身后,在校园里横行霸道。

    一天,自以为隐隐成为领袖的我,丧心病狂用火柴去点前排女生的马尾辫,明明没烧到,依然被班主任留堂。回家没有人一起走,独自郁郁而行。

    走到老街,精神病依旧半躺在井边。

    我懒得理他,直接往前走。突然他坐起来,转头冲着我招招手。

    我蓦地汗毛倒竖。

    他不停招手,然后指指井里面。我忍不住一步步走过去,好奇地想看看。

    快走近了,邻居家和我一起长大的胖文冲来,手中举着棉花糖,疯狂地喊:“不要过去!”

    我没过去,被胖文拽住了。他和我一同回家,气喘吁吁地说,幸亏自己去供销社偷棉花糖,回家比较晚,才救我一条小命。

    我说什么情况。

    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老人说,那口是鬼井。往里看,会看到死掉的人。你一看到鬼,他就会脱离这口井,而你替代他,被井困住,直到下一个人来看你。”

    我拍拍胸脯,心想,差点儿死在留我堂的班主任手中。

    胖文盯着我,说:“还有葡萄干吗?”

    3

    太玄妙了。

    我觉得童年一定是要属于农村的。稻田、河流、村庄的炊烟、金灿灿的油菜花。抓知了、摸田螺、偷鸭子,率领三百条草狗在马路上冲锋。疯子、神棍、村长、叫卖的货郎、赶集的大婶、赤脚被拿着刀的老婆追一条街的大叔……

    最美丽的是夏天,不比现在的烤箱模式,全人类塞进锡箔纸高温烹饪,大家死去活来,什么乐趣都没有。

    那时候的夏天,白昼有运河的风,入夜有飞舞的萤火虫。到黄昏,家里把饭桌搬出来,在门口庭院一边纳凉一边吃饭。

    邻居也统统在门外吃饭,可以胡乱走动,你夹我家一口红烧肉,我夹你家一口土豆丝。

    吃过饭,大人擦干净桌子,小孩就赤膊爬上去。躺在八仙桌上冰凉冰凉的,仰望夜空,漫天星星感觉会坠落,银光闪闪,看着看着就旋转起来,包裹住自己。

    我们离树很近,我们离微风很近,我们离星空很近,我们离世界很近。

    作业呢?作业外公帮我做。

    后来被妈妈发现,禁止外公出手。我去跟外公谈判,他苦恼地拍着蒲扇,说:“我不敢。”

    我说:“那你要赔偿我。”

    外公说:“怎么赔偿?”

    我说:“明天他们要抓我打针,你跟他们搏斗,不要让他们伤害我的肉体。”

    外公说:“好。”

    可惜第二天,五个大人把我按在板凳上,打一针不知道什么防疫的玩意儿。我连哭带骂,都顶不住十只邪恶的大手。

    泪眼迷糊中,艰难地发现坐在门口的外公。他立刻扭转头,假装没看见。

    打针结束了,我一个月没理他。

    外公憋不住,每天诱惑我。鸡屎糖、蜜枣、糖疙瘩等等什么都使尽。我每次都喊:“叛徒,叛徒,离开我的视线!”

    不久七夕节,外公照例来诱惑我。

    我这次原谅了他,因为葡萄干吃光了。

    外公塞给我一把瓜子,说,讲牛郎织女的故事给我听。我不屑地说,大爷听过了。

    外公说,带你去偷听牛郎织女聊天。

    这个相当有趣啊!我赦免了他的罪,眼巴巴等天黑。天一黑,外公吭哧吭哧地搬着躺椅,领我到邻居家的葡萄藤下,把我放在躺椅上,说:“声音小点儿,别惊动牛郎织女,十二点前能听到他们谈心事的。看到那颗星了吗,牛郎哦,旁边两颗小一点儿的星星,是他两个小孩,放在扁担挑着的水桶里。”

    我说:“不是有乌鸦大雁蛤蟆什么的,一起搭桥吗?这帮浑球什么时候搭?”

    外公呆呆看着我,说:“孙子呐,人家是喜鹊。桥一搭好,牛郎织女就可以见面啦。”

    结果我真的等到十二点。途中妈妈几次来揪我,我都喊:“你身为人民教师,居然干涉儿童探索大自然,居心何在?”

    妈妈呸我一口,继续揪我,我拼命吐口水,击退妈妈。

    可是夜深了,也没听到。外公说:“可能牛郎织女被吵到了。”

    我说:“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

    外公说:“没关系,以后我帮你在下面偷听,一有声音就来喊你。”

    我沮丧地点头,突然问:“外公,姑姥姥还会带葡萄干来看我们吗?”

    外公一愣,手里摇着的蒲扇停下来,雪白的胡子上带着星光,说:“不会啦。”

    我说:“为什么?为什么?是葡萄干太贵,姑姥姥买不起了吗?我给她钱,让她从乌鲁木齐替我买!”

    外公说:“因为太远了。”

    我心灰意冷,行尸走肉一般回去睡觉。

    然而没有等到第二年七夕,我就看见了姑姥姥。

    4

    外公去世是在那天凌晨,天没有亮。我被妈妈的哭声惊醒,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后来葬礼,亲戚好友排成长队,迎送骨灰。没人管小孩,我默默排在队伍的尾巴,默默舔着酸梅粉,还有空和其他小孩笑嘻嘻地打招呼,觉得无聊。

    姑姥姥排在队伍的前方,有时候拐弯,我会看见她颤巍巍的身影,忍不住想追上去问问:“姑姥姥,我的葡萄干呢?”

    长队路过葡萄藤架,我抬头,发现外公没有坐在那里。

    他没有坐在下面帮我偷听牛郎织女讲话。

    他死了,他不会再坐在葡萄藤下。

    他不会再用蒲扇替我抓蜻蜓。他不会再用蹩脚的普通话给我读小人书。他不会再站在三岔路口等我放学。他不会再跟我一起数萤火虫。他不会一大早卸下家里的木门,帮我买早饭。

    我呆呆看着葡萄藤,眼泪突然冲出来,放声大哭,哭得比打针更加撕心裂肺。

    一周前的大清早,外公躺在床上,我跟着妈妈去看望他。他呼吸又低沉又带着细微的哮喘,像破烂的风箱。

    我坐床边,说:“外公,我去上学啦。”

    外公脸转过来,没有表情,连那么深的皱纹都静止不动。

    我大声喊:“外公,我去上学啦。”

    外公的手靠着棉被,枯枝一般,毫无光泽,布满老年斑,很慢很慢地举起一点点,抓住我的手。

    我傻傻看着外公的手,说:“外公,你怎么啦?”

    外公声音很小,再小一点儿,就跟牛郎织女的情话一样听不见了。

    他说:“好好上学,外公要走了。”

    我说:“要不是我妈太凶,我才不要上学。”

    他说:“外公要走了,看不到你上大学了。”

    我大声说:“上他妈的大学!”

    我回过头,看见站在身后的妈妈,她脸上全是眼泪。

    我又把头低下来,看见外公的手抓着我的手,不情愿地说:“好吧,上大学就上大学。”

    一周后的下午,我跟着长长的队伍,落在最后面,放声大哭。

    5

    第二天我照常上学,放学。路过河堤的井,疯子已经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高年级的同学说,他半夜挣脱,可能死在哪个角落了吧。

    我慢慢走近那口井,心里扑通扑通乱跳。

    我想看一眼井底,会不会看到外公,这样他就能出来了。

    我心都要跳出喉咙,艰难地磨蹭在井旁,哆嗦着往下低头。

    井口寒气直冒。没到黄昏,阳光不算耀眼,照得井底很清楚。

    井水很干净。井水很明亮。我只看到了自己。我只看到了自己小小的脑袋,傻乎乎地倒映在水波里。

    都是骗人的。

    我趴在井口,眼泪一颗一颗掉到井底,也不知道能否打起一些涟漪。

    几天后,我们全家送姑姥姥,送到小镇那个只有一座平房的车站。

    姑姥姥这次是一个人来的,只带着一个军用行李袋,贴着红五角星。她放下袋子,用手帕擦眼泪,跟外婆说:“妹妹,这次我们就真的可能再也见不上面了。”

    外婆双手握住她的一只手,哭得说不出话。

    姑姥姥说:“妹妹,你让我抱一下。”

    姑姥姥和外婆拥抱,两个老人的身影瘦小而单薄,风吹动白发,陈旧干净的衣服迷蒙着阳光,和灰蒙蒙的车站一起留在我记忆里。

    姑姥姥打开行李袋,掏出一块布,放进外婆手心,说:“妹妹,这是当年哥哥送给我的,玉镯子,是哥哥给我的嫁妆,留在老家吧。人回不来了,大概会死在外边了,把当年嫁妆留在老家,你替我放在哥哥床边的柜子里。”

    我站一边,莫名其妙,号啕大哭,喊:“为什么回不来?为什么回不来?不是有喜鹊可以搭桥吗?为什么回不来?”

    妈妈将我拽到一边,舅舅骑着自行车过来,说:“车子来了,已经快到姜北村的路口。”

    外婆紧紧握着姑姥姥当年的嫁妆,眼泪在皱纹之间。

    姑姥姥替她擦眼泪,说:“妹妹,我走了,你保重。咱们这辈子做姐妹,要下辈子才能见面了。”

    外婆哭成小孩,还戴着一朵小白花,她哽咽着说:“姐姐,你也保重,我一个人了,你再抱我一下。”

    我想,外婆年纪那么大,怎么跟小孩子一样的。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从那一天起,我亲爱的外婆,其实真的只剩下一个人。那个时代的亲人,只剩下她孤单单一个人。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生中,真的有见一面,就再也看不到了。

    因为我再没有看到过外公,没有看到过姑姥姥。

    中考那年,听说姑姥姥在乌鲁木齐去世。

    再也看不到他们了。也再没有人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6

    外公去世二十多年,我很少有机会到那座小镇,那里的夏天,也和以前不同,河水污浊,满街木门全部换成了防盗铁门。

    那是我的家乡。

    将我童年变成童话的家乡,麦浪舞动和鸽子飞翔的家乡。

    有时候深夜梦到外公,可是他的脸已经有些模糊,我心里就会很难过。

    我喜欢葡萄藤下的自己,还有边上用蒲扇给我扇风的外公。

    外公,我很想你。

    无所谓新欢旧爱,有所谓爱与不爱

    前女友和前男友,是这个世界上最剪不断、理还乱的一种关系。你说近,它比谁都近;你说远,它比谁都远。以前看《前度》的时候,那句台词总是说:“不是在身边的那个不是最爱的,而是最爱的已经不在身边了。”如是此言,那么最爱的那个,是否永远都是以前的那一个?

    既然那么爱,何必又分开?

    既然能分开,无非说明不爱了。

    电影的台词多么的美好,能抚慰一众伤春悲秋、孤家寡人的心灵。多少痴男怨女或许在眼泪中想起自己曾经的那一位,心里万般感触,把自己当成了对方的那个最爱的。说不定,你念念不忘的前任,此刻正搂着温香软玉笑得开怀,早已经把你的容貌、涕泪纵横通通抛之脑后。

    分了手的恋人从来都做不了朋友,大不了多年之后相逢一笑泯恩仇。更多的则是形同陌路,道不同不相为谋,与其挣扎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以前有句话说,新欢永远都是欢,旧爱才是爱。那谁的新欢,又何尝不是别人的旧爱。莫非这个世界是一个大圆环?你套我,我套他,他套她,她套你?你以为开奥运会吗,亲爱的?若是恋爱经验再丰富点儿的,岂不是要分不清谁才是真爱?是第一个,还是上一个?

    旧爱有可能痛苦万分、不堪回首,新欢亦会巧笑嫣兮、携手白头。这世界无所谓新欢旧爱,有所谓的不过是所谓的爱或者不爱。

    这年头有一类傻瓜,会去比较自己的恋人是爱自己多一点儿,还是爱从前那位多一点儿,这事情没有天平可以让你衡量。我一直觉得,如果你的他愿意跟你说他以前的故事,你就听着,笑笑,何必吃醋。他所有的经历、过往,都是他人生的一个故事,值得记录。是那些所有的事,把他变成了现在的他。你的遗憾如果是没有参与他的过去,那就不要错过听他讲过去故事的机会。他告诉你,不过是想让你明白,他曾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给你补上你不在的那段岁月。

    这年头还有一类傻瓜,就是执着于过去的恋情中走不出来的人。眼看着曾经的恋人有了现在的幸福生活,你在旁边冷笑、感慨、苦恼、比较,有意思吗?你这么做能得到什么?他能知道?他会理你?何必痴痴缠缠做出一副痴男怨女的样子,活得潇洒一些好不好?为了一个转身就把你忘了的路人甲,你还真的打算蹉跎年华到天涯?

    你总有一天要明白,有些人,你一开始想死他了。后来,你想他死了。

    无须挂念,终有弱水替沧海。

    做人要善良,无所谓你是前任还是现任。如果你是前任,你曾经的爱人现在有了新的恋人,就不要再去打搅了,因为没有必要折磨你自己,还生生在别人的心里留下一个愚蠢的标签。如果你是现任,你要对恋人的前任善良,不要想着诋毁别人,不要想着比较。前任好比一个死掉的人,你拖出来再挫骨扬灰,是想让他看着尸体于心不忍?折了自己的气度,又何必呢?

    说到底,属于你的赶也赶不走,不属于你的拦也拦不住。谁曾在你身边又能有多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你在谁的身边。

    你要去相信,那个穿越山水来到你身边的人,你们能否一路到白首是看他愿不愿意为你披荆斩棘,而不是看他曾受过多少风霜。

    敏感的人不容易幸福

    在一段爱情里,你喜欢有他在的空气,没他在的想念,你拥有和他珍贵的回忆以及别人看不懂的默契,你精心把每一段刻有你们印迹的时光都放好,然后给了他一张满分100分的考卷,考试的内容关于你,你在等着他100分的回答。

    你认为,这就是你爱他,他爱你。

    就跟多疑小姐一样,她说:“我最需要的,是一个人需要我。”

    多疑小姐小时候的梦想是当明星,后来有人说她长得像校门口卖麻辣烫的阿姨,从此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但就算靠脸进不了那个圈子,她也要半只脚蹭着边儿,于是一路披荆斩棘成了某门户网站的娱乐编辑。

    朝九晚五和不定期高密度加班是她生活的主轴,在她工作第一周坚持每天七点起床化妆,晚上加班到十点头发散乱眼线花掉之后,她就开启了自暴自弃模式,以至于有好几次我去他们公司楼下约她喝咖啡,都恍惚看见了当年学校门口卖麻辣烫的阿姨。

    好了,不损她了,她也有值得我点赞的地方。

    她有严重洁癖,每次在我家吃完饭她都边看电视边手贱地擦一晚上茶几;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遇到有明星离婚、公开恋情等突发事件,她的工位永远能最快听见键盘声,并且不管是不是凌晨三点;大大咧咧的性格怎么损她都不会生气,不然我手机上也不可能保留那么多如果她参加扮丑大赛绝对是冠军的照片。

    当然,最令我惊叹的,是她赶在我们所有朋友的步调之前,找到了一个男朋友。

    他们在一个明星的私人生日会上认识,对方是某宣传公司的策划总监。大概是借着酒劲儿看对方都特别顺眼,于是两人互换微信敲好第二天的约会,这桩喜事就成了。

    坠入爱河的多疑小姐特别可怕。

    她对自己的皮肤没有自信,于是常常二十四小时带妆;对方说不喜欢胖姑娘,于是天天在家里拿着俩小哑铃跟着电视上的郑多燕跳减肥操;男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手机就成了情人,可别人忙工作不会随时随地都聊着微信,她就把之前的聊天记录翻来覆去地看;打开她的浏览器,常去的网站一栏全是他的微博、豆瓣、人人。她说:“每天都翻翻他之前的微博,就感觉走进了他没有告诉我的那一部分生活,有时候添置了什么,有时候又丢弃了什么,总之我心里面满足。”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在一起才一个月,她就上我这儿来诉苦了。男朋友因为工作需要经常跟一些美女在一起,她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点开给我看,却不知道自己为何生气又一次一次放下手机。起初我也只是好心劝慰她,可能在这段爱情里,多疑小姐要爱对方多一点儿,所以才会自觉有些卑微,或许需要两人更长久的相处,来增添一些彼此信任的砖瓦。

    但破了洞的气球,很快也就干瘪了。

    多疑小姐变成了一个不开心的女孩。我经常醒来的时候看见她凌晨四五点发的朋友圈,颜色晦暗的配图,一段失落的文字;她说他一出差她就睡不好,没收到对方的晚安短信就感觉自己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抗议,辗转就是一夜;每当他提到他的前女友,她就会觉得对方还忘不了过去,于是就变得焦虑;她只要看见他的微博上有一些女生给他留一些“你好帅”之类的花痴评论,她就恨不得回复十句“关你屁事”;他每每多关注一个女生,她就会把那个女生的微博全部翻一遍,似乎想去找一个自己不愿相信的答案,但始终都找不到。

    在第三次把网站上的新闻链接弄错之后,主编给了她三天的假期让她好好反省和休息。她躺在床上,男生发来的微信她也不回,等到电话打来的时候,她脑袋一热问了他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对方当然错愕。在这之后,她说自己病了,很严重,希望马上看到他。最后,男生来了,但是看见精神抖擞的多疑小姐,表情很冷。

    他们是多久分手的我不知道,有一次在KTV,从不抢麦的多疑小姐竟然一个人坐在点歌器前一口气连唱十几首歌,我跟几个朋友看着她那声嘶力竭的样子也不忍打扰,直到唱到杨丞琳的《想幸福的人》时,我就分不清她是在唱歌还是在哭了。

    第二天,她更新了一条微博:如果在你面前,我可以肆意地笑,也可以号啕地哭就好了;如果你说我们一起住吧,我想见你的时候就见得到就好了;我真羡慕那些可以蛮横争吵又等着别人来哄的人,羡慕那些在爱情里高傲得像个女王的人,想走进你全部的生活,如果那不离我这么远就好了;每次拥抱的时候都不会感觉两个人相爱的时间正在默默倒数就好了。

    后来,通过朋友旁敲侧击询问过,那个男生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做事果敢,梦想很大。他曾在杯盏之间敲中了多疑小姐的那个酒杯,以为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恋爱作为生活中锦上添花的一抹颜色,但他的天空不够宽,只能先走。

    你时常因为对方没有及时回短信、接电话,没有记住你的喜好,没有跟你解释清楚那些莫名其妙的人而生气,其实不过都是自己想要找个理由证明他爱你罢了。你很需要他,你为他做了很多改变,你把自己的心腾了一大块空位给他,你花在爱里的气力可能不比别人少,只是你的要求太多,最后,就亲手为你一直苦苦追求的回应画上一个不甘心的句号。

    你源源不断地猜疑你们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证明里让对方失去了信心。其实每一只风筝都不会喜欢扯着线头给他羁绊的人。

    一个敏感的人,大多数时间都不幸福,因为太过在乎。在乎在对方眼里的自己够不够好;在乎今天下哪一种雨,飘哪一朵云;在乎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在乎会不会不定期失去他。

    爱情里没有那么多充分必要条件,你需要一个人并不代表他也这么需要你,你拼了命地想念他也换不来他不间断的短信和电话。把爱的人当成你的所有,把你当成他的一部分,比较没有那么容易失望。

    一段理智的爱情,是两个人的时候有彼此,一个人的时候有自己。同是年轻人的我们,不可能有饱和的时间让爱来消遣,两个人腻在一起终究没办法给未来生活埋单。当他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可以更努力地工作,多看书,听歌种花,你悉心照料属于自己的这片森林,好在下一次相遇的时候,会发现彼此都变得越来越好,直到两个人在别人眼里看来都是发着光的。那这段爱情,就是最好的爱情。

    前几天,多疑小姐给我发了张截图,是之前失恋后她发的那条微博,男生在下面留了句评论,他说:“你当初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你,我没回答的原因,是因为所有问问题的人,他们心里其实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既然决定雨天出门,何必去思考需不需要带伞。既然决定要走哪条路,何必去打听要走多久。

    电影里的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会以漆黑的片尾做终结,现实生活中,唯有那种沉默、淡然的陪伴与扶持最是刻骨铭心,以至于不论结果好坏,都能使你成熟地迈向下一段人生。

    我托空气寄信给你

    《桃姐》里,Roger问终身未婚的桃姐为什么不在众多追求者里择优录取。桃姐皱着眉头回答:他们腥。因为闻到对方身上有腥味就拒绝与之恋爱结婚,的确是一个冷门标准,同时将嗅觉的地位大大提升。

    事实上,除非饿得两眼发绿,不然我们很难像重视视觉和听觉那样把嗅觉当回事。然而当嗅觉的对象是体香时,其意味就开始变得暧昧不清。前有《封神榜》里纣王选妃总要亲自去女孩的私处闻一闻,后有传说中“玉容未近,芳香袭人”的香妃,令乾隆帝神魂颠倒。正史、野史都不缺少关于体香古怪又绮丽的记载。

    传说西施之所以打动吴王夫差,不仅因为模样标致,更深层的原因是其身有异香,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香水溪”“采香径”。而杨玉环以丰腴之躯理所应当患上了“多汗症”的富贵病,香汗淋漓时甚至可以湿透香帕。重口味的玄宗深深为爱妃的汗味痴迷,为其修建了“沉香亭”。西施入吴卧底,杨玉环为死磕梅妃苦练《霓裳羽衣舞》,两位美人戾气不可谓不重,却仍能保持夺人心魄的体香,足见体香是天生丽质的一部分,并非帕·聚斯金德在《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里意淫的那样,会因为愤怒等不良情绪而消失不见。

    在对体香的偏爱上,执着的人比比皆是。拿破仑的妃子曾为了讨他的喜欢创造了三个月不洗澡的纪录,其情可鉴。所有与性沾边的话题都不能绕过日本——日本有商人专门收集少女体香,瓶子上注明少女的简介并附上照片,一朝上市,遭遇疯抢。

    至此,严肃的科学家务必闪亮登场,毁浪漫的时段开始。有一种科学观点认为,女性的体香来源于体内一种叫作雌二醇的物质,体香的强弱与年龄有直接关系,通常在青春期到达峰值。也就是说,在嗅觉的性感度上,洛丽塔们独领风骚。中学生物课教导人们说,雌飞蛾会靠散发气味来吸引雄飞蛾前来交尾。这个秘密不幸被诡计多端的人类发现,于是无所不用其极,让千里迢迢来燕好的雄飞蛾要么扑个空,要么干脆一命呜呼。这种行为当然被公认为是杀灭害虫的正义行为,但或可理解成为一种嫉恨——在漫长的进化中,人类的嗅觉早就退化到足以被生物界许多动物耻笑的程度。

    既然人的嗅觉已经如此不给力,要助力美丽的体味和美好的性,就只能想办法强化体香。人类文明对非身味的“香”的追求,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后世关于香水的书籍与影视作品更是多如天上繁星。著名的香奈儿女士索性直言:“不擦香水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事关前途,性质严重。香奈儿又说:“香水应该强烈得像一记响亮的耳光一样令人难忘。”关于香水风格的偏爱因人而异有待商榷,但香水作为一种商品已经上升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闻香识女人》几乎将人造香味妖魔化。失明的阿尔·帕西诺单靠所使用的香水、香皂味就能分辨一个女人的美丑,功力已然出神入化。问题是,如果一个美女和一个丑女所用的洗漱用品及香水完全一样,他又该怎么判断?至此或许我们又可以大胆推断——美女身上的香味是人造香与体香混合的美好气味,丑女依然难以望其项背。

    按照最朴素的先来后到,体香应该是香水产生的基础,是体香启发了人们对人体嗅觉进行修饰的渴望。然而世事无常,往往会发生本末倒置的“杯具”。在之前提到的小说《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里,帕·聚斯金德讲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一个天赋异禀的嗅觉天才领悟到少女的体香是世间战无不胜的利器,因此先后杀害26个少女,最终完成了他萃取神奇香水的伟大事业。更悲摧的是,嗅觉天才居然没有任何体味,无论是香还是臭。当主人公发现这一点时,登时面对了“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般的巨大悲恸,因为在他的认知系统里,专属体味是生而为人的标签——他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就像从未存在。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人是先追求香,后意识到体香,还是相反?一笔烂账无法算清。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嗅觉再退化,它依然永远与生命如影随形。同样是在帕·聚斯金德的小说里,他这样写道:

    人可以在伟大之前、在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辞,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

    近日有科学研究证实,以男性体味为原料的护肤品可以改善女性的月经不调,可见对性感体味的钟爱绝不是雄性的专利。而如果我们坦然于视觉偏爱美丽的色彩,听觉追逐优美的旋律,味觉迷恋饕餮大餐,触觉陷进舒适的空间,又何苦对嗅觉苦苦相逼?管它是天然还是人造,我们只闻好味道。

    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

    在学校里总是能看见,这个男生和那个女生刚刚分手,隔了没多久又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也经常会听说,某个男生开始追求某个女生,而那个女生拒绝他没多久,他又调头去追另一个。分手的时候都会说:我爱你,我离开你就永远不会再去爱别人。被拒绝的时候都会说:我会一直等着你。

    这个“永远”,那个“一直”,有效期还没有一包速食面的保质期那么长。

    逢年过节,渐渐成了我心目中最无聊也是最可怕的时间之一。那些你根本不熟悉的七大姑八大姨坐在你家的客厅里碎碎念着你有没有对象。他们很着急,比你还要着急得多。他们热衷于谆谆教导你不要太挑剔,看见合适的不要错过,要抓紧时间,不要等到以后嫁不出去。

    你爸妈开始有意无意在饭桌上问最近有没有男生向你示好,提起谁家的儿子不错还是单身。渐渐你也开始想,如果嫁不出去了,那该怎么办。一个朋友曾经问过我,她遇到了一个男生,两个人家境挺登对,他长得还行,人也不错,他们都认为,彼此适合结婚。

    我忍不住问她:那你们适合相爱吗?

    她说她一直在想,答应他究竟是因为她真的爱上了他,还是因为仅仅开始考虑起了未来。亲爱的,未来变数是那么的大,如今的你还是如此的年轻。现在在你眼里看起来适合结婚的人,过个几年是否还是合适呢?要知道,这世上看起来很般配的人那么多,适合你的却只有那么一个。

    先停下来,问问自己,究竟爱不爱他。爱情是一个消磨彼此的热情却增长彼此的包容心的过程。热恋的温度会渐渐退却,问题会渐渐出现。如果现在还在怀疑爱或者不爱,那么你们很难会走到你们所设想的未来。

    未来是人创造的,不是人想出来的。

    天长地久是慢慢走的,而不是那种你说走就能走到的地步。天长地久,在我心里就像是一幅画一样,就像是两个人争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突然有一天都老了,坐在那里晒太阳,发现彼此也爱了一辈子。你在现在的阳光下,又怎么能看出身边人有一天哀老的面庞。

    我们为什么要那么着急?

    我们着急长大、着急成熟,可一秒还是一声嘀嗒,不会变快,也不会变慢。我们总是害怕来不及,错过一班地铁会让我们懊恼不已。我们总想多抓住一点儿什么,不论人生,还是其他。

    似乎,走得慢一点儿,背后就有吃人的怪兽要把我们给吞噬掉。

    在你最该肆无忌惮的时候,你却唯唯诺诺,浪费了人生,也辜负了青春。在你最该细细品味的时候,你却匆匆忙忙,对不起光阴,也对不起自己。在二十岁的年龄,就要去做二十岁的事情,爱二十岁的时候该爱的人。用你最大的努力去爱,去付出,不是为了那个结果,只是为了你身边的这个人。

    爱情的目的本就不在于去苦苦维系,而在于爱情本身。

    不要去为了那个杳然的目的去胆怯,去害怕,只要尽自己的力就好了。

    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

    我们只要负责精彩,剩下的,老天自有安排。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这个世界上的寂寞单身男女,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长得丑,还嫌别人长得丑;一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必须得跟自己的标准相符。总之,爱情这场大浪淘沙,让该恋爱的都爱上了,爱不上的就越来越作。

    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是在七夕认识的,他们在某交友网站“让我们做一日情侣吧!”的活动页面互相看顺了眼,约在世贸天阶的巨大LE显示屏下面碰面,充当一日情侣。

    这两个黄金单身贵族都是奇葩。白开水小姐是个“老清新”,二十六岁高龄还喜欢文青那一套,穿的衣服是淘宝几十块一件的素色森女款,爱看封面花里胡哨、书名十个字以上的爱情小说。微博的关注列表里都是那些二十岁出头、长刘海儿、脸蛋儿比女孩还俊俏的花美男。待她长发及腰,那些少年能来娶了她,那真真儿是极好的。可乐先生是一个装×大户,发微博朋友圈的照片必须带上奢侈品包包的边边角角,而那些包,要么是朋友的,要么是淘宝买来的A货。逢人必说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有多庞大,某某明星是他哥们儿。可乐先生把自己吹嘘得仿佛腰缠万贯,实则兜比脸干净,跟女人吃饭都要对方埋单。

    一日情侣的活动页面上,可乐先生传了一张自己穿白衬衣侧脸对着鹿角的文艺照,白开水小姐的则是一张穿着嫩色衬衫靠在朋友的MCM(欧洲著名奢侈时装品牌)包上的自拍。于是双方碰巧正中对方下怀,可一见面立刻见光死。白开水小姐无法想象照片里那个清新少年会穿着一身豹纹外加一双捆着巨大泰迪熊脑袋的鞋,当然可乐先生也无法忍受对面这个满身碎花的素颜路人。

    两人别扭地互看对方一分钟,彼此都在琢磨如何开口说“再见好走不送”。等到第十七对情侣从他们身边经过后,可乐先生突然开口了,他说:“来都来了,别输给他们。”

    两人彼此不顺眼到什么程度呢,那天他们全程没说什么话,上午坐在巴黎贝甜玩手机,下午坐在星巴克继续玩手机。终于熬不住准备走的时候,碰见一对情侣,男的是可乐先生的邻居,女的是白开水小姐的同事。只见那女的抓住白开水小姐的手一个劲儿嚷嚷“恋爱了都不跟我们说”,男的则用一根手指不断地戳可乐先生的肩膀,恭喜他终于脱单。最后二人一拍即合:“那不如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

    于是他们被这对情侣带到建国门外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白开水小姐看到菜单就吓得想回家了,被可乐先生一把按住,瞥了一眼旁边的情侣,然后故作声势地说:“想吃什么点就是了。”等到结账时服务员说两人消费1800,他们就傻了,眼睁睁看着旁边情侣那桌,男方大方刷卡付了钱。可乐先生埋头低声说:“钱你付了,咱们好聚好散。”白开水小姐疯了:“蛇精病(神经病)啊,我哪有那么多钱!”可乐先生压低声:“你有多少?咱们AA。”白开水小姐拍了拍自己的小挎包,说:“200,而且没带卡。”

    “靠!200块就想约会啊你!”当然,这句话可乐先生没说出口,因为情侣朋友正殷切地望着他们。于是他镇定自若地拿出信用卡,招呼服务生刷卡,尽情地刷!晚饭后,可乐先生还没从消费短信的梦魇中醒来,朋友又提议去三里屯喝酒,两人连忙拒绝,说要回去做爱做的事。被情侣朋友连夸你们真恩爱之后,一日情侣至此结束。

    王家卫的电影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结果都不行。如果我在另一个时间或空间先认识她,这个故事的结局就可能不一样。”

    白开水小姐在大四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网恋,对方说自己是个飞行员,爱写博客,笔名叫“空中列车司机”,文笔酸到不行,背景音乐就一直在雷光夏、陈绮贞等人的歌单里轮换。白开水小姐很爱他,可最后,人家飞来飞去就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可乐先生的爱情史,可谓灌满碳酸超级刺激。他是个典型的吃软饭主义者,但北京的名媛都看不上他,于是靠自己的少年外表,专攻土豪坯子,要么是女博士,要么是女码农(女程序员),三年谈了十几个妹子。他就像家客栈,专门收留进京赶考的书生,和每个人私订终身,心想这么多总有一个会高中状元。但时间不等人,至今在爱情领域没有半点儿收获。

    一日情侣这事没过多久,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就成了室友。

    事情是这样的,七夕之后的某天,白开水小姐在上班路上突然被围堵,地铁站里几个年轻人追着喊她“碎花姑娘”求合影,到了公司也惹来众人侧目。等她打开微博之后,彻底惊呆了,一夜之间自己涨了几万粉丝,@和评论全是五位数。她看见转发大多加了#最萌情侣走红#的话题标签,于是随手点开,然后就受到了惊吓,因为她看见那张被疯狂转发的照片上,穿着一身碎花的自己正深情地望着比她高两个头的豹纹可乐先生。

    他们被偷拍了,重点是这么看来,真的很萌。

    噩梦没有结束,走红后是随之而来的媒体采访和电视节目邀请,连某某制片都发来私信,要为他们量身打造一部电影。白开水小姐昏了头,理智告诉她应该发条微博澄清,但当她看见微博关注的几个橙V明星都跟她互粉之后,她选择性失明,默认了一切。

    随之而来的,是所有人都在看她的可乐先生什么时候出现。下班后,白开水小姐就成了箭靶,被无数目光扫射,最后被逼退到面包店里,看见了共患难的可乐先生。可乐先生房子到期,交不出房租,于是白开水小姐硬着头皮订下协议,以打折价让他搬到自己家来,一来互相利用,二来互相利用。

    两个人住在一起后,插曲唱得更加欢脱(欢喜洒脱)。别看可乐先生没钱,但他穷讲究,上了厕所必须洗澡,见不得家里一丝一毫的凌乱,还把白开水小姐满屋的少女摆件挪到一边,把自己的简易沙发床和茶几放到另一边,声称交了房租自己就有客厅一半的归属权。晚上白开水小姐在房间看书的时候,隔壁就放起欧美R&B(节奏布鲁斯);点开香薰灯准备睡觉时,厨房却飘来可乐先生做夜宵的油烟味儿。

    两人开着争吵模式相处,但总因为要随时在微博更新合影,出门要演情侣而不得不重归于好。于是他们的一日情侣变成了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

    这对最萌情侣越来越红,赚得也越来越多。后来真的有那么几个土豪女对可乐先生投怀送抱,当然他绝不可能错过,时常把白开水小姐丢一边自己消失了。有那么几次,白开水小姐回家看着静悄悄的屋子竟然有些想念他,但马上又自行了断这个疯狂的念头。

    有一次可乐先生喝醉了,给白开水小姐打电话让她去接他。她第一次挤在三里屯最热闹的酒吧里,被光线刺疼了眼睛,尽管忍受不了空气中的酒腥味儿,但还是把瘫倒的可乐先生从一个大胸美女身边拽了出来。

    周六的街道挤满了出租车,却没有一辆能载他们回去,白开水小姐就这么吃力地扛着他,蹒跚地向前走。可乐先生满嘴胡话,他说:“刚刚打你电话,一个女人接的,她连说了好几个打错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害怕你有一天也会这么跟我说:‘打错了,再见。’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带我回家,是吧?”

    是的。

    于是在这晚之后,就像很多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好上了。

    没有电光火石,没有山高水长,只是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就像某个人停在自动贩售机前,按下了一瓶可乐和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下它们,最后糖分和白水合归一处。

    你为未来对象设下许多标准,但最后与你牵手的往往是标准之外的那个。遇见他时,那些长相、体重、有没有身骑白马、是不是才高八斗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某天,白开水小姐窝在床上,用可乐先生的电脑看剧,一时兴起想去看看以前常逛的博客网站。打开后自动显示之前登录人的首页,她看见头像下的昵称“空中列车司机”,最后一篇更新是在六天前。

    她扣上笔记本电脑,深吸了一口气。

    王家卫还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何必想太多

    这是刚从人人网上知道的一个故事。一个哥们儿喜欢一个比他年长四岁的姑娘。两个人的相遇场景比较特别,他去看牙,那个姑娘是牙医。一来二去,他向她要到了微信号,开始找姑娘聊天。在微信上两个人聊得还不错,他有问,她也有答,据男生说:“算是有点儿小暧昧。”

    后来,男生尝试着约女生出来,女生也答应了。没承想男生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办法去赴约,结果这次约会被耽搁下来。再后来,男生因为一些小事和那个姑娘产生了争执,毛毛躁躁,也说了一些不是很顺耳的话,姑娘就把男生的微信号给删了。等男生意识到,后经好说歹说、赔礼道歉才把姑娘加了回来,可姑娘从此就不太搭理他了。再后来,男生去医院门口候着那个姑娘下班,还头脑发热地天天送早餐,结果两天过去了,姑娘彻底把他拉进了黑名单。

    男生比较郁闷,来问我为什么。我很直白地告诉他:“因为她对你没意思啊。”

    男生不服气,辩解说如果女生对他没有好感,为什么当初约她出来她就答应了呢。

    上面那个故事里的男生今年二十四岁,大学刚毕业,工作没多久。他喜欢的那个女生今年二十八岁,适婚待嫁。一个姑娘会答应与一个还不算讨厌的男生出来吃饭,是有着千百种理由的,那并不意味着每种理由都和喜欢对方有关系。这与双方的人品无关,只是代表了这个姑娘性格比较外向,愿意广交朋友,或许只是因为她肚子饿了想好好吃一顿,但一个人吃没意思,而闺密又没空,等等。

    一个二十八岁的姑娘流露出想结婚的念头,如果那个男生愿意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就会发现她选择一个年纪比自己小挺多且冲动不成熟的男生的概率基本上可以与零画等号。她对他的所谓“好感”,更多的应该叫作“不讨厌,还能聊聊”,而她答应出来一起吃饭,有可能不过是证明了自己如有饭局是可以去的,也许有人还在约。

    这是心理上的一种满足感。即便他们一起吃饭是AA制也无所谓。

    男生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送早饭反而被删好友。我觉得很好解释,因为你们之前的好感是非常浅薄的,仅仅是觉得不讨厌,你这种送早饭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让她觉得尴尬和厌烦了。

    “可是有的女生在没有确定关系之前是不会收对方礼物的啊!”男生向我辩解道。

    假定男生送的这顿早饭是一顿正常的早饭,没有松茸、鹅肝酱、鱼子酱等等这些价格离奇昂贵的食物,而且价格控制在二十块钱左右的话(其实二十块钱的早饭可以吃得挺不错了),一个对你有基础好感的女生是不会拒绝到转脸删除好友的地步。一个普通女生(拜金女除外),对于一份价格不是太离谱的礼物的接受行为,取决于她对那个男生的好感度。如果她喜欢你,对你有好感,甚至只是一般的好朋友也无妨,你送一份东西她是会接受的,尽管有点儿不好意思。如果仅仅是普通朋友,女生一般不会接受,一旦她接受了,她会寻机还礼。如果那个男生很招人烦,女生则会直接拒绝,或者转手扔掉,然后再也不想和这个男生联系。

    追求一个人的时候,行为的大忌是想太多。对方冲你笑,你就觉得她对你有意思;对方借了一本笔记给你,你就觉得她对你有意思。可能是她见你今天裤子拉链没拉好;也可能是她看到你没通过考试,出于怜悯而施善心。因此,不是所有的行为都能和“喜欢你”画上等号的,这种行为并不能称作暧昧。现在是一个很开放的社会,异性之间也有许多很平淡的交流,但是总有人会把普通的一句问好当成“哇!她来招呼我了,是不是她喜欢我”。

    暧昧是什么?暧昧是超越了友谊,对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关心;是当你与一个乱七八糟的异性说句话时,她做出吃醋状,刻意地撒娇卖萌;是你可以明显感觉到对方想要掌控你,欲吸引你对她发生恋爱型好感的意图。如果她没有那种意图,只是对你用正常语气说话,而你在此过程中对她产生了追求的冲动,想跟她暧昧,单恋她,那个不是暧昧。

    我见过最恶心的例子,是两同班同学,女生明明没有对那个男生有所暧昧,而男生却误以为女生有意,便傻兮兮地表白,被拒绝之后还到处去报复对方,把那个姑娘说得跟一个备胎收集器一样,这男生已经不是脑子有问题了,简直是人品都有问题。

    当然,并不是只有男生会想太多,女生也会想太多。我们见过许多人在追求别人的道路上前仆后继。想太多,是一个心态的问题。而想太多的原因之一,是自己生活得不够充实,太过寂寞,没有双方交流,尤其是和异性交流的时候心态没有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上,操之过急,最后反而招人讨厌。当然,也有简单的说法——傻!

    不知道为什么,行文至最后,我脑海里突然蹦出了之前看的《撒娇女王》里面的一句台词:“是谁告诉你的,我想你的意思就是我爱你?”

    也祝你有好运气

    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爱情里的过错,都是双方各执一词,给了对方不需要的需要抑或是把伤害强行施加给对方,自己自得其所。爱情也有错过,大多是不够勇敢,学不会尝试,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勇敢小姐有一种魄力,她看上的人、要走的路,没有顾忌,不在乎后果。她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既然死不了,还有什么好犹豫。”

    勇敢小姐是东北姑娘,典型白羊座,人群里嗓音最大,且永远冲在最前面。朋友们用四个字完美诠释了她的性格——原始兽性。

    她在北京上的大学,刚进校就因为大嗓门儿抢走了学姐的主持人位置,成了文艺骨干。当室友还在适应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时,她已经每天忙碌在各种外联、会演和考证中了。仅靠几次艺术节,她就以让人瞠目结舌的浮夸主持风格赢得了享誉全校的知名度,同学们亲切地在她乳名后面加了个“哥”字,彰显其屹立不倒的江湖地位。

    大二的联谊会上,勇敢小姐对一个男生一见钟情,以至于整晚都异常亢奋,感觉自己一举一动都映在别人眼里,笑得格外欢脱。散会后一打听,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那个女友还是某选秀节目的二十强,走在大马路上都会被人堵着合影的那种。

    勇敢小姐当然不以为意,还为此展开了疯狂的挖墙脚行动。因为那个女生跑商演时常不在校,她就每天准点出现在食堂,戳在男生旁边,还安排低年级的学弟盯着对面宿舍楼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个男生一出来,她就假装路过偶遇,顺带打个招呼。要到他的手机号后,以打错为由接连拨了好几通电话,久而久之,两人就混熟了。

    勇敢小姐不做拆人台、当小三的勾当,而是大大方方乘虚而入。在得知男生跟他女友渐行渐远后,白天在他空间里留“心灵鸡汤”,晚上去图书馆围追堵截。故事的高潮是男生的女友跟圈内的男演员好上了,平安夜当晚,两人在首都机场准备飞往泰国度假时,被男生逮个正着。最后当然只有男生痛了心,因为由始至终,他都被两个助理大汉挡着,眼睁睁看着女友翻着白眼压低了帽檐跟男演员一前一后进了头等舱的安检通道。

    那一刻,男生的世界熄了灯,经受着周遭旅客的指指点点,像个落单的孩子般踱步走出机场。门外,裹着红色大衣外加绿色围巾,像一棵圣诞树一样的勇敢小姐,正端着两杯热奶茶微笑地看着他。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毕业后男生去了一家日企,勇敢小姐在新闻频道做主播,你侬我侬得每天都跟刚恋爱一样。勇敢小姐的兽性在男生那里退化成一只野猫,恨不得随时随地都长在对方身上,无事撩逗一下,恩爱程度让两人成了众人皆知的情侣楷模。

    男生经常日本、北京两地跑,勇敢小姐也无半点儿怨言,只要对方要做什么提前给她报备,晚上及时发来晚安信息,知道他的行踪就好,所以“出轨”或者“出柜”这种关键词在勇敢小姐的三观里根本不存在。

    即便后来男生一走一个多月,她也稳如泰山地在家里候着他。在他回来前一天,连敷了半个月面膜的勇敢小姐顶着一脸“油田”去购置新衣,忍痛刷了几笔大单,心满意足地拎着大小包去满记吃甜品。路过她一直舍不得吃的高档西餐厅前,她看见自己的男朋友跟一个女生在靠窗的位子上吃饭。

    她默默拨通了男生的电话,听嘟嘟声已经回了国,接通后对方果然骗了她,跟电视剧的桥段一模一样。但她没有捂着嘴跑掉,而是大方进了那家餐厅,然后在他们旁边的位子坐下,男生看见她脸都绿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勇敢小姐摆出阔太太的架势把餐单上的牛排从头到尾点了个遍,服务生不肯下单,她就故意扯着嗓子大喊:“什么意思啊你们,谁规定一人只能吃一份牛排啊?我吃着嘴里的想着外面的是我的自由!”然后故意撇过头朝男生那边反问道:“你说是吧。”

    最后服务生给她前前后后上了十份牛排。吃的时候,她故意阴阳怪气地一边唠叨一边把刀叉磕得砰砰响。女生有些不悦,便撒着娇拉着男生走了,这期间男生始终埋着头,全程用头顶对着勇敢小姐。

    等到他们离开后,整个餐厅回归安静,听清音乐时,才觉得一切伤感到死。勇敢小姐嘴里包着一大口牛肉,吞不进去,干呕了一下,眼泪就全出来了。

    男友出轨没有让勇敢小姐意志消沉,而是给了她追回真爱的动力,因为她无法说服自己,那个每天说想念说爱她的人,怎么会在顷刻间自我了断所有的缘分,转而投向一个跟他气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女人的怀抱。

    跟踪过他们几次,掌握了男生的独处时间,勇敢小姐再一次乘虚而入,频繁出现在他新租的公寓、健身房,以及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但都无济于事,男生这次对她避之唯恐不及,根本不给她单独坐下来聊聊的机会。

    好像铁了心要彻底结束一样。

    勇敢小姐仍不放弃,硬的来不了她就来软的。那个女生跳国标舞,喜欢穿长裙,一日只有早、中两餐,说话温柔,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有光。猜测男生换了口味喜欢这种女神类型,于是勇敢小姐照葫芦画瓢报了国标舞的班,清空了衣柜里的铆钉豹纹,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得晚上睡不着在床上掐自己大腿。她还克制了嗓门儿,低八度跟别人交流,以至于再回电视台录节目时,被主编训说国家搞建设的大新闻报得跟奔丧一样。

    两个月瘦了二十斤,勇敢小姐连走路都晃悠。把自己弄成四不像后,男生竟然依旧淡漠。可以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可就是挽不回这段恋情。勇敢小姐照着镜子,开始彻底鄙视眼前这个怪物。

    一个摄影师朋友见她状况不好,去她家问候,开门的勇敢小姐满脸是泪,她捂着心口痛哭。这大概是摄影师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蹲下来连忙安慰她。只见她抽泣着从嘴里冒出四个字:“老娘好饿。”

    不是说她真的不伤心,不难过,只是她心里自觉还没到头,不愿意放弃罢了。勇敢小姐常说:“人之所以会放弃,是因为只看见前方的路途遥远,而忘记了自己是坚持了多久才走到这里。”

    分手后的第四个月,圣诞节,北京提前下了雪。摄影师朋友组了一个名曰“丑媳妇终要见公婆”的局,带他偷偷交往了几个月的女友跟大家见面。等到女生一进来,勇敢小姐彻底傻了,因为她就是那个小三女神。

    故事说到这里会有点儿狗血,但生活原本就几多矫情。女生说她是个话剧演员,男生是她的好友,因为男生的妈妈突然有一天站不稳,走路保持不了平衡,跟他过世的外公当初情况一模一样,才知道这是家族的遗传病。他不想某天肌肉萎缩瘫痪在床连累勇敢小姐,所以才选择用最笨的办法逃避。

    勇敢小姐当晚就飞奔到男生的公寓,敲门对方不应,便站在大雪里不停喊男生的名字,直到惹来住户抗议,保安架着她往外赶时,男生才下了楼,满面愁容地把她拉回了家。

    勇敢小姐一进家门就翻箱倒柜把他藏好的相爱证据一件一件搜出来,电影票、公仔、CD,直到翻到衣柜里那年平安夜她穿的红色大衣和绿围巾。两人泪眼相看,她边哭边说:“如果你不喜欢我了,还留着这些干什么,如果你觉得骗我能让我们都好过一点儿,能不能想点儿好的理由啊,你以为演电影呢啊,你人还站着,那就抱我,站不稳了,我就抱你。多大点儿事啊!”

    最后,他们又回归同居生活了。

    医生说这个遗传病的基因有一半存在的可能性,是可以查出来的,只是要看当事人肯不肯。勇敢小姐说没必要,因为她根本不需要知道,爱情赶不走,时间也有限,与其长久折磨,不如过好现在最美的时光。

    后来,男生背着勇敢小姐去查了基因。

    诊断的结果他只给一个多年的好友说了,那个好友就是我。

    听着他们的故事,梳理他们一路而来的爱情,结果好像并不重要了。因为每一段爱情故事里,都会有一百个死心的瞬间,有一百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有一百个被刺痛的瞬间,有一百个强忍不哭的瞬间,但都抵不过几千几万次想要拥抱对方的瞬间。

    在所有人都等着他们何时被现实打败的时候,勇敢小姐从未有任何放弃和犹豫的念头,她说:“爱有多艰难,就有多灿烂。”

    故事的结点并不会落在谁的离开上,因为我相信,这一路上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圣诞快乐。

    给予过温暖的陌生人

    (一)

    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市中心逛街。在一个十字路口,忽然看到有家大型书店在搞活动,外面摆了许多书,折扣很多的样子,我匆匆忙忙就在那站下了车。

    那家书店我非常熟悉,因为在我们家乡那种小城市,书目较为齐全、更新及时且品位不错的书店屈指可数,所以,那是一家我从前就常常去的书店。而这次的不同在于,它带着一种“挥泪大甩卖”的表情,价格也相当诱人。

    我一眼看见,里面有一套图书,是我寻觅了好久的。那时候买书还没有亚马逊、当当、京东这么便捷的途径,一本书往往就是在书店找,不停地问老板有没有货。因此我看见那套书的时候,眼睛都亮起来了。

    但是,我却没带足够的钱。而且,翻遍全身还是差了两元钱。

    我试着跟老板讨价还价,觉得今天必须把那套书扛回家。可老板也很拧巴,任我怎么说都不为所动,甚至到最后干脆不再搭理我这个穷学生,去招呼别的顾客了。

    我沮丧地站在那里,没钱买,也舍不得走,悻悻地假意翻着其他书。半天,我厚起脸皮跟老板最后问了一遍能否便宜,被老板一句“不可能”打发回来。我像个战败的士兵,垂头丧气地在原地发呆。最终,我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人群。

    可就在这时,忽然有张十元钞票飞到我面前。

    我顺着那只手看去,是站在我旁边的一个年轻人。他说:“不够的钱我帮你付吧。”

    我吓了一跳,虽然我很想接过那十元钱,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行,而且当时我的第一念头居然是:他不会是坏人吧?这不会是什么陷阱吧?再说我只是差两元钱而已啊!给这么多我怎么收啊!

    所以我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肯收下他递来的十元钱。他也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但是他刚走,我就后悔了,心里默念:傻瓜,这套书泡汤了吧!我失落地看了书最后一眼,打算转身离开,但没想到的是,这时候,年轻人又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纯净水。

    原来,他没有零钱,拿十元钱去买了瓶水找零,然后,他将两张一元钱放到我面前的书上,说了一句:“拿着吧,没关系,也有人这样帮过我。”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也不管身后我瞠目结舌的表情。只是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的背影好酷。

    我如愿以偿地捧回了书。一路上,还特别积极地给一位奶奶让了座位。

    很多年后,我一直记得那句话。偶尔我顺手帮了别人,别人说感谢时,我只是笑笑,却会在心里得意地说:没关系,也曾有人这样帮过我。

    (二)

    去年,我去天津大港看望一位亲戚。由于初来乍到,下错了车,一个人提着行李怎么都找不到亲戚所说的位置。那条街上人不多,我放眼望去十分钟里只有那一个男人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人,我怕他不久也走掉,于是急忙过去,抓住人家问个不休。

    亲戚那会儿手机一直占线,我也说不清要去的地方,跟他嘀咕了半天,才终于确认,绝对不是这里。他隐约知道我要找的地方,但是非常不熟悉,于是开始打电话,打了两三通电话,终于问明白了,转头耐心告诉我怎么走、要注意什么。

    我感激涕零地跟他告别,但是刚走开,他又追上来了。说这里不好打车,而且这边偏僻,打车不打表,你一个外地姑娘容易被骗,我帮你打完车再走吧。

    我忙说好,跟他站在那里等车,好半天,才终于有一辆车经过。他用天津话跟那个人讲价钱,谈好了价钱,又特意装作去看车牌号码的样子,“吓唬”那个司机说:“我可记下你车牌号了,给我好好把她送到了啊!”那个司机笑嘻嘻的,忙说放心放心。

    临走,他又凑到车前面对司机说:“师傅你开稳一点儿,她刚坐完长途车。”然后转头对我继续“演戏”道:“路上小心,到了给我打电话啊!”我乐呵呵地答应着,挥手道别。

    车刚开,司机就笑着问我:“他是你哥哥,还是你男朋友?对你那么好?”我一愣,笑着回答:“是我哥哥。”司机点了点头,又说,到了别忘记给他打个电话。

    我轻声答应。司机当然不会想到,他眼里那个对我很好的人,不过是认识了十分钟的陌生人而已,而那通要打的电话,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电话号码了。

    (三)

    毕业那年少不更事,我独自去北京谋生。但是,一无所长的自己很快败下阵来。有两天的时间,我只能拿三包泡面充饥。那一刻忽然觉得,即使某天饿死在这样一间廉价的出租房里,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吧。

    那种感觉令我感到恐慌,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收拾了所有的行李,从栖身之地打车去火车站,踏上了返乡路途。

    出租车只能停在外缘,离候车厅的距离大概几百米。单薄的我不知哪来的力气,左手提着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被子和褥子,大概有二三十斤;右手提着另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零碎的生活用品,大概也有二三十斤;身上还提着一个包,胳膊上又挎着一个小编织袋,感觉浑身可以利用的地方都被占满了。

    我蹚着水,每一件行李都尽量高高提起,一口气提到候车厅下的屋檐,这样总不至于淋雨。想想那时80多斤的我提着和我体重差不多的行李该有多么吃力!到了候车厅我整个人都累趴下了,形象估计狼狈不堪,但我根本没精力理会这些,只想着如何半死不活地将行李拖上车才好。

    排队检票的时候,我几乎是拖拉着这些行李往前挪,也实在没有力气再将其提离地面了。我一面笨重地一步步往前挪,一面担心过会儿我究竟该怎样爬上火车。

    就在这时,身后隔着几个人的一位年轻男子走上来,说:“我来帮你提吧。”在我诧异的目光里,他问清我在几号车厢,之后没再说过一句话,直接拎着我的大小包裹,把我送进火车的车厢里。

    落稳行李,我满心感激,想要留下他的电话号码。他笑笑说,没事,别放心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反方向走了。

    我知道,他或许早已忘了这件小事。而对于当时落魄的我,那却是离开北京前得到的最后一点儿温暖。遗憾的是,我已经忘了他的模样,只记得他高瘦的样子,身上背着两个包。

    (四)

    研究生毕业那年,我被北京一家单位聘用,从南方坐火车来京工作。

    前两天我寄居在朋友的出租房中,因为空间狭小,我的到来使房间更为拥挤。为此,我在网上匆匆忙忙就租了房间。当时公司在朝阳门,我在离它只有两站的崇文门租了间阳隔。所谓阳隔,就是带阳台的隔断间。正常房间的客厅加阳台,被不怎么厚实的墙从中间生生隔成两间往外出租,我租下的便是这样一间长条小卧室。

    当时朋友说我太冲动,刚毕业租房没必要“一步打到市中心”。虽说是隔断,因为地理位置好,价钱也不便宜。但我醒悟得为时已晚,好在租期只有半年,因为我是续租别人转租的房间。正常租期是一年,别人住了半年,将剩下的半年再转租。初次租房,我生怕房子不合适,所以干脆找了间半年到期的,心想万一不行就忍上半年再搬家。

    我是从中介手里找到房子的,当天要和前任租客交接合同。我从朋友家拎了个重重的大编织袋,身上背了最贵重的财产——笔记本电脑,又拎了个包,一步步地往地铁挪。地铁上虽然拥挤,但至少能把包裹扔下,而下了地铁到出租房的距离才是最痛苦的,一两千米的路程,到最后我两步一停,手换来换去,左右手指都被勒得通红麻木。

    前任租客早早地到了,在中介办公室等着我。大老远看见我,门外的中介转头向屋内说了声:“来了!”然后我看见一个清瘦的姑娘跑了出来,她看了我一眼,就跑下了台阶,帮我拎过手中的包裹。

    她就是房间前半年的主人。那个姑娘比我大不过两三岁,对我说第一句时竟然眼睛红了。她说:“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起去年自己提着行李来这里的样子,也是一个人,背着电脑、提着编织袋,一模一样。”我那时刚来北京,诸事不顺,路上又走得筋疲力尽,听她这么一说,心里一酸,居然也差点儿哭了。

    中介收钱不怎么厚道,转让租房还要交一项费用,问我们谁来交,又说似乎应该是“下家”来交。那个女孩一听,忙说:“算了算了,我交吧,她刚毕业哪有什么钱。”

    女孩帮我把行李提到了楼上,又问我还有多少行李,要去帮我搬家。我愣住了,这怎么行呢?但是女孩说她今天请了假,闲着也是闲着,觉得和我有缘,一定要帮我搬家。

    一路上,她问我行李多不多,我说有点儿多。她想了想,说:“没事,我跟你搬完再走。”到了朋友家,她一看我的行李忽然扑哧乐了,说:“嘿,你这点儿东西也叫行李啊?!”然后三下五除二帮我重新捆扎了一下,和我一起提下楼。在我想象中原本浩大艰巨的工程,因为她的出现,忽然轻松起来。

    她招手打了辆出租。本来,我交完房租身上几乎没什么钱了,所以之前才坐地铁的,但总不能叫她跟着自己一起挤地铁,所以我狠狠心,觉得出租就出租吧。结果到家时,她居然抢着付了账,我给她钱她怎么都不要。

    我很过意不去,当时已是正午,于是坚持要请她吃饭。她也饿了,推脱不过,我们进了间普通的小饭店,任我怎么说,她也只点了一份番茄炒蛋盖饭。

    临走时,她又把电话留给我,说我一个人北漂不容易,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她。

    她离开后,有段时间我很想给她打电话,可是没什么好的借口,也担心她忙碌,终于还是没能拨下那个号码,于是渐渐失去了联系。

    只是,因为那个从未拨过的电话号码,北漂开始的日子,我心底生出更多的勇气。我一直想,一年之后,自己也要和她一样硬气,看着那些行李不屑地说:嘿,这点儿东西也算行李啊!于是,那些排着队扑来的困难和初来北漂的难挨时光,终于因为一个陌生人无意的话语,而令我不再恐惧。

    那些细碎却美好的存在

    发现梅茜会叹气是它四个月的时候。狗头枕在自己前腿,傻不棱登看电视,忽然重重叹了口气。

    养狗的麻烦在于,你写稿子的时候它缩在书桌下,你躺沙发的时候它贴着沙发趴着,你睡床的时候它四仰八叉卧床边,完全不顾及自己也有窝。

    然后你耳边永远有它细细的呼吸声。

    就算在外地,有时候也恍惚听见它的叹气。

    或者这是幸运。

    就譬如我吃饭,无论上什么菜,都会想到父母的手艺。哪怕身周或车水马龙、喧哗烦躁,或夜深人静、随心独处,都会隐约觉得父母正在小心叮咛,虽然分不清楚具体的内容,可声音熟悉,温暖而若有所失。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细小而琐碎,却在你不经意的地方,支撑你度过很多道坎。

    不要多想那些虚伪的存在,这世界上同样有很多装×犯,我偶尔也是其中一个。

    如果尚有余力,就去保护美好的东西。

    前一阵哥们儿跟我聊天,说吹了一单几十万的合同,很沮丧。我说,那你会不会死?他说不会,我说那去他妈的。

    前几天他跑来说,又吹了一单几十万的合同,真烦躁。我说,那你会不会死?他说不会,我说那还是去他妈的。

    但他依旧心情不好,那出去自驾游散心吧。

    他开着车,在高速上钻来钻去,超来超去。我说,你不能安生点儿吗?他说你害怕啦哈哈哈哈。我说,你这样会不会死?他愣了一会儿,说,会。我说,那他妈的还不安生点儿?

    他沉默一会儿,说,你这个处事准则好像很拉风啊。

    我说那是。

    两天后回南京,过无锡,快抵达镇江,巡航速度一百过一点。

    突然闯进暴雨区,突如其来的。

    他叫了一声,我靠,打滑了。

    然后抓着方向盘,嘴里喊我靠我靠我靠。

    不能踩刹车,踩了更要命,一脚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开着巡航,松油门也不会减速。于是我们保持着这个悍然速度,决然侧撞。

    我们在最左边的超车道,车子瞬间偏了几十度,带着旋儿撞向最右边的护栏。

    在不到一秒的短短时间里,我眼前闪过了成百上千的妹纸,并排站成长龙,她们有的穿意大利球衣,有的穿西班牙球衣。她们胸口捧着足球,有的大,有的小,眼神都同样那么哀怨,泪光盈盈,说:“爷,你不要我们了吗?”

    吹牛的。其实我就来得及想:要断骨头了!

    接着眼睁睁看见护栏笔直冲我扑来,浑身一松:你妹啊,算了,去吧去吧……

    车头撞中护栏,眼前飞快地画个半圆,车侧身再次撞中护栏,横在右道。

    哥们儿攥着方向盘发呆,我闻到炸开气囊的火药味,和剧烈的汽油味。

    我一边解安全带,一边说,下车啊他妈的。

    车就算不自燃,万一后头来一辆愣头青直接撞上,那等我们醒来后也快过年了。

    两人下车后,暴雨滂沱。

    我开后车门,看看IPad被甩到后座,居然还没坏,松口气。接着去开后备厢,掀开垫子找警示牌。

    接着两人往前走,找又能躲雨又能躲车的地方。

    各方面二十分钟就到齐了。

    安全带拉开,做好隔离。车子形状惨烈,前盖整个碎了,发动机感觉快掉下来。嗯,拍照拍照。幸好我们一直坚持不买日本车。

    各色人等该干吗干吗,坐着4S店的车去签字。工作人员不停地说,你们命大,车没冲出去,也没翻,后面也没追尾,你们是不是上半年做了什么事可以避灾啊,你们这就是奇迹啊……

    今天是2012年7月1日。我刚过三十二岁生日九天。

    生日过后,我莫名其妙地把所有的佛珠手链都戴着,这不符合我的性格,因为它们都戴着就挺重,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摘下来。

    仔细数数,这是我生命中第四次擦着镰刀,懵懂地走出来。

    每次不知其来,不明其逝,却有万千后遗症。

    每次过后,愿意去计较的事情就越来越少。

    完事后,我们去火车站。

    在站台边,车还没来,哥们儿突然说,我现在深刻理解你的一句话:

    遇到事情的时候,就问自己,会不会死?

    不会。那去他妈的。

    会。我靠那不能搞。

    有些事情值得你去用生命交换,但绝对不是失恋、飙车、整容、丢合同,和从来没有想要站在你人生中的装×犯。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一)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二)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块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座位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三)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作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瘀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四)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

    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五)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六)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愿我们有一个不辜负的人生

    某一天,在某节又难又水的专业课上,朋友和我聊天,说起现在对未来生活的迷茫。其实我们现在都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知道我们做的有什么意义,不知道未来在哪里。身边虽然有着一群很好的朋友,可是仍然害怕大学毕业以后各奔东西、联系减少甚至无缘再见。身边有着一个很喜欢的恋人,可是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走下去。

    谈着前途未知的恋爱,有着不知道去往何方的未来。

    我们的迷茫在于明知道很多事情也许并非是真心想做,可是还是为了某些社会的标杆去完成。我们浮躁。我们不容易满足。我们鄙视着一切僵化陈旧的思想,妄图打破,但是有时候却悲哀地发现无能为力。

    疑问太多,答案却太少。对于自身的怀疑以及对于社会的怀疑时时刻刻存在着,我们有时候会选择不去想这个问题,而只是做那些事。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所谓离经叛道的念头还是会涌上我们的脑海,让我们睁大眼睛整整一个夜晚。

    我们厌恶自己的懦弱,却又沉湎于懦弱带来的安逸之中。

    某一天,我和几个好朋友在汉堡王店里啃薯条。我们三个人相识多年,如今面临着下半年大三的生活,是真的所谓需要抉择的人。有一个人打算考研,一个人还在出国和工作中纠结。这两个人与我相识多年,成绩优异,一个当了多年班长,另一个物理竞赛屡屡得奖,如今都在全国首屈一指的高校里读着热门的专业,都过了高口(高级口译),四级和六级成绩优异,而且还是所在班级的领袖级的人物。

    在我们眼里,这无疑就是大学里成功人士的典范,以后他们将会踏上光明的康庄大道。可是然后呢?他们在上海还是需要苦苦赚工资,赌上青春和健康,还房贷还车贷,可能还要被逼相亲,为了孩子的入学和未来操碎心,养家糊口,照料老人。也许他们的学历决定了他们的起点比别人略高一些,但是就如他们其中的一人问我的那样,一纸文凭真的有用吗?我答不上来,因为我也没有答案。

    我的同学里有人如同他们一样,考了这个那个证书,为了这个那个证书去准备着。司法考试,托福,雅思,四六级,公务员,研究生,会计资格证,……他们如饥似渴地在双休日读着各种二专、二外以及各种考前辅导班。我们从来没人问过,你是真的喜欢这个吗?从来没人问过一个考CPA的人,你真的热爱财会吗?从来没人问过一个考公务员的人,你是否有着廉洁奉公的梦?

    我们都明白,现时我们的这些奋斗不是出于梦想,而是出于欲望。

    我们都活得太过于急功近利了,因而显得都不那么的可爱。我们的青春,与迟暮何异?

    以前有过一次辩论队招新,我们面试过一个男生。在自由提问的环节我们问他,要是以后他不能上场打比赛,只能在场下帮忙做一些准备工作,他还愿意加入吗?他很直白地告诉我们,如果这样,他不愿意加入辩论队。尽管我认可他的诚实,但是我不认同他的想法。因为辩论于每一个辩论者而言,都是有一份感情在其中的。

    我们并不是为了比赛而存在,我们是为了场上的思辨,场下团结一致的准备,逻辑的反复推敲而存在的。出于欲望而做的事情,正如只为了能上场去打比赛而来面试辩论队一样,显得很可笑。如果一个人并非真心实意地去热爱某一件事,那么无论他有多么优秀的技艺,都无法达到巅峰。

    这几天,我又开始看古龙的《陆小凤传奇》。我想很多人都知道西门吹雪。模仿西门吹雪的人很多,要挑战他的人也很多,可是西门吹雪却是独一无二的。恰是因为他真心热爱剑,而不是为了成名成家。我记得他在和叶孤城的绝世之战里对叶孤城说,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固然精妙,但是他心已不正。叶孤城不是败给了西门吹雪,而是败给了他自己。如果我们为了欲望行事,终有一天也会因为欲望而做错事。

    西门吹雪在杀岁寒三友的枯竹之前说,所谓用剑,在于诚心正意。

    我们活着,又怎能不需要诚心正意这四个字?

    我没事的时候就会写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是因为我热爱写文。如果为了网上的来访者或者分享和阅读来写的话,那么就丢失了本来的心意。太在乎这些东西,就会丢了自己。太在乎欲望和虚名,也会丢了自己。别人眼中的虚名,毕竟只是一根看不见的肉骨头,可是又眼见多少人,为了这根肉骨头,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狗。

    我知道,我无力解答某些人的迷茫。也许,有一天我们为了愿望而活,并不一定拥有那么充裕的物质生活。也许,我们会看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会看到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我只是希望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可以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自己热爱的又是什么。

    不因为这个社会的不公而消沉,也并不因为日益无奈而妥协。谨愿我们都有一个不辜负的人生。

    爱情里的蝴蝶效应

    你一定设想过无数个你与未来那位相遇的场景,你在众多男神女神身上勾勒自己心中的理想伴侣,却总是在每一个独处的夜晚,每一次看见别人牵手拥抱的时候,感叹未来的那个人怎么还是杳无音信。

    如何在对的时刻,让我遇见你。

    我有一个化妆师朋友,平生奇葩经历无数,每次约我喝下午茶我都能从他身上挖来一堆八卦和奇闻囧事,以至于每每跟他吃一顿饭,我的三观就要被重置一次。前几天他兴冲冲把我拉到金鼎轩,我以为他会告诉我李亚鹏和王菲离婚的真相,结果他先仨流沙包下肚,然后郑重其事地说他上周经历了一场堪比《死神来了》的车祸。

    他问我:“你想听顺叙版还是倒叙版?”我选顺叙版,他说:“好,那我就讲倒叙版吧。”

    你妹的。

    上周他跟一朋友从北边收工回家,在高速路上刹车突然有些失灵,朋友刚买的车也没开多久,多多少少还有点儿手生,猛踩了几次刹车见它不听使唤,于是脑袋瞬间断电,硬生生踩了一脚油门下去。也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停着一辆路虎,一男一女在后备厢找东西,好在男生反应快,等化妆师他们的车撞上来的时候,他把女生推到路边,自己则跳上了后备厢。

    万幸的是最后只是车受了伤,但几个人都被吓得不轻,化妆师和他朋友低声下气连忙认错。那一对男女倒是非常和善,大概了解了情况之后居然还聊开了。出于礼貌,化妆师向他们要了微信号,方便日后有需要时联络。然后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看似不了了之的结束,其实才是开始。

    有一天路虎男给化妆师发微信,说要约见面亲自答谢他。起初还摸不着头脑的化妆师看见路虎男牵着上次车祸的那个女生落座,他才似乎明白了什么。路虎男是个没勇气先生,女生是个装矜持小姐,两人其实是相交甚好的朋友,喜欢谈不上,只是略有好感。因为那场车祸让彼此看对了眼,原来没勇气先生在危难关头其实勇气满满,而装矜持小姐也终于大方地报以关心。如同在常吃的绿茶冰激凌里突然吃到了一口巧克力,两人在朋友的默契上建了一层牢靠的恋爱关系。

    被一口一个“红娘”叫着,化妆师又想骂人又羞涩傲娇。但这还不是故事的高潮。

    车祸那天,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同几个友人在郊外露营,结束后微醺的朋友们为了撮合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乖乖地挤上一辆出租,让他俩独处。坐在副驾上的装矜持小姐一上车就睡着了,没勇气先生借着余光看着她,心里比蜜饯还甜,又踏实又满足。

    两个人其实都在期待爱情。

    没勇气先生是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两年前跟一个十八线小艺人谈了场三个月的恋爱,当他还沉溺在臆想的爱情世界里时,对方已经同时跟四五个帅哥说“我爱你”了,这种背叛不是给他戴了绿帽子,而是向全世界讲了个笑话。于是他这两年从一个悲情小哥瞬间成长为正能量大使,把大爱洒向人间,自己也就再无人可恋,非常可怜。

    装矜持小姐在出版社做编辑,在她人生最矫情的大学时代喜欢上一个空少,因飞不上他那片天空最后无疾而终,而后越发地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迫到写博客必须配上一首苦到不行的情歌当background(背景)。她说喜欢不上别人,是因为心里还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就算喜欢了,也只是找了一个很像他的人而已。现代人总是把一段明明可以掐着边角丢掉的感情视作此生的轰轰烈烈,反正就是作死的节奏。

    没勇气先生害怕再被伤,治愈了所有人却没勇气治愈自己。装矜持小姐觉得自己本就是孤独的,但其实比谁都需要拥抱。两人相遇后,唯一产生的化学反应就是装矜持小姐被没勇气先生治愈了,但两人始终都没有因为长久的陪伴而变成恋人。

    都说男女的恋爱周期是不同的,女人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让感情越发深厚,而男人的感情则会随着时间慢慢减少。但其实所有男女的恋爱终点,都会落在一个爱得少但是爱得久的亲情上,谁都想牵一只手,爱一个人,走一条路。

    没勇气先生开着车,思维已经不受控地开始掂量起自己的分寸情感。

    手机响了,来电人是刚才分别的朋友,他们在回家的高速上出了车祸,出租车车胎爆了直接撞到路边的护栏上,好在人都没受伤,只是有俩哥们儿酒劲儿上来了一直嚷嚷着回家。挂上电话,没勇气先生在路口一个利索的掉头,直接杀向高速。

    找到路边的出租车后,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一起去后备厢拿矿泉水,结果被身后撞向他们的车吓破了胆。

    那辆车上,就坐着化妆师和他的朋友。

    化妆师的故事讲完了。

    所以在那个晚上,因为几位小伙伴的车祸,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才出现在了那条高速路上,也才会被我的化妆师朋友撞上,最后促成这段姻缘。

    但其实好的爱情都是有准备的。

    总是有很多人抱怨,为什么还没和爱情相遇。原因不外乎两个:我们遇见喜欢的人以后,就像一个得了绝症的患者,头重脚轻,对方的一字一句都诛心,可你就是走不进他的世界,花了很多气力在不属于你的人身上,反而对周遭向你靠近的人熟视无睹;有的人则是用“如果你不能接受最差的我,那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的原则来给爱情下了个严苛的定义,执拗地保持现状妄想一个最好的人降临,但真爱也只能给你一个渺茫的概率。孔雀都知道要开屏呢,为什么不先改掉错的自己,再去奢求遇见对的人呢。

    没勇气先生承受的背叛和装矜持小姐自酿的孤单其实已经让他们对爱情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才让两人成为朋友之后能迅速地交心成为知己。你不能说他们的爱情是突如其来的,而是他们已经累积了足够相爱的运气。

    化妆师朋友把自己当红娘的经历到处向人炫耀,均会以“这是一个堪比《死神来了》的真实故事……”作为开场。我真不想拆穿他,这明明是《蝴蝶效应》好吗?!

    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我们都在寻找爱的过程中不断重新认识自己,不管幸运时、失望时、高潮时、低谷时,总要先爱自己才能学会爱别人,总要相信爱情才会和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你放走的那只蝴蝶,或许轻轻扇动翅膀,就激起了未来属于你的那一整片海洋。

    失而复得的男闺蜜

    高中开学第一天,在餐厅排队打饭,他站在我后面,小声敲着饭缸、哼着歌。排到我时,他用一种奇怪的语调念叨说:“终于轮到夏同学了啊!”

    所以,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不高不帅,戴着眼镜,却一点儿都不斯文,聒噪得很。但也不知为什么,就是这样有点儿讨厌的家伙,在班级里竟和我关系越来越好,无话不谈,他曾经暗恋的女孩我知道,我那会儿花痴过的男生他也见过。虽然,他总是批评我眼光差。

    他嘴里没有什么好话,有时课间从我身后的过道经过,会很无耻地说:“呀,夏同学让一让啊,你的屁股挡着我的路了!”我又脸红又生气,气鼓鼓地不理他。但到了晚上,他会忽然变出袋KFC(肯德基)鸡腿来塞给我,说是老妈带来的,自己不爱吃。

    很惭愧,那些年他妈妈看望他带来的好吃的,似乎都填进了我的肚子。

    除了嘴巴臭,他的性格还算不错。有时候上课前我发觉忘了带课本,向他求救,他会直接把自己的书扔给我,然后飞快地跑去外班借。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把好多书扔在宿舍,也不管上什么课,到时候直接管他要课本,而他也无所谓地每节课前都跑去借。

    那会儿我成绩不好,几乎每周一哭。考得差要哭,被老师骂要哭,卫生没打扫好被扣分要哭,觉得高考本科无望也要哭。现在想起来,真是惨不忍睹的丢人回忆。而他特别喜欢讲笑话。晚自习课间,他会喊我去楼下吹吹风,说不要被考题烧坏了我本来就愚笨的脑袋,然后给我讲笑话,我笑了他就笑我笑点低,我不笑他就笑我智商不够没听懂。偶尔,他什么笑话也不说,一首接一首地唱歌。他唱歌很好听,我笑话他说,虽然你很丑,但老天给了你副好嗓子,也算待你不薄。他死不承认,纠正我说自己是“偶像派”。

    周末的晚上,我们从校外游荡归来,我的抽屉里往往会多出件小礼物,有时候是热乎乎的烤地瓜,有时候是个小铃铛,也有时候是几张书签,不用猜就知道是他送的。记得高二那年生日,我收到了许多礼物,但仍有点儿郁闷:因为他没有送。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忘记了我的生日?我有些不甘,他也不肯来和我说话。到了晚上,我放弃了,他忽然气喘吁吁地递给我一本书,说是没吃饭跑去买的,然后笑嘻嘻地问我,最后一个送礼物的人是不是会印象更深刻啊?我憋了半天,终于乐了。

    我们高中时有两个校区,在马路两边相对而立,高一高二在本部,高三作为最煎熬的一年在新校区。两个校区之间有架天桥,我们每天从上面穿梭。要命的是,我们的宿舍、食堂都在本部,只有教室在新校区。因此每天从新校区放了学,再跑回本部买饭时都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了。高中的莘莘学子可能压力太大,学习太拼命,吃起饭来也个个很拼命,没多大会儿工夫,新上来的一锅菜就被一抢而空。而我们又不许去校外买饭,因此每次放学不是吃别人挑剩下的差菜,就是干脆泡泡面。

    记得高三毕业前,刚入夏,有一天听同学们叽叽喳喳,说学校食堂今天要上西瓜,一块块长长地切好,单卖。当时我们都很动心,可随即又有人说:“算了吧,我们离食堂那么远,就算是百米冲刺我也抢不到,除非是逃课!”

    那天傍晚,我困在一道题目上固执地没下去吃饭,听到有早早吃完饭回来上自习的同学在议论,说他一放学就冲出教室,原来是为了抢西瓜,如何如何。我一愣,心想这小子果然是在吃上面动力无穷啊!

    写完了题目,我正准备下楼,这时伴随着大家的一阵笑声,他忽然从同学的包围中冲了进来,手里抱着一块鲜亮亮的西瓜,很是诱人,然而就在大家的注视中,他径直将西瓜放到了我的桌子上。我一愣,同学们羡慕得炸开了锅。他乐呵呵地一句话没说就回到位子上去了。

    我看着西瓜,心里又惊喜,又温暖。其实,在同学们坏坏的眼神里,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随之又打消了那个想法:他是绝对不会喜欢我的。因为太熟悉了,而且,他跟我说话从来没有什么脸红心跳的神情,每次都是一脸不屑。

    所以我认定,他就是自己的男闺蜜。虽然,当时根本没有男闺蜜这个概念。

    他是个善良的男生,当时他有位室友来自农村,家境不好,总是买最便宜的饭菜,有时候咸菜一次打两份。他每天都和那个男生抢菜吃,故意装作很爱吃那个男生的便宜菜,然后把自己的荤菜扔给人家。

    毕业前,家人开车来帮我拉行李。因为家长不能进学校,我搬家的任务就落在了他身上。我的书顶三四个人的行李,单课外书就一大摞。他帮我把一箱箱书抱到校外,来来回回好几趟才折腾完,到最后汗流浃背地骂我:小心以后成书呆子!

    送完书,我习惯性地对他手一挥,说:“你的任务完成了,拜拜!”他也习惯了我的简单粗暴,转身和我家人打个招呼就走了。但随即我却被父亲批评了一通,因为他帮了这么大的忙,原本父亲还想请他吃饭的,叫我一挥手就赶跑了。父亲说:“怎么这么没礼貌!”

    我一愣,因为是他,早就忘记了我们之间也需要礼貌。

    就那么毕业了。毕业的最后一天,他送我到车站坐公交车,上车的那一刹那,我心里忽然莫名地想:以后再也不会有个男生对自己无条件地这么好了吧。

    高考考得不怎么样,我在家里默默地收拾东西,有很多高中的小字条,扔不舍得扔,放又不知道怎么放。那些字条有很多是他上课时传来的:“夏同学,你歪歪脑袋,挡住我啦。”“夏同学,放学打算吃什么啊?”“夏同学,你这次考了多少分啊?”“夏同学,你这件衣服真丑啊!”

    可是,夏同学终于不再是他的同学,进入了另一个班级。

    大学里,因为高中玩得太好,很长时间我融入不进去,依旧守着老同学过日子。大一时大家还没有手机,室友都说,那部座机简直是我的专线。很多高中同学打电话来,他每天至少打一个。

    后来才知道,是那帮老同学们叫他那么做的。

    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喜欢我,只有我还不知道。甚至大家都猜测到了可能的结局,但还是制订了计划,叫他每天打电话、每周写信、每次回家见面。

    他的父母认识我,我的父母也认识他。两个人太熟了,以至于每次假期,他的父母会问:“那个大眼睛的姑娘这次没来玩啊?”而大学毕业后很多年,我父母偶尔还会聊起来,说:“那个戴眼镜的小子,怎么好久不见了呀?结婚没有啊?”

    但是我没有说,很长时间里,我们都不太联系了。

    大二下学期,很平常的一天晚上,接到他的电话,他整个人状态晕乎乎的,告诉我喝了酒,问我能不能在一起。

    我握着电话愣在那里,这怎么可能呢?

    但他居然是认真的。那一刻,我不知所措,大脑飞快地旋转着,想着到底该怎么回答他。我心里想拒绝,却害怕失去这个朋友,一句拒绝的话也说不出。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就那么握着电话死一样地沉默。半晌,他有些结巴地说:“好,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了,没关系。以后还是最好的朋友?”

    我忙答应。没过多久,他又打来电话,说刚才挂了电话就后悔了,因为一直不敢说,被舍友骂,被老同学催,打电话前被同学踹出宿舍,去喝酒壮胆,但还是很失败,想要收回最后的话,想要等一个答案。

    他从前是个骂人特别利落的人,但是那天晚上一直支支吾吾、结结巴巴,而我也傻傻地完全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又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没多久,他又打过来,说挂了电话又后悔了。说他明白了,之前同学也早就想到了这样的结果,现在没事情了,以后还是和从前一样。

    电话终于挂了,那个晚上我一直发呆。回想起高中,原来自己才是那个傻瓜。

    两天后,他又打来电话,很兴奋地问我,有没有在QQ上给他留言。我如实回答,没有啊。他忽然愣住了,语气也变了,说知道了,没事了。我问怎么了,半天他才说,上午室友用他QQ号去网吧玩,弹出一条消息:我做你女朋友吧。但是刚开机就不小心死机重启了,也不知道是谁留的言。

    他当时一听,觉得肯定是我,但没想到不是。我开玩笑说是不是有谁暗恋你?他有些低落,说知道了,是谁已经无所谓了。

    那之后,我们试着像从前一样,打电话、通信、见面。可惜,有一两年的时间,再也没有办法回到从前。聊天的时候会尴尬,玩笑也不敢随意开,就这么渐行渐远。我谈了恋爱,他谈了恋爱,我分手了,他分手了,我和老同学失去了联系,他和老同学失去了联系。我们毕业,又工作。

    很长时间里,我不再主动联系他,但他说,不想放弃这样一个朋友,依然断断续续地打电话来,说着不痛不痒的话。

    我不曾想到的是,在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我们居然又回到了曾经的状态。而这个过程,似乎比高中三年还要漫长。那段过去终于不再尴尬,他也遇到了心动的女生,恋爱,结婚,生子。

    我们不再像从前通话那么多,却依然什么都可以聊,即使好久不联系,也不会有任何的隔阂。这中间有个小小的插曲:他的闺女,和我同一天的生日。女儿出生那天他来电话说吓了一跳,如果不是你健在人世,差点儿以为你转世投胎来了。

    我一边笑,一边骂他,心里又生出小小的庆幸,幸亏他脸皮够厚,心怀够开,没有丢掉我这样一个不怎么样的朋友。以至于在今天,还可以有人和我肆无忌惮地开玩笑,也可以有人和我一起聊聊曾经的老同学和旧时光。

    只要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

    2007年我大学毕业,来到安徽一所私立高中做老师。开学前有个全国高中语文新课标培训的会,皖南地区的开会地点是马鞍山。跟同事坐一种票价11块的火车,牛车一样慢,莫名其妙就停下来,且没有空调。同去的有一位女语文老师,还有一位美术老师。先前打电话的时候,我以为那语文老师有四十来岁,因为其腔调里带有一种急躁和烟火气。

    火车上,女语文老师带了好些水果分给我们吃,我惊讶于她其实这么年轻。问起语文组长是谁,她顿了一顿,有些不好意思似的:“目前……是我。”

    在马鞍山安排了住宿,我们俩住一间。她是皖北人,但似乎比我还怕热,总是一头一身的汗,进了房间开了空调就死活不出去了。我正是毕业之后刚步入社会的磨合期,走不出心绪和现实的双重低谷,话少而倦懒。

    一起住了几天,有一天晚上她问我一个在福建念大学的东北人为什么来这儿工作,我无言以对。她说应该是为了爱情,我不置可否,算是默认。她有些惊讶,看我并不想说下去,就说她28岁了,刚刚分手,现在还是单身,家是农村的,“很农很农的农村”。

    在我们相熟之后,她又几次提起她的那次失恋以及她的家人。2007年冬天发生了著名的雪灾,远近的同事都回不了家,元旦凑在她宿舍里烧饭聚餐,我先去帮着择菜洗碗。在厨房里,她坦陈那次恋爱对她伤害很大,她很喜欢那个男人,以为是真命天子,真心实意地付出,可那男人莫名其妙地就不要她了,且再也不见,那样冷酷。她因此抑郁了一段时间,总是哭。她妈妈非常担心,从家里转了好几趟长途车,辗转前来陪她住了一个月。

    那个县城也在深山里,长途车所过地段很险要。“车在盘山路上绕的时候,我妈‘哇’就哭了,说:‘啊,我女儿怎么在这种地方上班啊!’”她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俩坐在她宿舍的床上烤着火盆,笑作一团。我没有想象她最困顿的时候是何种境况——因为那些永远对挫折哈哈大笑或握紧拳头、转了身自己抹掉眼泪的姑娘,她们的矛盾和辛苦、倔强和虚浮,我再熟悉不过。

    开学之后,她成了我师父——语文组所谓的老带新。我做了班主任,虽然并不成功,但好歹尽力而为。晚自习,学生做功课,我在讲台上写教案、做卷子、出卷子,或者拿本闲书读。《不存在的女儿》和《毛姆读书随笔》就是那时候读的。有时候我俩无聊,就互发短信闲扯。有一次说深了,她劝我还是离开那里,去更好的地方,而我不知该说些什么。

    那天散了自习,去学生宿舍查了寝,已经过了晚上10点——每天都是如此,早上5点多起来带学生早操,晚上10点查寝之后才能安心下班。每个月只休息两次,每次一天半。我站在操场中间打电话给父母,做出很开心的样子。下班的同事陆陆续续从我身旁过,都跟我说:“××到处找你呢。”

    我挂了电话,回教师宿舍去找她。她还在楼道里等我,正站在我宿舍的窗口旁,看到我来了,也不管时间已经很晚,很大声地叫:“啊!你可来了!我到处找你!你去哪儿了?你怎么样了?心情不好?”

    声音还是第一次听到的那样,急急的,带着急躁和烟火气。

    我俩并肩趴在走廊的栏杆上望着整个操场。她又说了些劝我离开的话。然后说起学生,我说班上有几个男生不安分,所有老师都想逼走他们,认为他们是“垃圾”,逼走了反倒有利于班主任管理;董事长想留住他们,因为可以收钱;做班主任的两边不是人。她问我怎么想。我说要留住他们,跟钱没关系,只是他们这么小,又有前科,出去到社会上不就毁了吗?好歹把高中读完。做班主任的,一群羊也是放,不在乎为他们几个多受累。

    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似乎是我们彼此指认的一晚。

    一次晚上,跟当时的男朋友出去吃饭,结果吵架了。好像是因为打包菜的事,他不肯拎,我也不肯拎,他一怒之下就把几盒菜扔到垃圾桶里了。我正站在垃圾桶边上出神,她走过来,身边有个神情憨厚的男人。

    第二天早操,她主动过来跟我说,那人是她新认识的,学校一位我们都相熟的历史老师给介绍的。事业单位,大她一岁,人很好,但没感觉。又问起我昨晚站在垃圾桶旁边干吗,还气哼哼的。我跟她说了吵架的原委,她笑得蹲在地上。

    后来我离开安徽,跟任何同事都没打招呼。她和其他几个同事给我打电话说送别的时候,我人已经在杭州,马上要上飞机。回长春之后,涉及安徽当地人才机构调档案等手续的大小事务,她都帮了我许多忙。

    2008年,从其他同事那儿得到她要结婚的消息,马上汇了钱过去,请他们代我送上红包。她传了婚纱照给我看,夫妻俩都笑得甜美极了。

    2009年,听说她考上了当地最好的高中的教师编制。

    2010年,同事发短信来说:时间真快,你走了快三年了,而××要生宝宝了。我没有回复那条短信。

    我认识很多很多平凡却美好的人,他们在生命的不同阶段,给我光,给我热,又默默与我告别。我在暗处写下这些字,像在河流里打捞鹅卵石串起项链,点缀记忆。但也不过如此。日子本来平淡如水,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在乎的人、最核心的生活,我的原则是:不打扰。

    《阿甘正传》里有一句著名的台词:“Mamasayslifeisaboxofchocolate,youneverknowwhatyouaregonnaget。”(妈妈总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尝到哪种滋味。)樱桃小丸子说:“只要好好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有一种概率深不可测,但只要你常在此间行走,总会得到些小恩小惠吧。

    一路陪你笑着逃亡

    我有个朋友,是富二代,非常有钱,属于那种倒拎起来抖两下,哗啦啦掉满地金银财宝的人。

    我穷困的时候,就想办法到他那儿刨钱。他酒量不好,就撺掇他去酒吧,然后谁比谁少喝一瓶,就输一百块。

    开始我每次能赚两三百,但这完全是血汗钱,比卖身还要高难度,次日头昏眼花躺着起不来。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大早兴冲冲到他公司,说:“老赵,换个模式吧,我们来对对联,谁对不出来,输一百块。”

    老赵差点儿把茶杯捏碎,愤愤说:“你这个太赤裸裸了。”

    当天晚上,他背着包换洗衣服到我家,要住两天。我翻箱倒柜,家里只有一袋米,随便煮了锅粥,他咂咂嘴,说:“真香。”

    我灵机一动,说:“老赵,换个模式吧,谁先走出家门,就输一千块。”

    老赵心满意足地缩进沙发,表示同意。

    第二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三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四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我颤抖着问:“老赵,你生意也不出去管管?”

    第五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老赵眼睛血红,在门口徘徊,突然冲到我面前,疯狂咆哮:“老子是富二代,老子不要喝粥,老子家里有五六座商城,七八个工厂,老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喝粥?!你回答我啊呜呜呜呜呜谁他妈再让我喝粥我咬死这坏逼啊我要吃肘子呜呜呜呜呜呜……”

    半夜我饿醒了,听到厨房有动静,摸索着过去,发现老赵在煎东西。偌大的锅子,半锅油,里面飘着三四片火腿肠。

    我说:“哪儿来的?”

    老赵哆嗦着嘴唇,说:“茶几下面捡到半根。”

    我说:“分我一片。”

    老赵一丢锅铲,哭着说:“这应该吗?富二代得罪你了?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跟我抢火腿肠?”

    我呆呆地说:“焦了。”

    第六天我们睡觉,睡觉,睡觉。老赵挣扎着爬起来,去书房上网玩。我听见他QQ“嘀嘀”的声音,赶紧关上卧室门,偷偷打开笔记本,申请了个新号码,搜罗美女照片疯狂发给他:帅哥交个朋友。

    老赵:你是?

    我:寂寞单身少妇,想拥有初恋。

    老赵:都少妇了怎么初恋?

    我:少妇怎么不能初恋?

    过了几分钟,老赵:百度百科,少妇(shào fù)已婚的年轻女子。

    我:你管那么多干吗,我看中的又不是你的钱。

    老赵:……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我:……废话真他妈多,喝酒去,叉叉酒吧!

    然后我发了张裸照。

    听到书房椅子“咕咚”一声,老赵仰天倒下。他疯狗一样冲出来,红着脸团团转圈。我合上笔记本,说,一千块打个折,八百。

    老赵丢给我八百,嗷嗷叫着夺门而去。

    过一会儿,我走进酒吧,他果然笔直地坐在那儿。我一屁股坐下来,他说:“你干吗?”

    我说:“来寻找初恋。”

    老赵说:“……”

    我说:“少妇棒不棒?少妇有八百呢,请你喝酒。”

    老赵躲在阴影里,捂着脸哭成泪人。

    我们喝得大醉。

    那段时间老赵失恋。七年的女朋友,谈婚论嫁,突然说要寻找灵魂,问老赵要了笔钱,独自背着包去西藏。回来后乘着老赵出差,东西搬走,留了封长长的信。写的什么我不知道,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一天,赢了三百块。

    后来我在微博看到他女朋友和男人的合影,笑靥如花。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四天,输了一百块。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

    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

    所以整整半个月,我们从没聊起这些。

    不需要倾诉,不需要安慰,不需要批判,不需要声讨,独自做回顾。

    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再难过,有好基友陪在身边,就可以顺利逃亡。

    也祝你有好运气

    出租车上,我习惯性地坐在后座。司机自称40岁,问我多大,我如实说27岁。红灯亮起来,他长久地回转身子端详我,弄得我头皮发麻,屡次验证今儿没穿低胸衣服也没有走光,才放下心来。端详完,他说我看起来顶多25岁(纯粹是鬼扯)。然后他摇下车窗,点了一支烟,开始慢悠悠地自我剖白,从失败的婚史说到现在的女朋友,并义正词严地说他喜欢白白胖胖的,“就是你这样”。他现在的女朋友太瘦了,他有点儿不喜欢,但是她对他实在太好,他被感动了,就觉得在一起也不错。而且她长得很好看,“尤其是一笑起来的时候,可好看了”。他说这话的语气不像40岁,倒像18岁,纯洁而深情。

    本来10分钟的路,他绕了我20分钟,安慰我说:“别怕,我不多收你钱,我就是想多拉你一会儿,咱俩唠唠嗑。”其实我从头到尾没说上10句话,大概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吧。

    他接着劝我不要结婚:“男女之间总是有一团火的时候,但一结婚就厌烦了。男人有了这个女人就想那个女人;女人稍微好一点儿,但一旦想开了比男人还放得开。”

    又说到那段婚史:“我对她可好了,她喜欢什么就给她买什么,她爱吃什么就给她做什么。可她嫌我没钱……你说一个男的没钱养媳妇,也是闹心,挺理亏的,就加倍对她好,使劲挣钱……结果有一天我开晚班车,看见她跟我们邻居一男的在路上扯着手呢!我当时一脚油门儿就把那男的撞飞了!”

    “啊?!那你不担责任吗?!”

    “拘留10天,出来我就跟她离婚了。”

    “您也太冲动了。”

    “那我也不后悔……你不知道——这要是情人吧,她跟完我,爱跟谁跟谁,我顶多有点儿不大得劲儿。可这是媳妇啊!媳妇跟别人使个眼神都不行,那真是杀人的心哪!”

    “这事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女人了。现在这个女的对我贼好,可我还是不敢跟她交心。我也不给她花钱,也不带她吃好的,怕再折进去,跟有病似的,有时候我自己也挺瞧不起自己的……她命挺苦的,30多岁老公就病死了,自己带着个儿子。她老给我花钱给我买东西,我都……我都不好意思,不知道自己是咋了,太不爷们儿了……嘿,这话我也就跟你说说……我跟我前妻是2004年离的,到现在几年了?七年了。她一次也没联系过我,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有。”

    中途上来俩拼车的女人,我往后座内侧的座位挪了挪,让其中一个坐进来。他有点儿不大高兴,好像谈兴被打扰了,又好像因为让我受委屈而不悦,嘟嘟囔囔了半天。我于是有点相信他说的对他前妻很好的话了。

    车到集团门口,他果真没有多收我的钱。我拉开车门正要下去,他突然急迫地转过身来:“姑娘,祝你有好运气!”我回头笑:“谢谢!”他踩一脚油门走了。我始终没有看清楚他的样貌。

    推着集团的旋转门,我想:他的那个瘦瘦的漂亮女人,到底是怎么笑的,会那么好看。她最终能真的打动他,让他对女人、对感情——对自己,恢复信心吗?

    我始终相信这日益凉薄的尘世,依旧该长存着几多坚忍的温情,折不断,浇不灭,冻不裂,烧不化。

    也祝你有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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